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20

香煙與大麻--邁向藥解放



卡維波

最近香煙與大麻在美國的法律定位上彼此越來越相像了。

美國總統柯林頓上周提議要更嚴厲的管制香煙的購買,也就是實質上把香煙當作藥品來對待。其實,今天在美國有些地區,抽煙已經算是犯罪行為,如果有人在某些公共場所抽煙,甚至會被投入監牢拘留。

另方面,爭取大麻合法化的趨勢則漸入佳境。在美國有些地區,愛滋病人與癌症病人可以公開領取大麻,也有些健康的人去這些地方購買大麻,等於變相的合法化。兩週前在舊金山,由於警察取締,引起了規模不小的遊行抗議,並得到教會等主流道德人士的聲援,亦有神父親自發放大麻以表示不服取締。

當然,大麻合法化的關鍵是在於許多美國人──上至白宮官員,下至升斗小民──都有使用大麻的經驗。美國的藥品管制當局(DEA)曾統計,在一九九○年,有七千五百萬年齡十二歲以上的美國人使用過大麻,這些人口的親身經歷是對各種抹黑大麻的成見之最佳反駁。

由此可以想像,在未來,香煙有可能被當成像大麻一樣的「毒品」,而大麻則可能像過去的香煙一樣,被當作一種個人的嗜好或休閒。

當然,香煙和大麻也有很不一樣的地方。那就是,香煙有害人體健康,而比起香煙與酒,大麻幾乎是全然無害的。

就像一位美國藥品管制官員所說,「每年都有人死於菸酒,但卻沒有人死於吸食大麻」。大麻沒有危險的副作用,不會損害肝、腎、大腦或染色體(胎兒),即使長期大量使用也不會對身體造成永久性的損害。研究大麻的科學家們發現,大麻最多會造成短暫的口乾眼澀,此外也可能在使用當時造成短暫的記憶欠佳,但是卻不像酒那樣會造成長期的記憶力衰退,也不會像酒那樣造成宿醉。總之大麻不會損害人的神經或認知功能。

不過,一般反對大麻的理由,並不是因為大麻的生理作用,而是其心理效果。由於大麻會帶來快意或愉悅,但卻又沒有身體的不適(不像酒後會造成嘔吐之類的不適),而且大麻不會因為長期使用而藥效遞減,因此有人懷疑大麻是否容易變成人民的「鴉片煙」。

可是,科學家的研究顯示,大麻不是有癮性的,而且使用大麻的人並不會意志消沈或不求進取。研究顯示,即使大量使用大麻也不會稍減人們賺錢工作的動機。基本上,使用大麻者的心理或成就動機和一般人無異。此外,從某個角度來說,電視、檳榔、性、搖滾樂、購物、菸酒、電腦網路、垃圾食物…都可能是當代的「鴉片煙」,但是一個尊重個人自由的多元社會不應當干涉人民在生活方式上的選擇,此理甚明。

更為人忽略的是,大麻不但無害身心,不會上癮,還有極大的醫療價值。例如,大麻對氣喘、青光眼、癲癇症、風濕、食慾不振等有療效,而且是對付因為化學療法所引起的噁心的最佳藥物,因此今天許多接受化學療法的癌症或愛滋病人都在使用大麻。(當然也有少數人因為特殊的身體狀況而對大麻有藥物過敏的情形。)

大麻原產於中國大陸,自古就是很有用的作物,可用於造紙、製繩(麻繩)、衣服(麻布)、纖維、帆布、建材、燃油、(無毒的)油漆、(極具營養的)食物油等等。直到上個世紀末,大麻都還是美國的最大經濟作物,有一度,英國農夫如果不願種植大麻,還會被處予罰鍰。如今禁止種植大麻,同時也損失了可觀的經濟利益。很多人認為,如果開放大麻,在造紙方面就不會砍掉那麼多森林,尚可以扭轉溫室效應。美國的農業部曾注意到,一畝的大麻可以造出和四畝的二十年大樹同等質與量的紙,而且大麻造紙無須氯漂白,不造成戴奧辛污染。此外,因為大麻可以用作燃料,節省對石油煤炭類能源的需求,也就是減少污染。事實上科學家指出,如果美國百分之六的土地用於種植大麻,美國將可以達到能源的自給自足。

大麻這個被公認為最安全的藥物,在本世紀普遍被禁,有其很複雜的多重政治原因,但是如果有朝一日大麻得以解禁,它帶來的將是讓人們開始擺脫對所謂「毒品」的慣性思考,因而面對「藥解放」的可能性。

所謂「藥解放」就是個人對影響身心的藥物享有不受歧視迫害、而且自主的選擇使用權,它是身體自主權的延伸,同時也是對製藥工業的生產控制權。[1]大麻的合法化則將是藥解放的前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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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藥解放」也應同時是個社會主義的運動,亦即,人民或消費者對藥的生產(而非僅僅是消費、流通等)有控制權--生產什麼、為誰生產、滿足什麼需要、生產多少等等。而這種將製藥工業的資本逐漸公有化的過程,也是充分實現「自主選擇」的過程,在這些鬥爭過程中,很多辯論會促進有關藥的化學、歷史和社會影響的認識,因用藥而形成的階層以及藥的迷思抹黑可以被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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