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09
未訂減量目標 能源會議白開了
【記者沈伶鎂台北報導】全國能源會議昨晚落幕,民間團體抨擊兩天議程仍未訂定溫室氣體減量目標及時程「簡直白開了」,並批評缺乏對話機制便作出結論「政府根本在騙人」。經濟部長何美玥除回應會把民眾意見列入會議記錄外,另承諾未達共識部份將提到永續會討論,且希望將來每3年能舉辦一次能源會議。
「這兩天的議程根本就是個大騙局,究竟每個部門的溫室氣體排放量是多少,我們的減量基準年又在哪,BAU基準情景又是從哪弄來的,政府不要騙人了啦!」綠黨代表徐文彥抨擊此次全國能源會議,不僅沒檢討為何政府7年來未能達成1998年能源會議訂定的目標:2020年將降低能源燃燒CO2排放量到2000年的排放水準,竟還提出所謂基準情景(BAU)比較減量值。他要求經濟部長說明BAU怎麼算出來的,並質疑為何台灣不採用京都模式,而用基準情景?
徐文彥認為,政府所說的BAU比較減量值,就好像一個體重70公斤的人告訴醫生說要減肥,但醫生卻先算他每個月可能會增加一公斤,推估明年此時將達82公斤,然後在這人體重增加到76公斤之後,醫生還告之成功減重了6公斤。徐文彥痛批:「這根本是個大騙局!簡直睜眼說瞎話!」
看守台灣協會研究員謝和霖則認為,在未能達成減量時程及目標之共識時,應該維持87年能源會議的目標,起碼有個減量依據。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陳建志亦覆議,表示政府應說明現行排放標準,並質疑若未能提供基準年的總量現況,便預言未來的排放量,能源政策實在錯亂。
立委黃淑英辦公室顧問陳來紅建議,國家政策永續若論及政策擬定應該更嚴謹,她認為這次能源會議有三大缺憾,包括未能說明多久開一次,且民間無法取得政府資料,讓民間團體陷入焦慮。此外,她呼籲政府應該反省且報告,說明為何無法達成上一次能源會議目標,再者包括電業法、天然氣事業法、促進產業發展條例、再生能源法及溫室氣體減量法等等法條,都該逐一檢討修正。
經濟部長何美玥則回應,有關CO2排放值,她認為因台灣並非京都議定書附件一國家,且美韓等國也不敢提CO2減量總量及時程,因此並不主張貿然制定CO2減量的總量。此外,她將建議經濟部未來若主持類似會議時,能每3年召開一次會議,而這兩天會議結論達成共識部份,將在3個月內化成具體行動方案,並每年檢討執行成果。
至於未能達成共識部份,何美玥將提到永續發展委員會及氣候變遷暨京都議定書因應小組下來監督。何美玥強調,希望將來每3年檢討國內能源政策,並視國際變化來決定是否有調整需求。
標籤:
新聞存稿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