2006-12-09

文資法空轉 樂生院民不滿


【記者沈伶鎂台北報導】為了晚年生存權,樂生療養院民幾乎踏遍街頭,甚至不辭千里走向國際抗議,希冀政府正視其訴求。但他們不解,何以從文建會步行至行政院不過幾分鐘,新文資法卻延宕數月未果?昨日聲援團體再向文建會與行政院陳情,要求即刻落實新文資法指定樂生院為古蹟!

「我們不能再等!」

「我們不能再等了!」由樂生保留自救會、青年樂生聯盟、中華民國社區營造學會及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OURs所發起街頭陳情活動,昨日再次前往文建會與行政院,要求即刻公布新文資法施行細則並宣布施行日期。他們指出,立法院在1月18日修正通過文化資產保存法,文建會亦於1月21日承諾將樂生院列為暫定古蹟,並辦理文資法施行細則相關條文修訂。眼見10多年來各界高呼「古蹟保存」的願望終於快實現,文建會竟又在2月總統公告新文資法後改口,表示「應由地方先行」,若地方「不作為」則要等施行細則出來才能規範。

聲援團體對於1994年捷運新莊線定案設置機廠、軌道於樂生院,台北縣府卻未曾進行古蹟審查,而中央行政院與文建會又屢次卸責再將皮球踢回地方,感到非常不滿。

根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01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本法應作為而不作為,致危害文化資產保存時,得由行政院、中央主管機關命其於一定期限內為之;屆期仍不作為者,得代行處理。但情況急迫時,得逕予代行處理。」聲援團體呼籲行政院即刻公布實施新訂文資法及其細則,文建會則應遵守文資法第101條指定樂生院為暫定古蹟,讓院民續住、老樹永存。

文建會第一處長蘇忠說明,樂生一事乃中部辦公室業務,加上他剛上任還未熟悉,因此由中部辦公室回應較妥。

中部辦公室專員陳映佐則將文建會5月10日研討會結論照本宣科唸了一遍,包括劉可強教授所擬替選方案將增工期與費用,因此可行性低;北市府已要求行政院發文北市府捷運局,要求在不影響期程條件下考慮減少軌道;至於樂生院能否依文資法保存,他則表示必須依法行事,待施行細則通過再說。陳映佐語畢問道:「不知道我這樣講,你們滿不滿意?」

「修文資法幹嘛?」

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OURs秘書長張維修先表遺憾,他說文建會身為文化主管機關不僅屢次卸責,竟還只顧工程而不重視文化資產,乾脆改成工程建設委員會好了!青年樂生聯盟張馨文表示,政府1月份就政策宣示過了,他們要的是具體答案,究竟何時文資法施行細則才能出來,何時政府才願意實踐承諾將樂生列為暫定古蹟?

台大城鄉所教授夏鑄九則批評,台北縣府在古蹟保存方面完全沒作為,這正是文建會表現的時候,「否則我們修文資法幹嘛」?

蘇忠回應,既然文建會有過承諾,他個人也願意承擔責任,在這個月內進行應盡工作。「我沒得到陳主委授權可以進行政策宣示,但我一定會在今天晚上向陳主委面報大家的訴求,明天中午以前我一定會負責說明。」

他表示,文建會日前做出讓文資法母法回溯至5月1日生效,假設台北縣府應作為而不作為,就算施行細則還沒出來,還是可以用母法規範。蘇忠說,他將在5月底前做成對101條之承諾。

隨後,一行人則步行前往行政院,但卻未見官員出來接洽,只好遞上陳情書,要求行政院即刻公布施行細則,不要再讓文資法空轉。他們問道:「難不成還要我們來控訴行政院怠忽職守嗎?」希望行政院頒布實施新文資法後,文建會能立即遵照實施,別再辜負眾人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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