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1-29

帽神


今天幾個同學很好笑的在所上的電腦室玩著帽神的遊戲,我趁著打電話聯繫所慶事務的空檔到那裡休息打屁一下。班上可愛帥氣的達文西小弟弟似乎失戀了,大家在他傷口上灑鹽很像有點缺德,不過,呼,我想到我身邊的好友們哪個不是在我傷口上抹上粗鹽,頓時覺得達文西小弟弟幸福多了。

至於啥是帽神,下回到我們所上找阿貝、榕榕跟達文西就知道了,不過帽神只會回答簡單問句,所以必須將自己的問題化繁為簡才是。

anyway,感情這種東西,果真不是正常人能碰得了。但偏偏我也不是頂正常的人,怎麼也碰不了呢?

讓我想起虹影小說中的那段話,我有點忘了卻也懶得翻前去剪貼過來。WHATEVER,這是我的感受:在我們的生命中,總會出現那樣的人,突然地讓我們貧乏無味的生活添加了某種滋味,可能不甜也不香,但偏偏我們卻愛得要命(媽咧,不要在這裡跟我吐槽說不愛甜味,這是比喻!笨小童我在指你)。也許某一天,驀然回首,我們突然發現自己愛得很傻很委屈,但總是在眼淚流乾之際,終於又找回了自己。於是,我們又開始微笑。而這微笑,是透徹的、平靜的,是充滿溫暖的。

我很開心,我又開始微笑,這樣微笑了幾個月,再也找不出流淚的理由(即便我還是討厭他)。迎接,我想我準備好要迎接心的戀情,未來可能出現的那個人什麼都可以,就千萬別是斯文白淨男,也千萬別是巨蟹男,that's all。呵呵,問我是否依舊無法原諒他?當然,目前的我感覺一輩子都不會原諒他,在這上頭,我的心眼就是這麼小。不要讓我遇到你,因為我會狠狠地撕破臉。這應該就是反目成仇,物極必反?

喔喔,我最近挺欣賞一個朋友,他跟我的個性挺相近,有時候白目,有時候精明;有時候冷漠,有時候熱情...但是他有女友,所以我想我們就維持淡淡地君子之交吧。畢竟,有一句名言說的好「千萬別去招惹有女朋友的男人,除非他值得」我秤不出斤兩,但我只知道自己怕麻煩,所以,還是乖乖唸書吧。就是這樣,這篇好像變成失戀宣言,哈哈哈哈~~


6 則留言:

  1. 個人認為
    有女朋友的男人就算再怎麼優秀 再怎麼對自己好
    還沒分手就一點都不值得你對他好XD
    如果他真的喜歡你
    就應該先分手再來找你
    叫他不要再當gay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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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你是說叫我那六年來的螢幕情侶別當gay了嗎
    ㄟ 聽見了沒 那個在內湖工作的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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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是說你那疑似跟男人在一起的劍兒阿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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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他要是愛,我也沒法度呀(攤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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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呼.....
    真的是心情啊!!

    有女朋友的男人,真的不要輕易碰!

    加油!
    Hold住啊!
    (這是什麼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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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給郭小伶:

    你的開頭跟結尾都一樣
    胡搞瞎搞
    嘖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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