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1/11
【聯合報╱記者陳智華/台北報導】
高教評鑑中心上月底公布97年度上半年大學系所評鑑結果,政大法律科際整合研究所被評為「待觀察」,除該所所長投書媒體抱不平外,政大法律學院院長陳惠馨昨天也痛批評鑑制度違背比例原則,未依法行政,傷害學校的行為非常殘忍。
陳惠馨說,被這次評鑑傷到後,才了解現在大學系所評鑑制度大有問題,她說,日本剛開始執行大學評鑑的5年內,因為制度仍不完善,評鑑結果不對外公布,只讓學校參考。
台灣則不然,她表示,大學評鑑結果不但與招生員額、停招等連在一起,一旦公布結果就對大學聲譽嚴重打擊,影響招生。陳惠馨說,2004年成立法科所,就是希望培養擁有法律專業的工程和醫療人員,因為對法律知識需求殷切,才要來上課。
陳惠馨表示,法科所是很新的嘗試,為科際整合進行摸索,來上課的人都是想學法律,該系也有很多專家,評鑑委員認為該所沒有醫學院或工學院支持是缺點,這樣的意見令人質疑。
陳惠馨也批評教育部「右手打左手」,當時申請該所獲准後,教育部只給2位老師員額,但評鑑時又說員額不夠,非常矛盾。
出處:http://mag.udn.com/mag/campus/storypage.jsp?f_ART_ID=17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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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新聞讓我想到前不久看到關於我們所的評鑑報告。節錄如下:
該所為國內大陸研究之重鎮,曾培養許多優秀之中國研究專家與共黨理論專才,惟近年來已逐漸喪失研究優勢,究其因,海外與國際研究大陸問題者日眾,而國內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學者之競合,均為要因。從該校內部情勢分析,則有三大原因。
第一,該所受師資員額之限制,僅有五位專任教師,需負責碩士班學生八十二人,博士班學生四十四人之教學與論文指導工作,教學負擔過重。
再者,該校社科院、國際事務學院與國關中心等單位人才濟濟,但似缺乏有效之合作,故該所尚未充分整合並運用校內之相關區域專才(如韓、日、外蒙、中亞、俄羅斯與獨立國協等不同區域專家)。
最後則因卓越計畫與當前教育部對研究量化需求之壓力,過份看重教師與研究人員之「論文篇數」。但區域研究特忌「見樹不見林」,單憑論文發表數,仍不足以反映真實之研究能力與師資實力。此係當前研究環境與現實條件之基本落差。
(中略)
該所成立四十年有其良好的歷史傳統,不僅重視學生對中國研究的學術專業訓練,也重視學生的學習與反映意見,更重視師生相處與融洽關係。而該所對中國研究的課程設計與學科之訓練,非常重視理論與實務,有助於學生未來職場就業,也作育出中國研究的相關人才。同時,該所每學期均能開出十八至十九門課,且相當多元,並可符合學生選課的需求。
此外,該所博士班與碩士班皆安排設有導師制度,立意甚佳,惟仍有部分學生不清楚是否有導師制度,這是美中不足之處。且至該所就讀的外籍學生不少,外籍生的中文程度頗佳,不僅有助於該所國際化的發展,也可以提供本地生與外籍生在文化上相互學習機會。不過外籍生的主要來源仍侷限於中文系相關科系,欠缺來自其他社會科學相關學系。
該所空間相當充裕,有專用的電腦室、圖書室、研討室、期刊編輯室和學生研究室。最理想的狀況為每位研究生都擁有自己的自習座位,而非藉由圖書室與研討室來補充不足。該所在軟硬體儀器設備上之提供,還算新穎與符合學生需求,而類似會議室的教室環境,相當寬敞,有利學生學習。
該所專任師資只有五名,但至今有博士生四十四名與碩士生八十二名,致使每位教師之論文指導篇數太高,不利於論文品質之提升。此外,在九十四至九十六學年間,該所舉辦之學術演講僅七場,實有不足。且未設立所學會,降低學生參與學術活動或幫助所務推動的動員能力。
該所碩士生平均畢業時間約為3.5年,且須修習三十六個畢業學分,課程訓練相當扎實,值得肯定。而博士班平均畢業時間約6.25年,須修滿三十學分,和發表兩篇學術期刊論文,加上通過學科考三科,還算合理。惟博士論文品質仍有待提升。不過該所教師授課認真、閱讀要求多、教學方式多元多樣活潑,深受學生的認同。且該所亦重視師生一起合作發表論文,有助於提升學生的研究能力。同時,該所每學期成立二至三個讀書會,讓研究生與教師在課堂之餘,彼此可以交換心得與分享成果,立意相當不錯。
我覺得,所上最要感謝的是親切熱心的張姐,她總是替大家處理許多大大小小的雜事。以前阿,我最怕跟秘書之類職務的人講話了,因為他們很多事情要忙阿,所以有時候態度就會顯得很不耐煩。但是我們的張姐,始終都是笑臉迎人,感覺起來就是個很關心大家的好大姐,不會像有些秘書給人感覺很勢利或高傲。
至於那個電腦室,電腦跑得其實有點慢耶,每回要等著印東西,都會愈等愈焦躁,心中順便後悔一下自己怎麼不去計中印。阿那個研究室,真是說的太對啦,我們都沒自己的研究室,嗚嗚~~
那個最後面加粗的修業平均年限,是我想要表框給我家人看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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