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我有記憶以來,我只中過一次統一發票,而且那張發票還不是我買的東西,是我家不知道誰買的,剛好被我對到2百元。就那麼一次!!!但是我媽,至少我聽她講過,就中了兩三次1千元的獎。吼,後來我這幾年都把發票丟到捐贈箱了。>"<
97年9月、10月統一發票中獎號碼單
特獎
8 3 9 5 7 9 0 7
9 7 2 1 5 5 7 0
9 8 6 2 8 0 9 8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 8 位數號碼與上列號碼相同者獎金 200 萬元
頭獎
4 6 6 4 1 9 2 0
4 9 3 5 6 6 8 7
8 6 8 6 7 5 1 4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 8 位數號碼與上列號碼相同者獎金 20 萬元
二獎 統一發票收執聯末 7 位數號碼與 頭獎 相同者各得獎金 4 萬元
三獎 統一發票收執聯末 6 位數號碼與 頭獎 相同者各得獎金 1 萬元
四獎 統一發票收執聯末 5 位數號碼與 頭獎 相同者各得獎金 4 千元
五獎 統一發票收執聯末 4 位數號碼與 頭獎 相同者各得獎金 1 千元
六獎 統一發票收執聯末 3 位數號碼與 頭獎 相同者各得獎金 2 百元
http://www.etax.nat.gov.tw/wSite/ct?xItem=52576&ctNode=10715
忍不住把以前的一篇舊報導翻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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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發票》政府,別再A獎金了
【經濟日報╱記者 陳美珍】 2008.06.27 02:59 am
統一發票中獎率非常低,每兩個月開出一次的中獎發票對獎組數只有三組,白話一點說,就是每1,000張發票中,只有三張會中獎。發票中獎組數少,中獎率偏低的實情,原來是政府每年偷偷「A」掉人民將近30億元的獎金經費沒給。
營業稅全年稅收目前約為2,400億元,依照稅法規定,其中3%要用來做為統一發票中獎獎金,也就是72億元。但以最近五年為例,中獎發票的獎金支出預算均維持在45億元左右規模,不到全年營業稅收的2%,短編的1%發票獎金,卻被挪做他用,包括民進黨執政時期,曾被拿來做為宣導入聯經費。
發票獎金年年短編的現象,嚴重影響稅法賦予民眾中獎的權利。長期以來,財政部寧可每年視短編的發票獎金有無餘裕,決定是否臨時加開小獎中獎組數,讓民眾嚐嚐增加中獎機會的甜頭,也不願正視發票中獎獎金年年短編的事實,已經侵犯民眾的權益。
一年45億元的獎金支出,只能提供頭獎到六獎總計三組中獎號碼,導致發票中獎率只有千分之3。但若依照稅法規定,按每年營業稅收的3%編足獎金支出經費,以97年度可望收進的2,400億元營業稅為例,中獎獎金應達75億元,中獎組數實際上應該期期都要開出五組,中獎率須達千分之5。
新政府就位,新任財政部長李述德已經發現統一發票經費不足的現象,願意朝提高發票獎金經費努力的態度,其實只是還給人民公道。納稅人購物拿發票,協助稅捐機關抑制漏稅風氣,政府提供獎金也是天經地義。既然稅法規定要提撥3%稅收發獎金,政府就該老老實實拿出3%的稅收,不是僅在每年年底就200元的小獎增開中獎組數,吊人民胃口。
【2008/06/27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出處:http://udn.com/NEWS/LIFE/LIF1/440241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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