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09

社團聲援泰勞抗暴 要求給予實質幫助


【記者沈伶鎂台北報導】泰勞抗暴法律後援會昨日在立委高思博陪同下拜會法務部,要求將抗爭泰勞視為「正當防衛」,予以「絕對不起訴」處分,並盼法務部督導檢調不該使用仲介所供應的翻譯者。出面接見的法務部常務次長王潻盛則表示,法務部不能干涉個案偵查,但會向檢察官轉達與會者訴求,他強調司法應追究是否有凌虐責任。

政治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泰勞抗暴法律後援會召集人廖元豪指出,這次高雄捷運泰勞的抗暴行動並非「暴動」,而許多證據亦指出泰勞遭受身體虐待、財產被扣押、行動自由遭限制,居然還沒有任何申訴管道,顯見已經構成了妨害自由及傷害罪。他說,政府不該只是同情外勞處境,而應給予實質協助,「這次泰勞事件,竟然連翻譯這項程序正義都沒有」。

廖元豪表示,對於不熟悉法律者而言,進入訴訟程序往往令人感到恐懼,更遑論泰勞所遭受的不平等待遇,還被輿論指控為製造公共危險,而檢調卻不追溯加害者的責任。他建議,偵察應於外勞宿舍進行,方可將對外勞及其生活之影響降至最低,此外,翻譯則不得由加害的仲介管理員兼任,並該通知律師陪同。

針對勞委會日前發布新聞稿表示將篩檢仲介優劣,廖元豪說:「這本來就是該做的事情,只是政府從來沒認真進行。」他說,勞委會應該追究勞動契約是否違法、勞工局是否盡責,而不是等事情爆發後再擬政策邀功。

泰勞抗暴法律後援會律師高榮志則說,高雄捷運公司以及華磐公司相關負責人,是否違反刑法「強制罪」、「使人為奴隸罪」或「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等事項,實際證據早就透過媒體披露,檢調應該即刻主動偵查。此外,則應對泰勞集體行動給予「絕對不起訴」或「緩起訴」之處份,「因為他們先前有非常多次溫和訴求,但不受重視才會發生這起事件,這是正當的抗暴。」

立法委員、21世紀基金會執行長高思博則表示,既然檢調想弄清事件始末,那麼在真相尚未釐清、相關訴訟尚未確定前,不該以任何形式遣返或將外勞驅逐出境,此外亦應正視有否違反相關國際公約。他說,讓本案泰勞留下,乃保障其權利最基本要求,或許能適用證人保護法,用以聲請保護涉案泰勞不受雇主非法遣返,「我們還是希望他們留在這裡將司法程序走完。」

法務部常務次長王潻盛則回應,泰勞遣返與否非法務部職責,至於具體個案法務部亦不做任何方向或政策指示,然而他相信高雄地檢署應該透過媒體報導已能瞭解相關狀況。王潻盛說,將來法務部面對國際移工通案問題,將會提醒檢察官以國際移工公約的人權標準處理。

至於外界關心通譯是否未能如時翻譯的情況,王潻盛則表示通譯皆會簽定切結書,一旦當庭說謊日後皆可供調查。他說,歡迎泰勞抗暴法律後援會提供相關意見或翻譯名單,法務部將會轉達並交由地檢署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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