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15

中時社論:在朝當思在野時

2008-12-14 中國時報 【中時社論】

俗話說,君子報仇三年不晚。照這個標準,執政的國民黨實在算不上是君子!為了公廣集團的年編預算,國民黨立院黨團從去年尚未執政開始,就和公共電視台槓到現在;最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九十八年度公廣集團旗下各電視台的預算,卻做了一個莫名其妙的附帶決議,除了擴大董事席次,還要求未來各電視台必須提報節目製播企畫和細目等,經主管機關核可後始得動支,等於要對公廣旗下媒體進行節目的「事前審」,國民黨此舉不但是走回頭路,還是走回兩蔣時代的回頭路,不能等閒視之。

在台灣這個藍綠立場對立難消的變態社會,要搞任何「公共」事務都是困難的,唯其困難,更要珍惜。公共電視自成立以來就是波折重重,朝野都自認公正卻又都想干預公視;誰當家,就希望公視是政府的政策宣傳工具。尤其是扁政府八年,不擇手段地把政治的手伸進媒體,從威脅到利誘簡直讓人深惡痛絕。但是,公共電視台和扁政府時代成立的原民、客家等電視台到底做了多少不符合新聞專業的事呢?除了節目收視率還是沒辦法和講究重口味的有線頻道相提並論,以至營收有限,還得靠政府每年編列巨額預算支應外,有偏差到嚴重違反所謂「公共利益」或不符「媒體中立」的具體事實嗎?

馬政府就任以來,從政府部門到事業單位,人事陸續更迭,即使外界仍有酬庸之譏,但多少還符合任期原則,任期屆滿該換則換,誰也沒話說。公廣集團董事長去年才更迭,遑論依照公視法的規定,其董事名單由行政院推荐之後,還得送立法院,由立法院依政黨比例推派的評審委員通過;換言之,凡有藍綠色彩過重者,根本通不過立法院的評選,這一屆董事會的組成就是這麼來的,立法院既已經同意通過董事長,何須又要以附帶決議的方式,干預公廣集團的正常運作呢?難不成重新執政半年,國民黨就忘了,曾經完全同意且欣然接受黨政軍退出媒體的社會共識?

國民黨已經完全執政,在國會擁有最大多數席次,反對黨連基本的委員會提案權都有問題,國民黨還有什麼可怕的?媒體監督政府是天職,只要行得正、所談合乎公共利益,不能因為他是公廣集團就禁止他做媒體應為之事。執政者手握權力、資源,格外要自我警惕,否則就會步上扁政府的後塵,徒然惹人厭恨。偏偏,最近國民黨立院黨團的作為,實在讓人不敢恭維,除了審查公視預算,硬帶上一筆附帶決議外,還放任個別立委闖關,硬把選舉訴訟二審定讞改為三審定讞的提案排進院會,準備進行三讀,嚴重違反社會觀感。

選舉訴訟遷延時日早為社會詬病,過去總是官司打完任期也已屆滿,官司定讞與懲戒作用完全無關。當選無效訴訟二審定讞基本上符合社會要求,選不對的人,在最短時限內可有改變機會,何況三審都是法律審、書面審,僅就二審引用法令是否有誤進行審查,而非事實審查,以選舉訴訟二審定讞並不為過;國民黨立委在提案文中指,無法接受「法官虛偽正義感」的速審速決,卻忽略了,社會大眾也無法接受「民代無視正義」的故意拖延。這個修正條文從國民黨立委提出就引發爭議,國民黨一方面指會多聽社會意見,另方面卻又一路闖關大搞兩面手法,這是堂堂正正最大執政黨所應為之事嗎?

國民黨在野八年,理應生聚教訓,深切體會民之好惡,那有執政才半年不到,就故習重犯?不要忘了,國民黨能拿回執政權,靠的不只是立委們批綠鬥扁,靠的是國民黨還有一個正派形象不變的馬英九。馬英九的正派為國民黨撐起了一片天,但是,這片天光靠馬英九個人是撐不了多久的,國民黨得要向社會大眾證明:國民黨就是正派的黨,不搞私利私怨的黨;否則,民意如風,今日來明日去,上得了台就下得了台。國民黨得行由正道,至少不要讓自己下台太早吧。

出處: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112008121400061,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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