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12

1212立法院前。黑手禁入公視。相片集錦



不曉得為什麼,我的影片傳了快一小時還沒傳上blogger,可能檔案太大了?囧~~剛剛整理了一下今天的照片,用小畫家做了這個集錦,剩下的照片就放我的網路相簿吧,請大家自行點閱。


1212立法院前。黑手禁入公視。可愛小朋友


今天去立法院前面陳情的人群中,還有這兩個可愛的小朋友。小朋友的家長也很可愛,因為藍色椅子的小妹妹一直蠢蠢欲動、東張西望,對於一群大人圍著看她很像有點不好意思 XD


國民黨莫走回頭路 ◎林麗雲

2008年12月12日蘋果日報 論壇

林麗雲/台灣大學新聞研究所副教授

本月9日國民黨立委林益世提案主張,未來應經過主管機關核可同意,公共電視才能動支經費。如果此案一過,則公視將永無寧日!因為,政府將可藉由經費之控制,一手掐住公視的喉嚨,讓它無法發聲(除非它為政府發聲);另一手斬斷公視的筋骨,讓它趴倒在地、無法挺直腰桿(除非它按照政府的劇本演出)。

欲將黑手伸進公視

在民主政治裡,公視本來就應該維持其獨立性、自主性。如果不能獨立、無法自主,那怎麼能配稱為「公共電視」呢?林益世委員的提案已嚴重違背了民主政治的ABC。

林益世委員的動作,不能劃歸為個人的荒腔走板之演出。浮在動作後面的,是一個阿飄:國民黨阿飄正企圖將黑手伸進公視。其實,自從馬總統就職演說時宣稱的「絕不干預媒體」以來,新聞局與國民黨立法委員就運用各種理由、手段凍結公視預算;公視員工還私下透露,最近政治人物要求公視停播某些特定節目。在這種政治污手的干預下,台灣電視倒退嚕,與20年前的政府電視無異。

這樣的控制,違背了台灣的歷史潮流。過去數十年來,政府一直把電視當作傳聲筒,或私相授受的禁臠;因此,台灣電視淪為統治集團的工具久矣,也被認為是社會亂源的所在。因此在1990年代民主化的過程中,媒改團體推動公共電視運動,呼籲建立以公民為主的傳播體制,並尊重其獨立的地位。這種主張,廣泛得到公民團體的支持及認同。十年來,公視逐漸成長,晚近更朝集團化之路邁進。

目前在這條道路上,公視仍然面對許多難關。首先,是如何確保穩定的財源,以建立穩固的根基。其次,是在整併之後,公廣集團內各台要分工合作,以達到綜效。第三,是公廣集團應建立透明性,以對公民社會負責,而不是受到政府與政黨指使。再次,是在內部治理上,公廣內部應建立產業民主的制度與組織文化。在解決這些難題上,目前台灣社會正需要群策群力,推動《公共廣播電視法》增修案來建立可長可久的公廣集團。

奈何,在此重要的關頭上,立法院與新聞局完全未幫上忙,卻只會阻撓公廣的運作。

不做益事不要礙事

如果執政黨還有一點理想性的話,則應該提出整套的公廣政策,以示有為,並對選民負責。如果不願意做一點點益事,那至少不要礙事,也不要妨礙公視的公事。如果還一再倒行逆施,甚至一味打壓、黑手亂伸,將逃不過歷史的譴責及公民的唾棄。

出處:壹蘋果網路

環境任務大不同 公視法早該修了 ◎馮建三

2008.12.12 03:15 am 聯合報

馮建三/政大新聞系教授、台社成員(台北市)

十日是世界人權(含傳播權)宣言發佈六十周年,但作為公共溝通平台的公視要對社會發言,居然也得由其後援會以商業行為才能完整表達。而其聲明所要求的目標,只不過是現在已經並不理想的營運狀態,不要再被壓制與掣肘:要求立法院放行已遭扣押將近一年的四點五億預算;籲請立法院不能要求原民會、客委會與僑委會在依法委辦之外,再對前三個頻道的營運,遂行日常指揮。

公視成立十年、公廣集團創設兩年多,首度對立法院的公開大規模對話內容,竟然是任何民主國家都無須多言的基本認知:公共媒體需要政治力介入才能創設,對,但是政治力不能對其日常營運及節目指東道西,政治力只能在一段期間內,慎選專業能力無礙的經營團隊一次,然後必須充分授權,委由專業經營。

在公視團隊是否最優秀的問題之外,還有更大、更迫切、更重要的格局需要官員與民代盡心盡力,這就是華視工會研議的《公共廣播電視法》。公視法施行十年,從單純的公視一個頻道,如今已經拓展至五個類比與若干數位頻道,經費來源及任務也都大有變化,早就不是原法所能完整涵蓋與導引;若要前瞻與整合其他存在已經許多年的政府電台,使民眾得到較多、較有效的音像視聽服務,更是必須發動修法乃至於創制新的法律。

這些法律工程及隨之而生的研商討論,以及求同存異的工作,早在多年以前就應該著手準備與推進,前朝政府的疏懶不負責、多年來的不肯修法,不是今朝執政者推諉卸責的藉口,否則政黨輪替終將失去價值,政治也會再次失去示範於人、鼓舞與號召群眾的機會。

更何況,台灣的傳媒環境惡化多年,空有腐化的多元主張各自配合其商業算計而找到表意的管道,正需要講求共和的公共傳媒給予平衡匡正;更何況,華人社會創建公共傳媒的呼聲及籲求不絕於耳,值此兩岸交流勢將更見密切的當下,政治人物理當盡心盡力,讓台灣的經驗對於華人所關注的議題,產生正面而不是負面的參考價值。

出處:http://udn.com/NEWS/OPINION/X1/4640508.shtml

2008-12-11

維護公共電視的自主性--是為了給孩子一片純淨的媒體空間

2008/12/11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

立法院不但凍結公共電視九十七年度預算,甚至對於九十八年度預算施以附加決議,要求未來『公視』執行任何計畫,必須逐項報請主管機關同意後始能動支,這樣的消息,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公共電視』絕對是眾多媒體中,讓許多家長鼓勵孩子收看的頻道,因為『公視』除了製播許多優質節目,針對各種教育議題、公共議題,也採取深度報導,甚至製成紀錄片,更重要的是,對於那些重要的公共議題,『公視』幾乎是不計成本的深入追蹤,並加以報導,這種深入探討的精神,不但公義,更產生許多教育者喜歡引用的素材;而這其中最關鍵的因素就是『公視』並非商業電台。

面對眾多以商業為導向的媒體,沒有商業色彩的『公視』,它的財源僅能靠國家及一般民眾的捐贈,但我們清楚,要維持這麼一個龐大的公義媒體,光靠一般民眾的捐贈是遠遠不夠的。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本於維護所有孩子一片純淨的媒體,籲請立法院盡速解凍『公視』九十七年度預算,並取消該附加決議,讓『公視』能順暢運作,並繼續製播優良的節目,當然,我們也期待『公視』能繼續維持其『公共』的本質,以資訊透明化的原則,爭取更多公民的支持。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 謝國清 0933767609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為結合各縣市家長團體,致力於關懷教育與保障學生權益的全國社團,於民國94年5月22日正式成立。其宗旨包括:1.保障學生學習權益,提升以學生為主體的優質教育;2.增進家長教育權及家長參與教育權之知能發展;3.推展親師合作及愛的教育;4.促進國際教育交流。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目前會員包括基隆市教育關懷協會、台北市家長協會、台北市家長教育成長協會、台北市國小學生家長會聯合會、台北市國中學生家長會聯合會、台北市高級職業學校家長協會、台北市學習障礙者家長協會、台北市高中學生家長會聯合會、台北縣中小學家長協會、台北縣家長聯合會、桃園縣家長會長協會、桃園縣家長協會、新竹市家長聯合會、苗栗縣家長協會、台中市家長協會、台中市家長成長協會、台中縣父母成長協會、台中縣家長會長協會、彰化縣各級學校家長協會、南投縣家長關懷教育協會、雲林縣家長協會、嘉義市家長協會、嘉義市父母成長協會、台南市家長會聯合會、台南縣家長協會、高雄市各級學校家長協會、高雄市心家長協會、高雄縣家長教育改革協會、屏東縣家長協會、宜蘭縣家長協會、宜蘭縣家長會長協會、花蓮縣家長協會、台東縣家長協會、澎湖縣各級學校家長會長協會。

這是全國家長團體聯盟電子報,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簡稱全家盟, 乃由全國三十多個縣市層級家長團體組合而成, 這些團體致力於關心孩子的受教權, 並積極在各地進行各種教育活動; 全家盟則關心全國性的教育議題, 並積極協助各地方推動家長成長活動! 歡迎透過我們的網站進一步了解全家盟及全家盟致力推動的愛你一輩子守護團活動, 全家盟網址為 : http://www.napo.org.tw, 愛你一輩子網址為 : http://www.parentslove.org.tw/


出處:http://www.coolloud.org.tw/node/31741

民間搶救公視基地:學界意見

本文出處:民間搶救公視基地:學界意見


中山大學程宗明
立委提案,一舉破壞公視治理問責、財務監理體系

台灣1997年設立公共電視制度與機構後,從民主化發展歷程中逐步學習先進典範,架構出這個特殊的民主化媒體的治理與監理分工體制,實為難得台灣經驗,這個對公共電視的廣義監督負責體系,由三支柱子 (pillar) 所構成如下:

(一) 由立法院以最高民意代議機構地位,對公共電視制度給予大體與即時監督;但更依據公視法授權,以間接選拔方式成立最高治理機構:董事會,代為執行實質監督職務;

(二) 公共電視之創設與基本維運財務需求,由公務預算代表全民託付,從新聞局依法捐贈,並由立法院監督;但也發揮主管機關治國功能,將輔導、獎勵媒體產業功能配合經常預算,委託公視執行;

(三) 透過最高民意機構授權成立的董事會,選任實際經營團隊,審核年度營運計畫與並監督其依照既定方案執行,最後提交成果,回應公眾監督的需求;

以上這三支柱子明顯分工同時更規律性地合作;由立法院發動授權成立公視最高治理機構,然後由董事會執行實質監督,並授權經營團隊發揮事業功能;公視所需公共預算,由行政機關依法核撥,並符合透明有稽的財務制度,由此新聞局也可將媒體發展施政任務,在立法院監督同意下交付公視代行;而董事會直接執行監督,將施政成果以透明方式報請立法院,確定符合全民所託,同時督導財務使用,符合行政機關核撥公共利益支出預算的程序。

然而12月9日國民黨立委的提案,一舉摧毀這三者的合作體系。該提案要旨如下:

自98年度起政府捐贈之財團法人公視基金會年度經費,應附具年度事業計畫及收支預算,報請主管機關核可同意始能動支。

這下可亂了,三根柱子都移位變質了,造成了以下的窘況:

一、立法院這根柱子「掏空了」:將對公共電視監督的實質意義,交於應被民意監督的行政機構 (新聞局) 執行,這是體制上的亂倫,也是立法權的自我閹割、廢功;立法院將原本法定授與權能的董事會,也是與其有一定社會比例代議性質的機制,可以執行實質審查機制加以停權,等於自我否定,精神錯亂末此為至;

二、新聞局這根柱子因附著過重而「變形」:新聞局必須承接審查公視巨細靡遺計畫的最終判定職責,從「點菜的變成親自下廚做羹湯」、從「球團經理也要上場打球」,這場混戰指日可期;問題是新聞局法定職權與專業沒有經營電視台這一項,如此擴張業務不但違反長年的行政規範,同時內部公務員負荷一定苦不堪言;

三、董事會這根柱子不知為何支撐而「僅供憑弔」:原本公共電視法賦予審查的重責大任被免除,如今再加上一個上級機構,而且是原本該被全民監督的行政機構;而且錯亂治理與管理的公視體制,製造新聞局仲裁董事與經理營運思維歧異的空間;最後由被「國民監督者」來指導「國民全體之代表」執行任務,反民主之荒唐設計末此為甚;

其實現存的法理結構,對於公視應如何被監督都有設計。公視法第十三條授權立法院發動審查程序,最後組成董事會,同法第十條規劃董事會掌理事項,授權其核定、審核公視工作計畫,這一系列設計相當井然有序與權責相符。而以新聞局行政規範而言,也相當一致,該局長年訂立之「大眾傳播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要點」,清楚規範出主管機關對財團法人媒體事業的監督權限:在認定董事會職權部分,包含業務計畫之審核及執行、年度收支預算及決算之審議、其他重要事項之擬議或決議。而需報請新聞局監督的事項,多為財政部分,包含設定會計簿籍、各種會計簿籍及會計報告備查、經費收支須有合法憑證、依年度辦理業務活動列載經費支出等。即或列有主管機關能主動查訪事項,也只以大方向為原則,如經董事會決定之年度重大措施及業務辦理情形、財產保管運用情形及財務狀況。

這已經相當清楚的依法執行的監理制度,豈容個別立委荒唐提案破壞。我們不懂,立法院不信任自己授權選立的董事會,卻相信當被其「監督」的行政機關代為「監督」媒體,這種詭異想法,不是心中有「鬼」?國民黨立委最後宣稱,此一附帶決議是善意的,為幫公共電視今年度預算解凍而設,那這項決議其實也可很有善意,改寫如下:

自98年度起政府捐贈之財團法人公視基金會年度經費,應附具年度事業計畫及收支預算,報請公視基金會董事會核可同意始能動支。

我們再問,立法委員如果不相信董事會,那又為何勞煩再提案修正第十三條擴大董事會名額?另一方面又擴大新聞局業務,增加公務支出,這些作為豈不違法又違反目前行政機關的「苦民所苦」的行事風格?請趕快收回這些拙劣的法意見解,還給台灣得來不易的公共廣電之民主制度。

中正大學唐士哲、簡妙如
在凍結預算近一年後,日昨立法院再祭出殺手鐧!立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竟通過一項公共電視等單位動用預算的附帶決議:未來新聞與一般節目的企畫、製作與播映等費用明細,都須經主管單位核可同意才能動支。另外,主導這項法案的國民黨立院黨鞭林益世,甚至提議增加公視董監事員額,由目前的十一至十五人,增加到十七至二十一人,理由是,目前的員額「無法完全反映社會多元的聲音。」

公共媒體的精神在於向公民負責,不受政治權力的控制,部分立委的動作,擺明藉由預算審查與人事權力,將政治的手伸進公視,陪葬的將是公共廣電獨立於任何政治影響的立法初衷。預算核可此舉雖沒有實質內容檢查來得直接,但對公視管理階層產生的寒蟬效應不言可喻。試想:未來公視新聞性節目勇於批評時政,或紀錄片敢於揭發社會不公不義,這些內容動輒得咎,從此需時時顧忌「上級機關」的砍預算大刀,則公視面臨像今年預算斷炊的窘境,將成常態。

公視最近的境遇,暴露了幾個台灣現今公共廣電發展的危機:

第一,是言論控制的問題。台灣媒體雖已解嚴許久,媒體卻始終難與政治勢力的影響完全隔絕,政府單位或政黨藉由經濟手段主宰媒體的廣告或節目製作預算時有所聞。公視法制度設計,因強調經營財源的穩定,尚可在定額的預算下勉強維護其獨立性。如今立委將腦筋動到預算的審查權上,強調節目製播預算需主管機關核可,此舉無異是政治勢力藉經濟手段,進一步控制公共媒體的言論。

第二,是廣電制度設計因「黨」設事的問題。公視董監事員額該是多少人?數目為何是十五而不是二十一?這種人頭增減問題就像當初立委減半一樣,反映的是個人感覺與好惡,而非針對制度設計的嚴謹思考。若稱現今公視董事無法代表社會多元性,問題並非出在人數多寡,而是當初董、監事選任制度,只顧及反映立院政黨比例,且未能將公民團體納入人才選薦的徵詢對象中。於今立委基於個人主觀感受,便能在經營管理制度設計上隨意調整,那麼未來公共廣電集團一旦出現董監事會運作不彰,是否也再仿效當初立委減半一樣,任由更多的主觀意見隨意調整人事員額?

第三,是將「公共」等同「公家」的謬誤。從一年前公視預算的凍結與此次有條件解凍,反映的是執政者對於公共電視的主子心態──簡言之:我是出錢的老子,你沒有不照著辦事的道理。預算核撥採條件制,已嚴重曲解了公視法當初設立的精神。現行公視法第三條雖載明公視基金會的主管機關是新聞局,但依公視法第十五條規定,「審核公視基金會年度預算及決算」,以及確認「節目方針與發展方向」,屬董事會權責。基於維護媒體的專業自主,行政或立法機關,皆不應藉由任何形式手段,插手干涉節目政策,包括以預算審編為藉口的干預。我們的立委們,要何時才能體察,公共廣電不是一般公家機關的道理?

我們贊成公視需要更多以及更為透明化的監督,但這應指向公民社會的參與,建立更具公民問責的監督和參與機制,而不是由一黨獨大的立法院任意決定。馬政府上台後曾矢言絕不干預媒體,然而公視最近的境遇卻不得不使人質疑,這些競選諾言就如同其它口號,在短短幾個月內全盤跳票!如果馬政府還有心維護清新執政的形象,一改國民黨執政時操控媒體的歷史包袱,則近來一些黨籍立委針對公視大開民主倒車的動作,不僅民眾要站出來反對,馬總統豈能繼續沈默!?

政治大學馮建三
今(十)日是世界人權(含傳播權)宣言發佈六十週年,公視經營團隊與華視工會適巧也創下紀錄,各有聲明與主張。前者讓人義憤與慨嘆,後者邀人擊掌與期待。

公視之友會出資,在四大綜合報紙第一落刊登半版廣告,憂心立法院可能在林益世等委員認知偏差下,以決議文害及公視,原住民、客家與宏觀電視台的自主專業運作;華視工會對於民進黨怠惰在先、國民黨政府不思長進於後,理當卻遲遲不肯提出的《公共廣播電視法》增修案,在研議多日後,提出七項重點主張,包括「政府應編列預算挹注華視以維護公共價值」。

作為公共溝通平台,公視要對社會發言,居然也得由其後援會以商業行為才能完整表達,而其聲明所要求的目標,只不過是現在已經並不理想的營運狀態,不要再被壓制與掣肘:要求立法院放行已遭扣押將近一年的四點五億預算;籲請立法院不能要求原民會、客委會與僑委會在依法委辦之外,再對前三個頻道的營運,遂行日常指揮。

公視成立十年、公集團創設兩年多,首度對立法院的公開大規模對話內容,竟然是任何民主國家都無須多言的基本認知:公共媒體需要政治力介入才能創設,對,但政治力不能對其日常營運及節目指東道西,政治力只能在一段期間內,慎選專業能力無礙的經營團隊一次,然後必須充分授權,委由專業經營;監督與不當干涉的分際,楚河漢界一清二楚,洞悉世事的立法委員,不可能不知道。

林益世等委員、公視與馬英九政府若是真正關心台灣的電視與傳媒環境,無須格局狹小。在公視團隊是否最優秀的問題之外,還有更大、更迫切、更重要的格局需要官員與民代盡心盡力,這就是華視工會研議的《公廣法》。公視法施行十年,從單純的公視一個頻道,如今已經拓展至五個類比與若干數位頻道,經費來源及任務也都大有變化,早就不是原法所能完整涵蓋與導引;若要前瞻與整合其他存在已經許多年的政府電台,使民眾得到較多、較有效的音像視聽服務,更是必須發動修法乃至於創制新的法律。

這些法律工程及隨之而生的研商討論,以及求同存異的工作,早在多年以前就應該著手準備與推進,前朝政府的疏懶不負責、多年來的不肯修法,不是今朝執政者推諉卸責的藉口,否則黨政輪終將失去價值,政治也會再次失去示範於人、鼓舞與號召群眾的機會。更何況,台灣的傳媒環境惡化多年,空有腐化的多元主張各自配合其商業算計而找到表意的管道,正需要講求共和的公共傳媒給予平衡匡正;更何況,華人社會創建公共傳媒的呼聲及籲求不絕於耳,直此兩岸交流勢將更見密切的當下,政治人物理當盡心,讓台灣的經驗對於華人所關注的議題,產生正面而不是負面的參考價值。

台灣藝術大學賴祥蔚
繼去年立委以公共電視「內部運作出現問題」為由凍結其預算後,現在居然又傳出國民黨立委提案,要求公共電視動用預算前先提出報告,並須經過主管機關同意始能動支;此一模式更將套用到客家電視台、原住民電視台、宏觀電視台等公廣集團成員。難怪公視董事長、總經理等一級主管共同發表聲明,譴責此舉「開台灣媒體自由與民主發展之倒車」,嚴重破壞「黨政軍退出媒體」之社會共識。

公共電視的成立宗旨,原本就是要擺脫政治與商業對媒體的扭曲,為公民保留一塊屬於公共領域的淨土。正因如此,《公共電視法》明白規定:公共電視應成立基金會,由行政院新聞局編列預算「捐助」,以維持其公共之地位。

固然,新聞局是主管機關,但只宜依法監督,絕不能直接管理,否則不僅違反公共電視的創設精神,更將使公共電視淪為政府電視台,重演老國民黨時代黨政軍管理媒體的歹戲。

不容否認,公共電視與公廣集團運作,還存在頗多問題,前者例如公視管理階層在能力上是否足以帶領公視,以及處理內部不同意見的方式夠不夠民主等。日前工會幹部與筆者會談,就表達出強烈質疑。後者例如倉促拼裝的公廣集團,究竟能不能發揮綜效,或是空有集團之名但卻難以整合?以及從長遠的角度來看,不走商業媚俗路線的公廣集團,究竟應該如何推廣並且在成績上獲得各界認同?

眾所皆知,公廣集團目前的管理階層,多為民進黨執政時上任,現在國民黨立委如此提案,不只彰顯其司馬昭之心,也將模糊了問題核心。萬一提案通過,更將造成公廣集團、國民黨形象與全民公共空間的三輸的局面,怎可不慎!

筆者曾經指出,公共電視發展的問題,正可比喻為周處除三害,除了政治與商業這兩害,另一害就是公共電視本身。如今不幸言中!

前述問題如何解決有待集思廣益,但唯一可以確定的是,引入政治監管不但幫不上忙,反而會將公廣集團推向更扭曲的發展;還不如仍以董事會運作為主,但引入公民審議制度與管理評鑑制度,秉持資訊透明、包容互動、鼓勵參與的精神,降低藍綠政治色彩,才能逐步讓公廣集團成為台灣人真正的公共領域。

(作者為國立台灣藝術大學應用媒體藝術研究所副教授)


2008.12.11 公視新聞部聲明

敬請立法院依據「公共電視法」監督公視預算之執行,而非透過節目內容之審核,干預公共電視營運之獨立自主。

說明:

12月9日,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審查新聞局預算,通過國民黨立法委員林益世提案,決議要求公視從明年98年度起,年度計畫與經費,應該附具年度計畫及收支預算,而且應該(包含新聞節目及一般節目製作購買費用、節目企劃購買費用、及節目製播費用等相關細目),報請主管機關新聞局核可同意,才能夠動支。

對於此項附帶的主決議,公視新聞部甚感憂慮,首先根據預算法第52條規定,立法院就預算案所為之附帶決議,應由各該機關單位參照法令辦理。而根據公視法第30條,公視基金會之年度經費需由政府捐贈之部分,應附具年度事業計畫及收支預算,提請董事會通過後,報請主管機關循預算程序辦理。換言之,公視的預算本就該循程序來辦理,但決議文中的“包含新聞節目及一般節目製作購買費用、節目企劃購買費用及節目製播費用等相關細目”啟人疑竇.

我們不得不懷疑,要求細目審查,是不是意味著,新聞節目及一般節目製作購買費用,節目企劃購買費用與製播費用等相關細目,都得經由主管機關核才能動支!更進一步的說,如果這樣的節目或新聞是經由一定程序(比如新聞部自己有討論審核機制,還有新聞自律公約與新聞製播準則),但如果主管機關不同意,不核准,這個新聞節目的預算無法過關,是否便無法製播?而這樣子,是否違反公視製播節目獨立自主的原則!公視法第11條明訂「公共電視屬於國民全體,其經營應獨立自主,不受干涉」。也因此,主管機關有監督之責,但無管理之職.

我們認為,公共電視的經費主要來自全民的納稅錢,理應受到全民與立院的監督,但12月9日通過的這項主決議,恐帶來極大風險,從深度報導的專題節目「獨立特派員」、以及監督環境政策的新聞雜誌節目「我們的島」、甚至是每日播出「公視晚間新聞」,這些全部涉及公共事務討論、基於監督公共政策的新聞性節目,


恐怕會被迫面對隨時被立法院關切,甚至配合提供節目計畫、經費細目等要求,此舉一開,等於是為政治人物或特定政黨大開方便之門,公然讓政治力介入公共媒體的運作。這不僅嚴重傷害新聞獨立自主的精神,也違背了黨政軍退出媒體的社會高度期待。

任何對於公共電視預算使用之監督,可以藉由各種行政手續來檢視,預算使用與新聞內容運作是獨立的兩件事,公視法明訂獨立經營的精神,允許立法院監督公視預算的執行,卻非介入左右新聞節目的內容執行.如今,國民黨團試圖要透過預算的審查,來決定新聞節目是否生存,表面是要讓節目預算執行更有效率,但不得不讓人憂慮,就是要實質審查新聞內容,讓自主運作的界線被模糊、進而產生上下其手的空間,極有可能變相讓新聞節目被審查,而這將讓新聞獨立運作的精神蕩然無存,傷害的不只是新聞部同仁追求新聞自主的價值,更是斲傷台灣社會對於公共電視新聞獨立運作的期待,絕對不是公視新聞部員工的內部風暴,更是摧毀社會對於公共價值的追求與想望,我們期待立委諸公能夠意識,這樣的政治動作,很。可能終將傷及公共媒體所捍衛的新聞自由,進而引發民主價值的倒退、公共價值的沉淪。

共同聲明連署人:

于立平 張岱屏 陳佳珣 郭志榮 李慧宜 林燕如 陳慶鍾 陳忠峰 陳志昌 陳添寶 葉鎮中 張光宗 廖婕妤 陳佳利 吳心蘋(實習生) 謝冠妃 呂培苓 詹淑雲

郭淑秋 陳怡如 古國威 柯金源 楊雅如(實習生) 詹佳霖 沈紘騰 呂麗淑

周傳久 鄭仲宏 孟昭權 李昱昌 王介村 呂宗芬 陳顯坤 章明哲 許吟竹 周佩寧 鍾尚宏 吳東牧 李瓊月 李婕綾 卓冠齊 李金龍 張智龍 應磊奇 婁雅君 張筱瑩 范毓雯 賴秉寰 余榮宗 羅盛達 周明文 李秋蘋 (實習生) 陳信聰 鄭坤從

康依倫 樸星宇 蔡岳霖 李昭薰 徐銘鍾 廖育婉 林群展 林玉琳 林裕仁 林玉萍 駱恩蘋 吳翠芹 邱峰欽 邱燕珍 余佳璋 曾惠敏 徐家仁 林曉慧 林珍汝 張志雄 林欣儀 葉明蘭 王琪如 沈元斌 許恆慈 吳雅瑜 蔡慧玲 林靜梅 陳曉卿 張玉菁 朱鈴惠 蘇玲瑤 何國華 蘇啟禎 李曉儒 冉瑞雯 黃千容 賴世杰 彭煥群 林健生 賴振元 陳立峰 陳柏諭 郭俊麟 張梓嘉 張國樑 王威雄 林志堅 王興中 蔣龍祥 陳保羅 彭耀祖 徐啟峰 謝其文 許政俊 王子君 邱福財 沈志明 林國煌 沙燕琪 張其琤 程修玲 李常綾 黃旭堂 張靜玫 陳威儐 施孟君 李淑蘭 辜嘉玫 歐姵君 彭武順 鄭凱文 胡心平 呂東熹 許雅文 王靜萍 黃亦如

公視新聞部全部人員共193人,截至12月11號下午三點半為止,參與連署共113人。


此外,雖然客家電視頻道是依據公股釋出條例第14條,規定政府需委託公視基金會辦理,但基於客家電視頻道同屬公視基金會一員,本應符合公視法獨立自主的精神,製播客家電視頻道節目,因此客家電視員工針對立院近來所作決議,深表此項作為有違黨政軍退出媒體精神,扼殺公共媒體價值,為呼應公視新聞部之聲明,客家電視所有員工亦同步連署,以示抗議。

共同聲明連署人:

客台新聞部(33/56)

陳君明、洪炎山、謝佳凌、邱月華、羅應展、吳政龍、林文振、鍾孟廷、林玟伶、鍾雄秀、徐慧玲、高瑋謙、蕭惠雲、劉俊志、劉佳毓、向盛言、陳志男、黃訓湧、范群宏、黃小琪、曾傳翔、廖期錚、彭晉祿、李一凡、宋宇娥、鄧淑珍、范光忠、劉姣彥、陳美蓉、曾曉煜、謝宗蕙、余思嫻、林秋伶

客台節目部(22/23)

劉秀俐、陳忻沛、謝安琦、楊愛如、洪欣辰、宋嘉玲、顏仕斌、李玉萍、龔心怡、葉伊真、饒瑞軍、呂健煜、張兼維、陳慧卿、王麗惠、林曉宣、謝淯羽、黃介筠、羅亦娌、施懿倫、彭玉枝、陳雲林、黃桂慧

客台行銷部(8/18)

詹景翔、李春生、黃美維、邱碧婷、陳婉茹、林喬屏、魏家瑞、曾發省

客台行政室(5/5)

張瓊慈、溫佳琦、賴慧樺、邱香蘭、劉郁彥

截至12月11日下午三點半為止,客家電視台員工響應聯署,客家電視全部101人,目前有68人連署。

公視新聞部聯絡人 林曉慧

news1228@mail.pts.org.tw

27756969-150 0935257312



出處: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

國際記協IFJ 譴責政府對公視施壓

Media Release: Taiwan
December 11, 2008

Government Interference Puts Strain on Taiwan Public Media


The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Journalists (IFJ) holds grave concerns for the status of independent public media in Taiwan after the country's legislature announced increased control of funds, news reporting and programming of the national public television network.

According to media reports, on December 9 the Educational and Cultural Affairs Committee and the Interior Affairs Committee of the Legislative Yuan approved resolutions proposed by the ruling Chinese Nationalist Party (KMT) to enforce strict regulations on the operation and programming of the Taiwan Public Television Service (PTS). The service includes Hakka Television, Indigenous Television and the China Television Service.

The move comes one year after the legislature froze NT$450 million (about US$14 million) in funding for all programs under the auspices of the Public Service Television Foundation. The freeze affects half of the PTS annual budget.

In a statement on December 10, PTS said the new regulations, under which four of its channels could only disburse programming and production budgets after "item-by-item government approval", were "unjustified interference in our independence".

It had sought but failed to gain a clear explanation from government bodies of the rationale for the freeze.

"The Taiwan Government's efforts to exert strict controls on public television is a significant setback for Taiwan's media profession, whose ability to provide independent information and commentary to the general public is increasingly restricted," IFJ Asia-Pacific Director Jacqueline Park said.

"Journalism conducted in the spirit of public service is one of the pillars of democratic freedom. Heavy regulation of public media will undermine the right to freedom of expression of Taiwan, and thus the country's democracy."

The IFJ calls for an independent review of the resolutions passed by Taiwan's legislature and an investigation into the reasons for blocking funding to PTS.

For further information contact IFJ Asia-Pacific on +612 9333 0919

The IFJ represents over 600,000 journalists in 120 countries worldwide


出處:http://asiapacific.ifj.org/en/articles/government-interference-puts-strain-on-taiwan-public-media


【聲援公視】社運團體明天(12日)赴立院抗議

60多社團呼籲:請林益世及國民黨放過公視 歡迎有空的民眾加入我們行列

國民黨籍立委林益世提案要求公共電視執行預算時,必須報請主管機關核可同意始能動支,這項作法引發社會強烈反彈。除了公民主動打電話給林益世辦公室表達強烈抗議外,社運界也發起「立院凍結公視預算扼殺多元發聲管道」連署,短短兩小時就獲得五十多個全國各領域運團體聲援、支持。諸多藝文團體及影像工作者也非常關係這項提案,藝文界也發起連署,包括魏德聖、鄭文堂、楊力州等導演都表達支持。

衡諸民主國家的公共電視,都享有高度的獨立性與自主性。我國公共電視法也規範,公共電視接受政府法定預算捐助,由立法院同意產生的董事會負責審核並監督公視運作。我們主張,在既有的制度下,公共電視應繼續加強其內部治理與公共問責制度,但是不容立法院以箝制預算、引入主管機關審核等方式,危害公視的獨立性。

雖然馬英九總統就職演說時強調「絕不干預媒體」,新聞局長史亞平重申,新聞局絕對尊重公視的獨立自主運作,落實黨政軍退出媒體的精神。但林益世委員的提案證明,政治的黑手仍舊盤旋,我們除了抗議,仍要持續監督林益世委員及國民黨團的作為。

12月12日上午,我們要到立法院國民黨黨團表達強烈的不滿!

【行動日期】2008年12月12日(五) 【行動流程】10:00立法院門口、10:30 拜會國民黨黨團

【發起團體】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媒體改造學社、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60多個連署響應團體】1.21世紀憲改聯盟 2.人本教育基金會 3.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4.中華民國律師公會環境法委員會 5.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 6.永續台灣文教基金會 7.台北市社區大學民間促進會 8.台南市環境保護聯盟 9.台南縣環境保護聯盟 10.台灣人權促進會 11.台灣小留學生家長協進會12.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 13.台灣永續聯盟 14.台灣母語教師聯盟15.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 16.台灣勞工陣線 17.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 18.台灣環境保護聯盟 19.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 20.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 21.全國家長團體聯盟 22.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 23.高雄市柴山會 24.高雄醫學大學性別研究所 25.台東南島社區大學 26.青年勞動九五聯盟 27.納稅人監督政府聯盟 28.綠色主張工作室 29.愛盲基金會 30.樂活台灣協會 31.勵馨社會福利基金會 32.殘障聯盟33.綠黨34社團法人台北市八頭里仁協會35.台灣北社36.全球綠人台灣之友籌備處37.台灣紅絲帶基金會38.台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 39.民間監督健保聯盟40.台灣勞動與社會政策研究協會41.台北市上班族協會42.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43.澎湖縣水噹噹婦女會44.建國黨 45.制憲聯盟46.台灣法愛功德會47.新竹文化協會48.竹掃把聯盟49.輔大黑水溝社50.守望文教基金會51.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52.台灣女人連線53.台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54.廢除死刑推動聯盟55.台灣二二八關懐總會56.海洋臺灣文教基金會57.自然步道協會58.台南市社區大學59. 台灣教授協會60.台灣醫社61.嘉義縣生態環境保育協會62.雲林縣野鳥學會63.澄社


出處: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世界人權日,公視自主權在哪? (相關文章整理與連結)

本文圖片來源皆為:公視有話好說官方網誌。節錄文章後面都附有全文連結,請大家有空點進去瞧瞧吧~




公視危機從何而來?國家每年捐贈九億給公共電視,立委以秉持監督職權為由,要求公視(以及原視、客家電視與宏觀電視)必須在購買節目及製作前,提出預算讓主管機關核可同意後始得動用之,就監督以及看緊人民荷包角度而言,似乎有其道理,公視的反彈為何如此強烈?
……☆ 公共電視有話好說官方網誌: 公視誰屬?世界人權日,公視自主權在哪?




管中祥:

觀諸世界各國的公視,幾乎沒有台灣這樣的情形發生(指預算逐案審查),公視應該把向立法院解釋預算問題的所有公文往來都公開。但我剛剛聽賴主任和幾位國民黨委員的講法,感覺很憂心的一點:「原來對於政府而言,公視是政府機關的一部分!」但從全球的公視運作來看,政令宣導絕對不是公視成立宗旨的一部分,甚至要排除這個部分,因為公共媒體最重要的就是獨立精神,要監督政府的行政、導正錯誤政策,而不是政府傳聲筒。並不是說公視就不用監督,但其他國家監督公視是從哪些角度?主要是從精神面來看,例如有沒有一定比例的文化節目、是否符合多元文化原則等,國民黨這次做成的決議根本是一種本末倒置。當然立委可能出自監督預算的善意,但結果可能變成全球大笑話,對立委本身不見得好。

公視「有話好說」在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討論近期發生的公視危機,包括立法院今年凍結公視一半預算長達12個月,且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2月9日在國民黨立委林益世提案下,作成「公視、客家台、原民台和宏觀台,必須在購買節目及製作前,提出預算讓主管機關核可同意後始得動用之」決議,引發公視強烈反彈。感謝關魚在推特上打的文字紀錄整理,很詳細。錯過節目的人可以連結進去他的部落格看全文。
……☆ 關於關魚。公視有話好說討論公視危機(文字記錄) (快點進去~快點進去~)





今天敝電視台做了兩則關於公視預算被凍結,還有立法院要求要細目審查公視預算的新聞,聽說當事人林益世悍然拒絕同事的採訪,而且還嗆聲說,不要發採訪通知給我們,要我們去要別家拷帶子,拷帶子的意思就是你記者沒到現場採訪,去拷貝其他電視台的畫面,挖靠,衝著來的就是了,大概是敝基金會悍然登報的事情惱怒了他吧.何必呢,不發新聞採訪通知,是把新聞部當成總經理馮賢賢的後宮,所以都是一鼻孔出氣嗎?
……☆ 林益世說不會接受公視採訪!


黨政軍三退媒體這種八股說法,許多人以為早被掃到歷史灰燼裡去了,沒想到了2008年年末還有重提的價值,可謂時代在倒退了。

台灣經歷過有史以來最長的民主國家戒嚴,直到1988年才解除這個允許行政機關無視憲法保障的人權,可獨斷獨行的怪獸體制。在戒嚴時期,威權政體為了鞏固統治合法性,在各領域給人民灌注一統思想、箝制言論、打壓異議。透過報禁及執照管制,使與當權者互通聲氣的兩報(聯合報、中國時報)三台(台視、中視、華視),成為少數合法的資訊供應渠道,作為方便的思想管理與整飭工具。

然而因為民進黨政府消極因應《廣電法》的修訂,將國營電視台一股腦兒地丟給公視基金會,而公視運作法源《公共電視法》卻未相應調整,各頻道原屬的部會也就還能上下其手,加上政府仍未買回華視的三成民股,因此公廣集團的整合與發展,不免跌跌撞撞。制度模糊與不穩定處,遂給有心者操弄的空間。

國民黨再次取得政權未及半年,先是修法廢除廣電基金,而後陸續以政治忠誠為根據撤換國有媒體的管理人事,有如中央社、央廣,其心昭然若揭,而主導者國黨立委們也不避諱,振振有詞道:「今天你拿國家的錢,居然來批判政府,我們要試問你,良心何在?」,顯然完全無知於公共媒體的價值與可能性。
……☆ 傳播學生鬥陣電子報第三七四期。從公視建台簡史看封建威權的復辟



公視記者是不是太本位主義了?所以才總是認為自己的價值如此珍貴?也許是吧。很多人說公視記者很有主見,敢頂撞上司,敢堅持己見,敢衝撞制度。其實公視記者哪來那麼多勇氣,遇到強勢的主管,我們還不是乖乖的聽命行事,而支撐這次的聲明的,其實根本不是勇氣,而是一種不願割捨的無奈。

或許也是因為我們實在太年輕了,所以在面對突來的改變時,每個記者的雙手竟然抓的那麼緊。外界不太能諒解這種反射行為,因為從來沒有人看到,現在記者雙手緊握的,是自己一點一滴所累積出來薄弱經驗。六年多來,我們得到不少弱勢團體的肯定,得到藝文教育甚至是政界的信任,沒有太多人知道,支撐記者繼續跟主管拉鋸的,其實只是受訪者這句簡單的話:「還好,有你們公共電視」。
……☆ 兩篇關於公視記者信念的文章




我們應該憤怒,因為當公共電視新聞部,這塊台灣堪稱新聞自主最後一塊淨土,開始因為政治力的想要介入,可能要失去自主,這看似是內部風暴的家務事,其實正在漸漸侵蝕這個社會共築的公共價值,給錢的是大爺,對,但問題是這給錢的大爺,不是審查預算的立委諸公,而是支撐社會存在、用選票選出總統的人民頭家.

有人會想,包括我在內,只是預算細目的審查,怎麼能無限上綱就是要傷害新聞自主的作為,這未免也太被害妄想症了.但這之間的焦慮就在於,當管理階層憂心立委的要求是違反公視法賦予公視獨立運作的精神,林益世在中國時報見報說的話,「『因為你們是綠的,你不用多做說明,那是我的感覺!』林益世還口出,『我來做董事長都比鄭同僚做得好!』」
……☆ 這不只是家務事!



以我個人長期關心弱勢團體以及台灣環境的公益團體志工而言,我是非常感謝台灣有公共電視存在的。因為公共電視,許多不獲商業電台青睞,或在各種政商壓力下的議題,都還有機會發出多元的聲音。

我們常常批評,台灣媒體在收視率掛帥的惡性商業競爭之下,已經嚴重影響到台灣民眾的素質與國家未來的競爭力。我們也常常羨慕,韓國可以在短短時間崛起,以電視電影等各種數位內容造成「韓流」,卻沒想到這是韓國政府投入多少經費與心力來從事媒體人才的培育。我認識很多獨立製片的導演與尚留一絲理想的媒體從業人員,他們都表示因為有公共電視的支持,讓他們雖然「吃不飽但也餓不死的」,依然能堅持在文化創作這個領域上。

附註:英國BBC一年總經費二千多億台幣。台灣公視一年政府補助9億元,再加上贊助公視的小額捐款,一年公視總經費只有十多億,大概只有BBC的百分之零點五。能以如此少的錢,帶給全台灣優質的節目與提供文化創意的人才發展的園地,實在是台灣的奇蹟。
……☆ 李偉文部落格。公共電視即將開天窗?!──金鐘獎頒獎前夕有感





我不奢求什麼救經濟、救失業的特效藥,也可以把總統府高層在立院答詢時竟然能回答:「政府官員,都能夠像馬總統一樣,大家清廉治國,我相信有一個清廉的環境,大家身體就會健康,身體健康後才會迎向朝陽,才會旭日東昇。」的嘉靖年間型回答隨風而逝,我還有耐心等著看國民黨到底怎麼處理立委的雙重國籍,追繳薪水。但是,這次你太靠過來我的每日切身生活,我僅有的淨土了。我真的很生氣:你超線了!坐.過.去.一.點!

我想請執政者不要把我們共同的、既有的一點點也拱手毀去。除了傲慢,傲慢使他們認為自己絕對代表民意、絕對理解民意,還有什麼能夠解釋這些神智不清的腦袋?
……☆ 坐、過、去!



連署文件只提到了要排除以立法院預算審查為主的政府監督,要維護公視獨立於政治領域之外或之上的營運自主性,但卻沒有提到公視要如何強化其社會責任。如果這份文件可以加上一條訴求,那我是會全力支持的:公視要每年公佈其履行媒體社會責任的政策、策略與目標,並且每年至少一次與利害相關團體,就這些社會責任政策,進行對話。

公視此次的風波和事件,為何公民支持有限?這個問題,不該被忽略,不該被遮蔽。公視迄今為止的營運表現,是否符合民眾的需求?我們可以繼續認為只要保護公視不受政治監督,一個符合社會公益願景的公共電視就會自然跑出來?
……☆ 請從今天開始建立對公視的公民監督


公視成立之初就被定位為「小眾服務」,公視法第一條更明定公視的目的是要「彌補商業電視之不足…提高文化及教育水準」,在這樣的使命成了公視工作人員的製作框架,限縮了節目創新的可能性,這些年公視大部分的節目幾乎也反應了上述的風格與調性,自然造成民眾既存的想像,雖然有些公視同仁試圖改變,但仍然無法扭轉社會既有的觀感。不過,公視真的只能作小眾服務?或者,討論嚴肅性議題就只能「嚴肅」表現? ……更重要的是在制度上的改變,包括公視法必須修正現有的公視使命,不再只將公視定位於消極的「彌補商業電視不足」,更應該賦予公視帶動廣電媒體發展的責任,而這樣的改變與責任並不能只是說說而已,除了公廣媒體必需更親近社會外,更重要的是,國家必須在公共媒體的建構上,承擔更多的公共責任。
……☆ 管中祥。公視不該只是「公視」化


支持公視跟反對公視也不是那麼二元的問題。就算要支持公視,要支持公視的什麼呢?公視做的夠好嗎?那裡不夠好呢?以甚麼身份甚麼年齡甚麼種族跟階級去看公視覺得公視做得好或不好呢?做的不好要怎麼改變呢?關台?讓政府控制預算?公民監督?公民?誰是公民?還是乾脆右派一點,挑明了反對公視的存在也不是沒有道理。不過這些都不是我的問題,是公視要自己問自己的問題。

我也還不知道我支持什麼,也可能是我支持的不夠;不過我絕對不支持讓公視變成國民黨自家的電視台,目前先這樣。
……☆龜趣來嘻。民間搶救公視基地,以及不容迴避的省思


或許有人不太清楚公共電視的特質,以為經費有一大半是政府編列預算支應,那麼就是政府的電視台。其實這其間有很大不一樣,政府雖然是由公民投票選出來管理民眾,但是是透過政黨的競爭,不同的政黨有不同的執政理念。公共電視在設立之初就是超乎政黨,也不接受廣告避免商業資本的操控,是為了實踐「公共領域」訴求的媒體組織,所以公共電視理應被期待,也被要求能夠秉持「公共利益」價值與「公共性」責任,以更多元的視野服務公眾,同時增進溝通,凝聚社會共識,以促進真正的民主政治。
……☆ 李偉文部落格。公共的電視即將消失?!


藍委:公視拿錢 怎可不辦事

瞧瞧林益世多麼粗暴、封建的想法!什麼叫做「拿了錢還不甩出錢部會指定的政策宣導節目,並且反過來誣指政府介入媒體。」?這些錢是我們所有納稅人的錢,政府拿了我們的錢為什麼不甩我們這些出錢的人咧?為什麼就要看你們這種政令宣導節目?一個中央社、央廣讓你們用還不夠嗎?!!搞清楚,公共電視是公共的,而不是政府的,腦子發昏也不是這種樣子。

立院已經行使了監督預算的權力了,公視採購設備、人事預算亂花的話,這一定要嚴格監督、檢討。但是節目製作內容,立委的髒手就請拿走。別在那邊說什麼為了公視好,實際上只是要排除異己。再說,立委拿我們納稅人的錢,怎可不聽話辦事?都搞這些五四三,我們就倒楣要把錢給你們這些立委亂花嗎?



藍委:公視拿錢 怎可不辦事

2008/12/11 聯合報
【記者李祖舜、林河名、李順德/台北報導】

公視前天刊登廣告抨擊立院委員會的決議讓政府介入公視運作,侵害媒體獨立自主。國民黨團昨天表示,原委會、客委會及僑委會委託公視製播節目,相關製播經費並非公視預算,立法院當然有權要求行政院部會落實預算執行。


史亞平昨天表示,新聞局對公視預算遭凍結,不僅沒袖手旁觀,還曾陪公視董事長鄭同僚到立院協調,協助爭取預算解凍。如果今年度終了,公視預算還沒法動支,新聞局將儘速與主計處研處最妥適的處理方式。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陳亭妃則聯手痛批國民黨,「伸出政治黑手,干預新聞自由」。

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指出,立法院是針對僑委會、原民會與客委會編列委託公視製播節目的預算金額審查與監督,並非針對製播節目內容,但公視簡直把原民台、客家台與宏觀衛視當成公視成員,把這三個部會編列委託公視製播節目的預算,當成自己的預算,拿了錢還不甩出錢部會指定的政策宣導節目,並且反過來誣指政府介入媒體。

2008/12/11 聯合報
【記者江祥綾/台北報導】對於國民黨指出立院就算凍結公視四點五億預算,公視目前還有現餘款可供使用,昨天公視副總郭至楨表示:「公視的確是有這筆款項,但扣除人事支出,加上公視節目製作品質要求高於商業電視台,成本相對也高出許多。而且剩餘的錢是專款專用,根本不能動。」

出處: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4638862.shtml



藍委干預公視預算 綠委批馬上伸黑手
2008.12.11 自由時報
〔記者邱燕玲、林毅璋、黃維助、林嘉琪、黃以敬、陳尹宗/綜合報導〕

立法院教育、內政等委員會通過國民黨立委林益世提案,要求公共電視等公廣集團所有製播經費必須送交立法院同意後才能動支,昨天受到民進黨團痛批「國民黨用政治黑手干預媒體自由」,新聞局也扮白臉不反抗,嚴重違反黨政軍退出媒體的規定。

藍委稱落實監督

林益世強調,決議只是要求各部會要落實預算執行的監督責任,並非干預新聞自由;另公視接受客委會及僑委會所屬的客家電視台和宏觀電視台委託製播節目,但這兩家電視台都抗議公視未協助宣導政務,他才提案增加公視董事席次。

新聞局長史亞平也強調,先前才陪公視赴立院協商公視預算遭凍結案,新聞局該協助時一定會提供協助,不會袖手旁觀;但她也說,公視以登廣告的方式對抗立法院,值得商榷。

民進黨立委陳亭妃指出,黨政軍退出媒體與媒體獨立在五二○後消失殆盡,公視遭到國民黨立委壓制,包括製播經費如何用,都必須送立法院同意才能動支,還要求所有公視購買的節目都要送到立法院核備,「這是一言堂嗎?太上皇是誰?就是馬英九!」馬英九怕民調太差,所以才要把手伸進媒體做美化修飾。

立委林淑芬說,公視是屬於人民與國家的電視台,並不屬於執政的當權者,公共電視董事增加席次,就是要讓不聽話的聲音變小,審查製播經費乖乖聽話就給預算,不乖就不給。

公視愁沒錢付戲約 得背法律責任

對於公視今年下半年預算四點五億尚未解凍,明年預算又遭立委限制,公視總經理馮賢賢昨激動地說:「明年內部預算怎麼編列?節目該不該簽約?有些戲簽了約但錢付不出來,這可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公視工會則強調,立院凍結預算及干預明年度預算,勢將違反公共媒體獨立自主之精神,對公視未來發展有不利影響,但同時也提出重修「公廣法」,免得公視永遠定位不清,問題一樣會存在。

台灣記者協會、媒體改造學社、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等團體昨日紛紛聲明譴責,要求立委撤案,否則將違背馬英九總統就職演說時強調「絕不干預媒體」的承諾,馬政府不應坐視台灣的新聞自主權被政治人物傷害!

出處: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dec/11/today-life8.htm



公視登報批4.5億預算遭凍

2008年12月11日 蘋果日報

【綜合報導】公視四點五億元預算遭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凍結,公視董事會昨在各大報刊登廣告,批立院違反黨政軍退出媒體,並質疑主管機關新聞局袖手旁觀。國民黨團強調是「善盡把關責任」,藍營立委也反批公視:「太過分!」新聞局長史亞平則說,從未干預公視運作,更多次主動協調公視預算問題,立委對公視績效不滿,公視應積極改善。

藍委反嗆浪費公帑

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前天在教育委員會協商預算時提案,要求公視執行九十八年度預算時,須逐項報請主管機關核可同意才能動支,台灣媒體觀察基金會董事長管中祥說,依《公共電視法》規定,主管機關並無審核公視預算權力,林此舉透過預算細目審定干預公視自主。台灣記者協會長莊豐嘉也說,此舉將使台灣新聞自由及節目自主退回戒嚴時代。

林益世則說,立院只是依法審查相關單位預算,此決議並未干預節目內容製作。國民黨團書記長張碩文則質疑,既然預算已編,公視為何還把所有節目委外製作?失去當初成立公廣集團的意義。副書記長楊瓊櫻反問,若凍結預算即干預,過去綠營執政時也這麼做,不早就干預?藍委朱鳳芝則批公視主管出國都搭頭等艙、濫買一堆SNG轉播車,浪費公帑。


出處:http://1-apple.com.tw/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Sec_ID=1&ShowDate=20081211&IssueID=20081211&art_id=31220548&NewsType=1&SubSec=66





真的窮嗎? 公視董座月薪23萬還配司機!

2008/12/11 00:31
東森新聞黃暐瀚、陳明華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公視刊廣告喊窮,真的這麼窮嗎?根據送到立法院的預算書,公視年年編9億元台幣,花費驚人!光是董事長一個月的薪水就有23萬,總經理21萬,都配有司機,待遇比部長還好;立委痛批坐領高薪總得做出成績,不要天天喊窮,卻看不見收視率有所提升。

國民黨立委郭素春說,那既然有錢登廣告,政府就少補助一點嘛,「不要拿人民的血汗錢去做無謂的浪費」;公視刊廣告喊窮,立委看了直搖頭,說到錢,還有誰比公視更多。

國民黨立委洪秀柱批說,公視董事長一個月可以拿23萬8千,總經理拿21萬多一點,像這樣的待遇,「遠比我們的部會首長都要高出很多」。原來公視董事長一個月薪水居然高達23萬元,在59個財團法人官派負責人當中,工研院長每月領39萬排名第一;另外生物開發中心執行長也有24萬,至於公共電視董事長則排在第三名,這個薪水已經比一個部長都還要高。

郭素春表示,董事長既然領這麼多錢,一個月有20幾萬,又有配車、有司機、有助理,是不是該做點事,拿點成績出來,這10年來,政府花了200億在公視上,「你覺得公視有成長嗎?你覺得公視跟其他台比較起來,200億值得嗎?」

公視10年花掉台灣200億,不管這200億到底花了什麼?光是董事長一個月薪水23萬元這個數目,已經離小老百姓相當相當遙遠。

出處:http://www.nownews.com/2008/12/11/320-2378725.htm


公視新聞部:預算動支許可制 政治力將介入

【2008.12.11 22:35】〔中央社〕

立法院決議要求公視明年預算動支須經主管機關許可,公視新聞部今天發表聲明質疑將使政治力介入公共媒體的運作。

公視新聞部目前共有193名工作人員,截至下午,共有113人參與這份聲明連署。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 9日通過國民黨籍立委林益世提案,決議要求公視從98年度起,年度計畫與經費應該檢具年度計畫及收支預算,包含新聞節目及一般節目製作購買費用、節目企劃購買費用及節目製播費用等相關細目,應報請主管機關新聞局核可同意,才能動支。

公視新聞部指出,根據公視法第30條,公視的預算本就該循程序辦理,但立法院決議文中的「包含新聞節目及一般節目製作購買費用、節目企劃購買費用及節目製播費用等相關細目」,啟人疑竇。

聲明中質疑,要求細目審查是否意味新聞節目及一般節目製作購買費用,節目企劃購買費用與製播費用等相關細目,都得經由主管機關核才能動支;如果這樣的節目或新聞是經由一定程序,比如新聞部有討論審核機制,加上新聞自律公約與新聞製播準則,但主管機關不同意、不核准,是否這個節目便無法製播?

公視新聞部質疑,前述違反公視製播節目獨立自主的原則,並指出公視法第11條明訂「公共電視屬於國民全體,其經營應獨立自主,不受干涉」。公視新聞部認為,主管機關有監督的責任,但無管理之職。


出處: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158995&type=%E5%8D%B3%E6%99%82%E6%96%B0%E8%81%9E



搶救公視大作戰 部落客挺台灣

2008/12/11 10:08

 要救的其實不只是公視,還有「公共媒體獨立性不容政治力干預」的鐵律!今天如果不讓這種開民主倒車的法案胎死腹中,使政府可以大剌剌地干預媒體,明天就會有人去管你看什麼書,寫什麼e-mail,MP3裡放什麼音樂,後天.....或許大後天,當馬統統治下的台灣中國島----也就是「台北中國城」放大版----一切向中國看齊,就會有秘密警察半夜裡敲你家的門,把你或你的親人帶走!

 公共電視在AC尼爾森的收視率調查排名向來不高(除了2006年轉播王建民的比賽),也許很多人會以為:「公視嘛,就該給政府管啊!」

 這種想法真是大錯特錯!公共電視法明文規定「公共電視屬於國民全體」,所以不是政府的財產,更不容許政黨操控。而且,公視多年來製作無數優質節目,是許多人在台灣這個電視叢林裡很好的選擇。如果因為每一次動支預算都要主管機關核准,讓執政者有機會干擾節目和新聞的製作,試問這樣如何扮演好過去這麼多年來,社會大眾期盼公視扮演的角色呢?

 為了給台灣媒體圈留下一片淨土,為了讓這個國人催生多年才好不容易出現的公共電視不要毀於一旦,希望能有更多人加入一人一信的行列----寫給林益世委員,寫給在立法院佔四分之三多數的國民黨團,寫給國民黨掌控的行政院,寫給台灣總統直選以來得票率最高、至今仍獲得不少馬迷支持的馬英九。

 也許你還會覺得「哎呀,不要理政治啦,我自己過好就好了。」但其實你不理政治,政治卻非理你不可。如果今天你不站出來發聲,而讓不公不義的黑手持續囂張地侵蝕我們好不容易建立的民主根基,當有一天你自己成為直接的受害者時,也許就沒有別人可以為你站出來講公道話了。

 以下是搶救公視基地的文章,請大家告訴大家,廣為流傳。

拒絕破壞公視的立委提案

各位關切台灣媒體與公視的朋友,昨日(12/9)國民黨立院黨團黨鞭林益世提案要求公視執行預算須逐項報請新聞局等主管機關核可,還要求修法大幅增加董事名額。我們認為林委員的提案將使公視倒退成為政府電視、嚴重傷害公視之獨立性。因此,我們發動「一人一信」的抗議活動,希望所有支持獨立專業與多元的公視理想的朋友們,透過電子郵件、網路留言,或打電話與傳真的方式,給林益世委員、立法院國民黨黨團、行政院、與總統府等單位,表達您的不滿。

我們的訴求:別讓林益世傷害公視
--馬英九總統管管林益世,不要害公視!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2月9日通過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所提決議,要求公共電視等單位執行98 年度預算時須逐項報請主管機關核可同意始能動支。林益世也在公視法修法提案上提出應增設公視董事名額,由現今十三至十五名人選,提高至十七至二十一人。

依照公共電視法,新聞局每年捐贈九億元作為公視運作經費,皆由公視提出預算,立法院通過後動支,主管機關並無審核公共電視事業預算之權力,其目的維持公共電視財源之穩定與經營之獨立性之設計,不應輕易改變,也不容林益世等人破壌;而公視董事的代表性不在於比人數,而是在於審查過程的正當性。立法院應該重新檢討立委介入公視董事審查以及審查過程黑箱化的問題,而非以增額董事轉移焦點,林益世的提議將製造更多政治介入的機會,並癱瘓公共電視運作,與實務運作背道而馳。

林益世委員此舉不僅幫政府大開控制公視的大門,透過預算細目審定干預公視自主運作,違反黨政軍退出媒體的社會共識,同時將違背馬英九總統就職演說時所強調「絕不干預媒體」的承諾,也逼迫台灣新聞自由及公共電視自主嚴重倒退。

諸衡民主國家的公共媒體未見年度預算須逐項報請主管機關核可同意始能動支,林益世委員的提案將使台灣在國際社會蒙羞,我們對此要表達嚴正抗議。我們呼籲支持公視的朋友透過電子郵件、傳真、網路留言,或打電話給林益世委員、立法院國民黨黨團表達您的不滿,別讓林益世傷害公視,也要求馬英九總統管管林益世,不要害公視!

by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媒體改造學社

行動!....LET'S ROLL !!

身為公民的你,此時正該是你發聲的時候。請先閱讀我們的訴求,然後您可以連署與傳播,我們有能力改變!現在就打電話!

連 署 網 址(請點)

協助收集文章,讓更多人了解相關訊息
也可以參加網路上的群組,以追蹤相關消息、討論等方式,一同反對立委破壞公視根基。

參考閱讀: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社運聲明】40多社運團體譴責國民黨凍預算、政府黑手進公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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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益世委員
電話:02-2358-8221、8226
傳真:02-2358-8225
電子郵件:lym056a@ly.gov.tw
範本:
林委員您好:
我是一位支持公共電視獨立運作的公民。依照公共電視法,新聞局每年捐贈九億元作為公視運作經費,皆由公視提出預算,立法院通過後動支,主管機關並無審核公共電視事業預算之權力,其目的維持公共電視財源之穩定與經營之獨立性之設計,不應輕易改變,也不容任何人破壞;而公視董事的代表性不在於比人數多少,而是在於審查過程的正當性。行政院跟立法院應該重新檢討立委介入公視董事審查以及審查過程黑箱化的問題,而非以增額董事轉移焦點,委員您近日對公視的提議將製造更多政治介入的機會,並癱瘓公共電視運作,與實務運作背道而馳。在此希望您正視此問題,實踐馬總統就任時絕不以政治力干預媒體的宣示。
網站:http://blog.udn.com/suma100/detail

國民黨立院黨團
電話 02-23433255
傳真
電子郵件
主席信箱:http://www.kmt.org.tw/category_2/category2_2.asp
範本:
您好:
我是一位支持公共電視獨立運作的公民。依照公共電視法,新聞局每年捐贈九億元作為公視運作經費,皆由公視提出預算,立法院通過後動支,主管機關並無審核公共電視事業預算之權力,其目的維持公共電視財源之穩定與經營之獨立性之設計,不應輕易改變,也不容任何人破壞;而公視董事的代表性不在於比人數多少,而是在於審查過程的正當性。行政院跟立法院應該重新檢討立委介入公視董事審查以及審查過程黑箱化的問題,而非以增額董事轉移焦點,貴黨林益世委員近日對公視的提議將製造更多政治介入的機會,並癱瘓公共電視運作,與實務運作背道而馳。在此希望貴黨黨團正視此問題,實踐馬總統就任時絕不以政治力干預媒體的宣示。

行政院
電話(02)3356-6500
行政院院長民意專線電話號碼(02)33567043
傳真02-33566920
電子郵件 mailto:eyemail@eyemail.gio.gov.tw
範本:
院長您好:
我是一位支持公共電視獨立運作的公民。依照公共電視法,新聞局每年捐贈九億元作為公視運作經費,皆由公視提出預算,立法院通過後動支,主管機關並無審核公共電視事業預算之權力,其目的維持公共電視財源之穩定與經營之獨立性之設計,不應輕易改變,也不容任何人破壞;而公視董事的代表性不在於比人數多少,而是在於審查過程的正當性。行政院應該重新檢討立委介入公視董事審查以及審查過程黑箱化的問題,而非以增額董事轉移焦點,林益世委員近日對公視的提議將製造更多政治介入的機會,並癱瘓公共電視運作,與實務運作背道而馳。在此希望您正視此問題,實踐總統馬英九就任時絕不以政治力干預媒體的宣示。

總統府
電話
總機:(02)2311-3731
傳真(02)2331-1604
電子郵件mailto:public@mail.oop.gov.tw
範本:
馬總統您好:
我是一位支持公共電視獨立運作的公民。依照公共電視法,新聞局每年捐贈九億元作為公視運作經費,皆由公視提出預算,立法院通過後動支,主管機關並無審核公共電視事業預算之權力,其目的維持公共電視財源之穩定與經營之獨立性之設計,不應輕易改變,也不容任何人破壞;而公視董事的代表性不在於比人數多少,而是在於審查過程的正當性。行政院跟立法院應該重新檢討立委介入公視董事審查以及審查過程黑箱化的問題,而非以增額董事轉移焦點,林益世委員近日對公視的提議將製造更多政治介入的機會,並癱瘓公共電視運作,與實務運作背道而馳。在此希望您正視此問題,實踐您就任總統時「絕不以政治力干預媒體」的宣示。



出處:http://blog.nownews.com/kajin1967/textview.php?file=0000199360

司馬觀點:國民黨吃定公視(江春男)

司馬觀點:國民黨吃定公視(江春男)
2008年12月11日蘋果日報
司馬觀點

各國公共電視與國會發生衝突的例子不少,公視在四大報紙刊登廣告,和立法院撕破臉,在台灣首開先例。不過,像國民黨如此明目張膽介入公視的粗暴手法,在民主國家並不多見。

擴編董事 試圖控制

沒有經濟自由,就沒有真的自由。公共電視名為獨立自主,實則仰人鼻息,經費受到政客控制,雙方關係經常爆出火花。英國的BBC員工經常走上街頭抗議,澳洲的ABC也是如此。但是台灣的立法院這次對公視使出撒手鐧,是在反對黨全部缺席的情況下,快速無異議通過的。基本上這不是國會對公視的監督,而是國民黨主導的小型政治清算。

公視每年預算9億元,但已被國民黨凍結一半,迄今12個月仍未撥付,即將面臨無米之炊。前天,國民黨決議大幅擴編董事會名額,從15人增加到21人,其目的無非是控制董事會,以產生新的董事長。新人新政,換人做做看也無所謂,但不必如此大費周章。

更嚴重的是,國民黨立委要求今後公廣集團的業務細目,包括節目、製作、企劃採購,都要事先送給主管機關審核同意,不僅違反黨政軍不介入媒體的基本政策,而且公然破壞媒體獨立經營的原則。如果照這樣執行的話,公視乾脆交給國民黨去辦好了。

國民黨對民進黨時代留下來的人事,無論怎麼看都不順眼,公視總經理馮賢賢和華視的陳永然,尤其是他們的眼中釘。但是人事可以更換,制度應該維護,國民黨根本不在乎公共不公共,更不在乎黨政軍有介入的問題,這是基因使然。民進黨在立法院形同崩潰,國民黨故態復萌,想要恢復昔日的好時光。

一黨獨大 醜態畢露

在政黨眼中,沒有公字可言,有力量的政黨都想據公為私,收為己用,民進黨的本質亦然。但有政黨制衡,達到恐怖平衡的效果,吃相不會太難看。如今國民黨獨大,才會如此醜態畢露。





蘋論:強姦公視
2008年12月11日蘋果日報
蘋論

公共電視預算在立法院遭藍委凍結;前天立院教育委員會更通過決議,要求對公視的節目進行審核監督。立委的這個動作極其下流,已快倒退到警總時代。

不應插手監督節目

其實,大家看得出來,這是國民黨對公視的整肅,充滿政治鬥爭的硝煙味,不但沒有尊重新聞自由的修養,也彰顯出國民黨的鼠肚雞腸,尖嘴猴腮嘴臉。民主不是他們的信仰,只是奪權的工具,是保險套,用過即丟。

藍綠都伸手進公視,只要滿足合法程序換人,倒無可厚非;但對節目審核監督則萬萬不可,那是中國控制傳媒最得意的手段。

國民黨果然跟中共氣味相投。過去被人罵是共產黨的哥兒們,現在看來,雖不中,亦不遠矣。


出處: http://1-apple.com.tw/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sec_id=1&NewsType=1&showdate=20081211&IssueID=20081211&art_id=31220144&SubSec=67

WiwiStudio音樂能力測驗




晚上KB傳來一個網址,WiwiStudio音樂能力測驗,就上去玩了一下測驗。意外讓我發現,我現在用的這台電腦居然接了耳機卻無法用耳機聽音樂!!試了兩個孔都不行,音樂依舊從喇叭那邊跑出來,而且倉促翻來翻去也沒注意到喇叭哪邊有孔可以接耳機~~Orz

圖片是我的測試結果(喔耶~我有14分~讓我虛榮的歡呼一下吧 XD),大家有空也可以玩玩。ㄟ...心情不好的時候,還是別玩比較好,因為最後面幾題太機車了。

還是去玩一下啦,好玩捏~不過建議還是用比較好的音響,設計測驗的人說筆記型電腦的喇叭聽不到Bass的聲音,有個接受測驗的人也說要用什麼監聽喇叭?之類的東西才可以聽到所有的聲音,囧~

荒謬的公視董事提審

去年11月底的新聞。



Posted 十一月 29th, 2007
by vehicle
category :公視 董事會改選

【2007.11.29∕中國時報∕管中祥、羅世宏】

十一月二十二日,經立法院推舉成立的「公視董監事審查委員會」通過第四屆公視基金會董監事名單。然而,仔細觀察此一攸關本地公共文化與影視產業發展的公視董監事提審作業,不僅過程十分粗糙、荒謬,主管機關草率的執行態度也讓人無法苟同。

首先,在公視新任董監事名單公布後,部分當選人表示並不知道自己被提名,而在新聞局於二十二日發布的新聞稿中也指出「新聞局將就審查委員會決議之人選,先進行意願調查後,再送請行政院聘任。」換句話說,新聞局在提名人選時並未先徵詢當事人意願,這不僅暴露出公視董事提名作業的草率,對當事人不夠尊重,而且若有人不願就任,勢必需要補提名。

其次,在公視董事當選名單中,部分人士曾公開反對成立公共廣電集團,如今都獲得行政院提名,並經立法院推舉的審查小組審查通過,到底行政院提名的理由與考量是什麼?立法院審查的標準與程序為何?都有必要進一步對外說明。

最後,立法院推舉、應由社會公正人士組成的審查委員會中,竟有兩位現任立委赫然在列,致使審查公正性大打折扣。即使這兩位立委具有「社會」聲望,在審查過程中真能「公正」行使職權,但現任立委突然化身為「社會公正」人士,實在無法讓社會接受。事實上,前立委謝啟大在二○○一年曾被推選為公視審查委員會成員,因立委身分受質疑,最後並未擔任審查委員,相較之下,凸顯此次董監事審查比過往更退步!

再者,據報載,審查會議有人未出席,也有憤而離席的委員抗議「當場才看到候選人資料,過程太為倉卒草率」。不但部分審查委員的背景導致審查公正性受到挑戰,這種審查作業更是公視董監事提審過程的嚴重瑕疵。

整體而言,此次通過的公視董監事名單涵蓋了公視法要求的性別、教育、藝文、傳播等專業代表性。但,卻因提審程序的重大瑕疵,以致社會未能確知新任董事是否認同公共廣電理念,以及是否具備捍衛公共廣電價值的決心。行政院及立法院實在有必要對外說明提名和審查作業過程、理由與標準。此外,行政及立法部門盡速修訂公共廣播電視法,更妥善處理董事人選提名審查作業與組織權責等內部治理的問題,並將員工董事納入,以符合產業民主的精神。

無論如何,即將進行董事長選舉及公視總經理遴選,我們呼籲董事長選舉過程更應對外公開,有意角逐者應對外說明未來將如何推動公共電視法修法、進行公共廣電團整合,如何拒絕不當勢力的侵擾,捍衛公共價值,並納入更多社會力量進行公共廣電媒體的發展的規畫與監督。在總經理的遴選上,也應公開徵才,尊重公廣集團員工意見,程序也必須公開透明。

(管中祥為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董事長、世新大學廣電系助理教授;羅世宏為媒體改造學社召集人、中正大學電傳所副教授)



出處:http://nccwatch.org.tw/story/20071213/7464

公共媒體如何問責:以台灣的公廣集團為例 ◎翁秀琪



(本文出處:新聞學研究 96期,頁187-211)

網路連結:http://www.jour.nccu.edu.tw/mcr/0096_epaper/05.html



公共媒體如何問責:以台灣的公廣集團為例 ◎翁秀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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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以問責概念為經,公共領域概念為緯,二者互為肌裡探討台灣公廣集團作為台灣重要公共領域論壇機制,該如何問責的問題。限於篇幅,僅以公視基金會第四屆董監事會提審過程為例分析,並具體建議未來公視法第十三條應列入修法優先考量。未來更應以問責體系為藍本,逐一檢視分析公廣集團作為,並以分析結果調整媒體問責理論架構。

關鍵詞:問責、公共領域、媒體問責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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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壹、問題意識
2007年11月22日,經立法院推舉成立的「公視董監事審查委員會」通過第四屆公視基金會董監事名單。此一攸關台灣公共文化與影視產業發展的公視董監事提審作業,被媒體改造學社的學者批評為「過程十分粗糙、荒謬,主管機關草率的執行態度也讓人無法苟同。」(管中祥、羅世宏,2007年11月29日,全文亦可參考「荒謬的公視董事提審作業」http://nccwatch.org.tw/story/20071213/7464;媒體改造學社對於第四屆公共電視董監事提名與審查問題之聲明併請參考以下網頁http://nccwatch.org.tw/news/20071127/6483)。

媒改社學者質疑的重點主要在於,公視董事當選名單中,部分人士曾公開撰文反對成立公共廣電集團,卻獲得提名並擔任董事職務。立法院推舉、應由社會公正人士組成的審查委員會中,竟有兩位現任立委在列,相較於2001年時,前立委謝啟大亦曾被推舉為公視審查委員會委員,但因備受質疑,最後並未擔任審查委員,此次兩位立委不避嫌的作法,令人質疑。1

本文進一步要指出的是,本次獲選的董事中,至少有三位董事,或受提名當時正擔任公廣集團原住民台節目主持人,或以公廣集團資源拍攝的紀錄影片正在公廣集團播出,其中一位更曾當選公視基金會第三屆董事,當時因為拍攝公視紀錄影片,以利益迴避辭去公視董事職務,此次再獲提名並當選第四屆董事時,其以公廣集團資源拍攝的紀錄影片仍在公廣集團販售。這幾位董事是否應該因利益迴避問題而拒絕接任董事職務,在2007年12月初第四屆公視基金會董監事召開第一次會議時,並未及時被提出討論,而是在當年12月23日,公視董事會選出第四屆總經理後,才被提出討論。事後有一位董事即因利益迴避問題辭去其在公廣集團節目主持人職務。另有一位董事在第三屆時因擔任政府職務而辭去董事職。此次則是在同意擔任董事,兩次委託開會並在12月13日董事長選舉時委託投票後,再次辭去董事職務。

台灣有關無線電視「公共化」的主張最遲起源可追朔至1986年,甚至可上推到1970年。(馮建三、石世豪、郭力昕,2002)而台灣的公共電視台成立已經步入第十年,2007年元月,台灣的公共廣電集團更正式成形(請參見附錄一),外部法律及內部規章制度尚稱完備,節目表現也有不錯的口碑,何以在最高領導的董監事會會發生如此荒腔走板的現象,是本文關懷的重點。

全球公共廣電制度下的公共電視台,一般都被視為公共領域的主要論壇(forum),也是媒體問責(media accountability)重要的討論議題(McQuail, 1997, 2005; Lee Plaisance, 2000; Bardoel & D’Haenens, 2004)。本文要從問責概念切入,體檢因為成立公廣集團而日漸擴大的這塊公共領域究竟出了什麼問題,並從媒體問責及公共領域兩個概念切入,提出討論。最後,本文將針對公視法第二章第十三條進行檢討,該條文係規範公視董事會之組成,詳細條文內容請參見本文附錄四。

以下,本文擬先針對問責與公共領域這兩個概念進行理論上的耙梳。

貳、問責與公共領域
一、如何概念化問責(accountability)這個概念
「問責」(accountability)這個概念在新聞傳播領域的討論,多半被視為是與「責任」(responsibility)相關的概念(McQuail, 1997, 2005)。

在諸多討論問責的文獻中,McQuail(1997)應The British Council 與NHK之邀請,1997年3月18日在日本東京「廣電倫理」研討會上的主題演講「媒體對社會的問責:原理與方法」(“Accountability of Media to Society: Principles and Means”)一文,2 是概念清晰、結構嚴謹的一篇論作,在討論問責的後續文獻中,經常被引述。

McQuail在上文中,建構了一個討論媒體自由、責任與問責三角關係的概念架構(如圖一)。




說得更詳細些,McQuail認為民主社會中的自由媒體,負有「指定的」(assigned)責任,指法律規範(如:廣電法、公共電視法、無線電視官股釋出條例等);「約定的」(contracted)責任,指透過契約關係而產生的責任(如:商業媒體因向閱聽人收費而必須維持一定品質的節目提供);「自我要求或拒絕的」(self-imposed or denied)(Hodges, 1986;轉引自Mcquail, 2005)責任,指媒體基於專業或倫理考量而作的自我要求(如:各類節目製播準則、公共價值評量體系、簽署「不灌票協定」等),或「拒絕的」責任(正面的例子如:媒體被要求提供消息來源而不提供;反面的例子如:公視的「羅大佑事件」不應向政治人物道歉而道歉)。

至於問責的形式,則又可分為「強制模式」(coercive mode)與「軟性模式」(non-confrontational mode)。前者指的是,媒體對於人或社會產生傷害(如:誹謗或其他違法情事),則應強制被苛與責任。後者指的是,媒體願意透過互動、協商等過程,改變其專業行為模式(如:白小燕擄人勒贖撕票事件後,媒體簽署的相關事件報導協議,或各類媒體自律的作法)。後者相較於前者,較不易產生「寒蟬效應」(McQuail, 1997, 2005; Brummer, 1991;轉引自McQuail, 1997: 517)。

媒體的問責體系的完備對於扮演公共領域中重要論壇(forum)角色的公共廣電體系而言,格外重要。但是,問責體系祇是公共廣電這個公共領域是否得以順利運作的基本條件,並不保證有了它,公共廣電制度就不會發生問題,本文在「問題意識」一節中提及的我國公視基金會第四屆董監事會發生的諸多問題,就是最好的證明。質此,本文要從公共領域概念切入,探討我國公廣集團的問責體系無法順暢運作的原因。以下,就先從公共領域在台灣何以無法順暢運作談起。

二、公共領域在台灣
殷海光基金會在2004年出了一本由清大教授李丁讚主編的書,《公共領域在台灣:困境與契機》(李丁讚,2004a: 24)。這本書主要從政治、社會、歷史及傳播各個角度探索台灣公共領域的概況,書中再三致意的核心關懷是:公共領域為何無法在台灣的市民社會中出現。

李丁讚(2004b)視公共領域為一種過程,是市民社會的運作。只有在市民社會出現了議題後,公共領域才會浮現。他認為,台灣的市民社會是在威權體制下逐漸形成的,因此,先天上就有一種濃厚的政治性格,與西方「經濟性的市民社會」有所不同。

台灣的公共領域之所以不能開展,更重要的是80年代和90年代的發展所致。在七○年代,至少文學性公共領域是敞開的。(李丁讚,2004b: 37-38)

……情感認同取代理性論辯,大家又回到了前現代的生命共同體的道德和榮耀之中。在這個意義下,我們認為台灣民族主義的出現,是一種市民社會的撤退。但這還祇是問題的開始,1993年新黨正式成立,也宣告中國民族主義的復甦和反擊,台灣變成一個撕裂的社會,公共領域的命運也就可想而知了。(李丁讚,2004b: 43)

錢永祥認為,台灣八○年代的民間議論,明確地以國家為批判對象,對於民間社會則是全盤肯定,自然無法產生公共領域多元論述的市民社會。這種現象雖然在九○年代略有轉變,但是各種勢力與論述間該如何互動與規範,還是沒有真正被提出。(李丁讚,2004b;錢永祥,2004)錢永祥在結論中指出「台灣民主的發展,雖然已經形成純熟的選舉式民主、甚至經由選舉實現的政黨更替,可是由於歷史與社會原因,台灣的民主受到敵我型政治觀的詛咒較深,直接妨礙了公共性的發展,因此還未能容許公共領域有所成長,出面扮演較為積極的角色。」(錢永祥,2004: 142,強調為本文作者所加)

陳弱水從中國的童蒙書、家訓和善書中,追尋傳統心靈中的社會觀,他發現「近世中國社會觀的一個關鍵特色是對親友鄰里以外的世界抱持防禦的態度,這個傾向當然妨礙人們對公共事務產生參與感或理解的興趣。」(陳弱水,2004: 108)3陳弱水的研究進一步發現,傳統心靈中的另一個集體社會價值觀是「慈善救濟」。4以上兩種社會觀,對於公共領域的形成,造成負面的影響。

……疏離的社會感必然阻礙公共領域的成長,慈善的價值能帶動濟貧救難的行動,但與公共事務、公共議題的關連還是有限。近世中國社會觀的兩大元素都還深埋在當前台灣的人心,顯現於人們的行為,從經驗看來,蓬勃興盛的慈善事業似乎並未對公共領域的形成生起明顯的作用,至於疏離的社會感對公共生活的影響,就不止於公共領域一端了(陳弱水,2004: 108)。

吳介民從台灣文學公共領域切入,指出九○年代時台灣人民在日常生活中所感受到的謾罵和指控,「是隱蔽言說走向公共溝通的必然過程,也是邁向互相理解的第一步。在這個意義下,隱蔽言說的宣洩具有情感的洗滌作用。」(李丁讚,2004b: 54;吳介民,2004)

李丁讚非常理想主義式地為台灣市民社會提出的「出路」是族群間的「親密關係的建立」(李丁讚,2004b: 53)他主張:「這種因為被承認而變得能夠承認別人,是人類文明中最奇妙的轉化。」(同前註:55)他希望藉此而能達到族群的大和解,進而解開台灣市民社會統獨認同的死結,最終使台灣的市民社會中得以有公共領域的出現。

吳介民和李丁讚隨後在另一篇論文中提出傳遞「共通感受」(sensus communis)對於建構台灣社會公共領域的重要性(吳介民、李丁讚,2005)。他們指出,以往的研究往往混淆了「民間社會」和「公民社會」在概念上的區別,「因而相對地漠視了公民社會創建過程中,做為民主改革實踐者的領導風格、修辭策略、對話風格、以及公共形象,對於轉化民間社會的重要性」(吳介民、李丁讚,2005: 123)。本文重要的貢獻在於指出兩種信任關係的對照,亦即:

民間社會之信任基礎的理念型,乃是基於情感召喚的信任(「搏感情」);而公民社會之信任基礎,則是基於說理論辯的信任(「講道理」)。一個公共領域的締造,需兼顧二者--動之以情,說之以裡。做為民主運動的實踐者,需要優游與此兩種信任場域,方能說服社區民眾走向一個現代型的公民社會。……(吳介民、李丁讚,2005: 123)

吳介民和李丁讚文中所提的「搏感情」的信任基礎,非常類似翁秀琪根據黃光國的「人情理論」所建構的「在地權力觀」分析架構中的「人情模式」(翁秀琪,1998;黃光國,1996)。中國人講究「做面子」和「拉關係」,是人情法則運作的兩種非常重要的機制,導致不論在政治領域的官場或社會領域的、民間社會的人際互動都得做面子和拉關係。吾人常聽聞「某人的面子大」,表示他的「關係好、人脈廣」,關係好在各個層面做事就容易,而要「關係好」,則要靠平日「拉關係」,最常採取的手法就是送禮與請客。有時,「做面子」指的是資源的互換,今日某甲「賣個面子」給某乙,某乙就欠某甲一個「面子」,在下次的資源互換過程中,某乙就得還某甲這個「面子」。這種「博感情」的互動模式,是使「講道理」的互動模式及公共論述無法順暢運作的主要原因之一。

本文把公共電視,及於2006年成形的公廣集團視為台灣市民社會運作公共領域的實驗場來分析的正當性,可參閱林麗雲發表於《當代》的文章〈公共領域與公共媒體—英國政經學者的反思及意涵〉(林麗雲,2001)。林文引述英國政治經濟學者Garnham(1990)及其他政治經濟學者的意見,認為西歐的公共廣電制度由於是獨立於政治與經濟的、把觀眾當作公民,而非被動的消費者,以及致力於創造無特權的公眾,而非階層化的市場等三個重要理由,所以可以被視為是市民社會中公共領域重要的論壇。

至於把問責和公共廣電服務系統一起討論,歐盟在1994年的第四屆部長級會議(Minister Conference)中就提及這個議題。他們在「布拉格宣言」(the Prague Declaration)中簽署了四大要務:資訊流通、財務、政治獨立及公共問責、新科技的近用(Bardoel & D’Haenens, 2004)。他們具體指出,公共廣電服務系統直接關連到民主制度,攸關廣大閱聽人的社會與文化需求,並需投注於創新(Bardoel & D’Haenens, 2004: 13)因此,公共廣電服務系統之問責體系的建立顯得格外重要。

本文要把成立於九○年代的公共電視,及於2006年成形的公廣集團(含公視、華視、原住民電視台、客家電視台及宏觀電視台)視為台灣市民社會運作公共領域的實驗場,以公視基金會第四屆董監事提名及運作為例,把媒體問責的概念架構作為分析的架構,把公共領域無法在台灣出現的理由及「在地權力觀」中的「人情模式」作為檢視的標準,探討公共電視這個公共領域無法順暢運作的理由。因此,問責與公共領域這兩個概念,在本文中是互為肌裡的。

參、問責與公共領域在台灣公廣集團的實踐:以公視基金會第四屆董監事提名及運作為例
我國的公共電視體系,從1998年創台的公共電視台,到2006年成形的公廣集團,其間發生的諸多事件,如:第一屆董、監事會權責劃分事件(1998)、第三屆董監事會期間發生的羅大佑歌曲事件(2004)、公華視新聞部整合事件(2006)、原民台台長事件(2006-2007)、客家電視台新聞部經理事件(2007)、公共價值指標建構意涵(2006-2007)、第四屆公視基金會董監事提名事件(2007)等,都非常適合拿來從媒體問責角度檢視公共電視及公廣集團作為台灣公共領域論壇的表現。本文限於篇幅,僅以最近發生的第四屆公視基金會董監事提名作業為例,進行分析。公視基金會第四屆董監事遴選相關事件,請參見本文附錄二。

公共電視作為市民社會公共領域的重要論壇,其董監事會的提名運作,從前述McQuail所建構的問責概念體系來看,屬於「指定的」(assigned)法律規範。公視法規定,董事會由十一至十五名董事組成,他們都是由行政院長提名。另外,一個公正客觀的提名審查委員會由十一至十三名成員組成(第四屆審查委員名單請參見附錄三),由立法院依立法院席次的政黨比例推舉組成,負責評估和批准董事會成員的提名。鑑於台灣的政黨競爭激烈,公視法設計當初,刻意不讓立法院「直接」介入董監事的「同意權」,因此設計了此一「提名審查委員會」。董事會的成員代表著不同的性別、族群和社會利益群體,屬於同一政黨的董事不得超過總人數的四分之一。他們的任期為三年,在此期間,不得參加任何與政黨有關的活動(請參見公視法第二章第十三條,詳細條文內容請參見附錄四;翁秀琪,2006)。

根據本文附錄二中所臚列的第四屆公視基金會董監事提名作業過程,值得以問責及公共領域概念提出討論的爭點有以下數端:

一、公開撰文反對公廣集團者被提名且通過遴選:本屆董事中有人公開撰文反對公廣集團,但卻被行政院提名,也獲得審查委員通過。行政院提名標準及審查委員會審查標準為何,社會均不得而知。且根據媒體報導,行政院所提供的董監事候選人資料相當簡要,有審查委員因而退席拒絕審查,整個提審過程也被媒改學者批判為「過程草率」。

二、現任立委擔任審查委員:根據公視法第十三條立法原意,審查委員由立法院推舉,就是要避免立法委員以黨派利益直接干預公視董監事之遴選。本屆審查委員,竟然有兩位現任立委在列,明顯不符立法意旨。2001年公視基金會第二屆董監事遴選時,前立委謝啟大亦曾被推舉為審查委員會委員,但因備受質疑,最後並未擔任審查委員,此次兩位立委不避嫌的作法,令人遺憾,但也只有媒改學者提出質疑。

三、董事利益迴避問題:第四屆公視基金會獲選的董事中,至少有三位董事,或擔任公廣集團原住民台節目主持人,或以公廣集團資源拍攝的紀錄影片在公廣集團播出,遴選董事期間公廣集團仍在販售這些紀錄影片的DVD。其中一位董事更曾當選公視基金會第三屆董事,後因為拍攝公視紀錄影片,以利益迴避辭去公視董事職務,此次再獲提名並當選第四屆董事,並出馬競選董事長,卻又在選舉當日臨時退出。這幾位董事是否應因利益迴避問題而退出董事會,在2007年12月初第四屆公視基金會董監事召開第一次會議時,並未及時被提出討論,而是在12月23日,公視董事會選出第四屆總經理後,才被提出討論。

四、委託出席問題:根據公視基金會第一屆董事會決議,公視召開董監事會議時,董監事均必須親自出席,不得委託他人代理出席。此項決議如未獲取消並另為決議,則第四屆董監事會中,數位董事委託代理出席,不符會議程序,所做決議沒有正當性。

五、董事於無記名投票過程中請假並委託投票:公視基金會第四屆董事會中,共有數位董事委託出席(違反公視基金會第一屆董事會決議),並於無記名人事案投票過程中委託投票(違反無記名投票精神與規範)。

六、董事於兩次委託出席、投票後,再次辭去董事職務。委託出席與投票問題,已在問題五的部分說明,至於同意擔任董事,兩次均委託出席,並於委託投票後辭去董事職務,並未違反任何法律規定,但此一行為與公民參與公共事務的精神,顯有違逆,其中也透露了「在地權力觀」中所探討的「人情模式」。

肆、討論與結語
上節所臚列的六個問題,從中可以抽繹出值得進一步討論的概念為「敵我型政治觀」、「利益迴避」及「在地權力觀的人情模式」三者。

「台灣的民主受到敵我型政治觀的詛咒較深,直接妨礙了公共性的發展,因此還未能容許公共領域有所成長,出面扮演較為積極的角色。」(錢永祥,2004: 142)這種敵我型的政治觀明顯反應在社會各個層面,使得市民社會無法成形,也是導致今日台灣媒體朝兩極化發展的主要原因,例如:NCC委員的提審、公視董監事的提審、媒體各擁其主的意識型態掛帥等,都是這種敵我型政治觀的具體反應。

至於「利益迴避」的定義相當分歧,一般而言,其法律定義也不明確(施能傑,2004)。施能傑引述Roberts(1988)的定義如下:

要求政府人員不得參與從事任何可能產生看似利用官方職務為個人牟利的活動行為……。吾人總是認定說一項具有衝突性的利益出現時,對於客觀決定和公共信任都足以造成嚴重的威脅,因為客觀性就是用以支撐禁止可能產生利益衝突之行為。換言之,政府員工和官員們必須遠離讓人對其擔任官方職務所為行動之動機起疑慮(轉引自施能傑,2004: 128)。

以上雖然是從政府公共服務的角度來談的,但是台灣的公廣集團是使用和分配社會全體的公共資源,公廣集團的董監事得以有權使用公共資源,且扮演著「不必自己出資的『莊家』角色」(施能傑,2004: 103),則與政府文官從事政府公共服務時的本質並無二致,因此,適用於政府公共服務的利益迴避問題及原則,理應也適用於公廣集團的董監事會成員。

至於對「利益迴避」的要求,各國有從鬆到嚴的作法,最嚴的當然就是立法規範,較鬆的作法則是訂定服務行為準則要求自律或由公民社會進行監督等。5過去,公廣集團的董監事會採取的是自律原則,未來則應在公視法修訂過程中,將董監事利益迴避問題明確以法律規範之。2007年12月20日在立法院三讀通過的原住民基金會條例就明確規範「黨政人士與媒體不得介入董事會,董監事應利益迴避」(顧恆湛,2007年12月21日;http://nccwatch.org.tw/news/20071222/8122)。如此,對於董監事會的行為規範,也具體成為媒體問責體系中「指定的」法律問責(請參見本文圖一)。

有關「在地權力觀的人情模式」則可用來分析及解釋部分第四屆公廣集團董事的行為:基於與政府官員的私交,先同意擔任董事,或委託出席與投票、或親自出席與投票,隨後並辭去董事職務,這些行為並未違反任何法律規定,但與公民參與公共事務的精神,顯有違逆,其中也透露了「在地權力觀人情模式」提及的「做人情」,明顯的是將需要「講道理」的公民社會公共領域,當作民間社會「搏感情」在操作,對於被期待代表台灣公共領域論壇的公廣集團及建構台灣公民社會而言,都是極為負面的示範。

有鑑於第四屆公視基金會董監事會提名審查作業中所產生的嚴重利益迴避及可能對於公共領域運作所造成的問題,凸顯了現行公視法第十三條的設計不僅無法興利,甚至連當初法律設計時所期望達到的「防弊」都無法落實。於今,立法院的生態及委員組成結構丕變,攸關公共媒體是否能獨立運作的公視法第十三條的設計,理應在未來修訂公共廣電法時列入優先修訂考量。修法時可以思考的重點有:是否應該增加員工董事;在公廣集團規模日益龐大下,除董事長為專任有給職外,是否應該增加數名常務董事;利益迴避問題是否應列入法條中;是否讓公民團體有機會參與董監事的遴選;如何避免行政及立法兩院過度介入董監事人選之選任等。

本文將問責概念為經,公共領域概念為緯,二者互為肌裡探討台灣公廣集團作為台灣重要公共領域論壇機制,該如何問責的問題。限於篇幅,僅以公視基金會第四屆董監事會提審過程為例分析,並具體建議未來公視法第十三條應列入修法優先考量。未來應就本文圖一所呈現的問責體系,逐一檢視分析公廣集團作為,並以分析結果調整媒體問責理論架構。

註釋
1 這兩位立委是國民黨籍立委蘇起及孔文吉。

2 該文後來刊載在European Journal of Communication, Vol.12(4): 511-529。並收錄在D. McQuail, P. Golding & E. de Bens (Eds.). Communication Theory and Research: An EJC Anthology (pp. 89-102). London, Thousand Oaks, New Delhi: Sage Publications. 一書中。

3 陳弱水以古籍為基礎的發現,如輔以當代台灣社會詐騙集團的盛行,應該是更加深了台灣民眾「對親友鄰里以外的世界抱持防禦的態度」的集體社會意識。

4 瞭解了這個隱藏於中國社會的集體社會觀以後,對於公視基金會少數高層為何在許多公開場合會說出公共電視就是「公益事業」這樣的話,就不會感到意外了。

5 根據施能傑(2004: 125)的分析,OECD(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要求各成員國要建立落實服務倫理的八項基礎工程:政治領導的認同承諾、有效的法律架構、有效的內在與外在課責機制、可執行的服務行為守責、專業倫理機制和訓練、協助性的公共服務工作環境、服務倫理主管組織和積極的公民社會監督機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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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資料
附錄一、台灣公廣集團大事記

2006. 01.03 立法院通過「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依法,行政院在20日內成立「行政院股權轉移審議小組」,由當時行政院副院長蔡英文擔任召集人。

04.01 華視正式納入公廣集團(TBS:Taiwan Broadcasting System)。

04.02 華視新任總經理李遠(小野)與前總經理江霞辦理交接。

公、華視朝一個董事會發展,公視法修訂前,暫由公視基金會全體董監事進駐擔任華視官股董監事,另外遴聘七位專業董事,連同原來的民股董事,共有董事23席,監事三席。

07.01 原預計於本日前完成華視官股釋出、民股買回程序,惜基於種種原因,至本文撰寫時(2008年元月),華視民股尚未買回。

2007. 01.01 依「無線電視公股處理條例」,原住民電視台及客家電視台兩頻道及原屬僑委會的宏觀頻道均正式納入台灣公廣集團。

附錄二、公視基金會第四屆董監事會遴選大事記(根據中央社等媒體報導及NCC Watch網站相關報導整理)

2007. 8月 公廣集團內部舉行一場工會董事投票,選出兩位員工代表蘇啟禎(新聞部製作人)及周天麟(節目部副理),送交行政院新聞局,請局長謝志偉依先前承諾將兩位員工代表列入公視董事遴選名單。事後根據媒體引述參與遴選的遴選委員透露,僅蘇啟禎一人被列入董事遴選名單,最後通過的名單中,工會代表亦付之闕如。

2007. 11.22 立法院推舉成立的「公視董監事審查委員會」通過第四屆公視基金會董監事名單。董事十一人:朱台翔、陳東升、鄭同僚、黃明川、蘇芊玲、孫大川、阿(女烏)利格拉樂、虞戡平、梁定鵬、彭文正、陳邦畛(陳板)。監事三人:林筠、陳炳宏、黃世鑫。

11.27 媒體改造學社針對第四屆公共電視董監事提名與審查問題發表聲明(參見以下網頁http://nccwatch.org.tw/news/ 20071127/6483),此份聲明並在12.07公視基金會第四屆董事會召開第一次董監事聯席會上,由監事陳炳宏(為媒改社執委)在現場散發。

11.29 媒體改造學社成員管中祥與羅世宏在中國時報發表「荒謬的公視董事提審」評論(參見http://nccwatch.org.tw/story /20071213/7464)。

12.07 公視基金會第四屆董事會召開第一次董監事聯席會議,原擬逕行投票選舉董事長,因媒改社提出書面意見及工會代表反對,會中乃決議由董事朱台翔暫時代理董事長,並與公視基金會第三屆董事長陳春山完成交接。會中並有鄭同僚、黃明川兩位董事表示有參選董事長意願。根據報載,本次會議有董事二人未出席,委託其他董事出席(根據公視基金會第一屆董事會決議,公視召開董監事會議時,董監事均必須親自出席,不得委託他人代理出席)。朱台翔於代理董事長第一天隨即選聘公視新聞部資深製作人鍾裕淵為董事長特別助理。

12.12 華視工會召開記者會,「建議華視董事人選應針對華視所需聘任,避免頻道定位不清,董事會應積極爭取法定附負擔捐贈並增列員工董事,平衡過客效應,而首要之務是應先建立公平公開公正的遴選制度,拒絕政治黑手。」(2007.12.12中央社∕記者黃慧敏∕台北報導。請同時參考http://nccwatch.org.tw/news/20071213/7465)

12.13 公視基金會第四屆董事會以七票多數選出鄭同僚為公視基金會董事長,另一位參選人朱台翔獲得四票。此次會議,又有同一位董事再次委託出席、投票。並於董事長產生後,辭去公視董事職務。公視基金會所有人事案投票過去均採無記名之匿名投票,從未有委託投票情事。

12.22 公視總經理遴選小組成員鄭同僚、朱台翔、虞戡平、林筠、吳清友、邱再興、陳正然對候選人進行遴選。

12.23 上午,公視舉行臨時董監事會會前會,針對最後入圍人選進行討論。下午於臨時董監事會中,董事長鄭同僚提名公視新聞部資深製作人馮賢賢為候選人,公視董事會以九票同意、一票不同意,通過馮賢賢為公視基金會第四屆總經理。此次會議,又有董事一人未出席,委託出席、投票。

12.24 華視召開第十八屆董監事第二十一次聯席會議,會中鄭同僚獲選為華視董事長,小野請辭總經理。華視董事成員有陳正然、王俊秀、朱台翔、吳秀明、吳清友、卓火土、阿(女烏)利格拉樂、孫大川、梁定澎、陳邦畛、彭文正、黃世鑫(第四屆公視基金會監事)、黃明川、黃蔭基、虞戡平、鄭同僚、蘇芊玲,民股董事:鮑泰法、李傳明、呂炯明、周麗華、宋川強、巴正坤(民股員工董事)共二十三人。監事為:林筠、蔡揚宗、陳炳宏。

12.25 公視第三屆總經理胡元輝與第四屆總經理馮賢賢辦理交接。

12.26 華視公開徵總經理,2008年1月28日公布人選(中央社記者黃慧敏台北二十六日電)

2008. 12.27 華視董事陳正然獲華視董事長鄭同僚提名為總經理人選,並獲華視董事會通過。(中央社記者黃慧敏台北二十八日電)

12.28 華視前總經理李遠(小野)與新任總經理陳正然完成交接。

附錄三、第四屆「公視董監事審查委員會」審查委員名單如下:蘇起、孔文吉、羅文輝、胡幼偉、薛承泰(以上國民黨提名)、殷乃平(親民黨提名)、盧世祥、李喬、劉進興、金恆偉、傅立葉(以上民進黨提名)、曹佳麗(台聯黨提名)、潘朝成(無黨派提名),共十三人。

附錄四、公視法第二章第十三條條文如下:

「第十三條公視基金會設董事會,由董事十一至十五人組織之,依下列程序產生之:

一、由立法院推舉十一至十三名社會公正人士組成公共電視董、監事審查委員會(以下簡稱審查委員會)。

二、由行政院提名董、監事候選人,提交審查委員會以四分之三以上之多數同意後,送請行政院院長聘任之。

選任董事時應顧及性別及族群之代表性,並考量教育、藝文、學術、傳播及其他專業代表之均衡。

董事中屬同一政黨之人數不得逾董事總額四分之一;董事於任期中不得參與政黨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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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 Television and Accountability:
A Case Study of Taiwan Broadcasting System




Shieu-Chi Weng

ABSTRACT

Taking the nomination process of the 4th board member of Taiwan’s Public Television Service Foundation as example, this article analyzed the performance of Taiwan Broadcasting System with the concept of accountability and public sphere. This article also made suggestions to the revision of Article 13 of Taiwan’s Public Television Law.


Keywords: accountability, public sphere, media accountability theory





2008-12-10

公視批政治力介入 藍黨團:本於職責監督預算

2008-12-10 今日晚報 【中廣新聞/李人岳】

公共電視今天各大報刊登廣告,抨擊立法院違背黨政軍退出媒體的共識,國民黨團今天強調,立法院是基於職責監督預算,做出的要求都在合理範圍內,公視如果要指控,就應該提出到底是有哪些政治力介入的事實證據。

公共電視今天在各報刊登廣告,指立法院教育委員會要求原住民、客家等電視台在執行年度預算時,必須逐項報請主管機關核可之後才能動支;公視抨擊立法院的決議已經違背了黨政軍退出媒體的社會共識。

對此,國民黨立委林德福表示,立法院是站在監督預算的立場,他反問,難道民意機關只能給錢,其他都不能過問、不能要求主管機關適度監督嗎?

他強調,公視、客家台的預算都是納稅人的民脂民膏,立法院有責任和義務發揮功能,做出的要求都在合理範圍內。

國民黨團副書記長楊瓊瓔則說,公視方面沒有提出任何理由就說政治力介入,是不公平的說法。公視如果要指控,就應該提出到底是有哪些政治力介入的事實證據。



出處: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30501+132008121000774,00.html

別再扭曲公視 ◎ 賴祥蔚

繼去年立委以公共電視「內部運作出現問題」為由凍結其預算後,現在居然又傳出國民黨立委提案,要求公共電視動用預算前先提出報告,並須經過主管機關同意始能動支;此一模式更將套用到客家電視台、原住民電視台、宏觀電視台等公廣集團成員。難怪公視董事長、總經理等一級主管共同發表聲明,譴責此舉「開台灣媒體自由與民主發展之倒車」,嚴重破壞「黨政軍退出媒體」之社會共識。

公共電視的成立宗旨,原本就是要擺脫政治與商業對媒體的扭曲,為公民保留一塊屬於公共領域的淨土。正因如此,《公共電視法》明白規定:公共電視應成立基金會,由行政院新聞局編列預算「捐助」,以維持其公共之地位。

固然,新聞局是主管機關,但只宜依法監督,絕不能直接管理,否則不僅違反公共電視的創設精神,更將使公共電視淪為政府電視台,重演老國民黨時代黨政軍管理媒體的歹戲。

不容否認,公共電視與公廣集團運作,還存在頗多問題,前者例如公視管理階層在能力上是否足以帶領公視,以及處理內部不同意見的方式夠不夠民主等。日前工會幹部與筆者會談,就表達出強烈質疑。後者例如倉促拼裝的公廣集團,究竟能不能發揮綜效,或是空有集團之名但卻難以整合?以及從長遠的角度來看,不走商業媚俗路線的公廣集團,究竟應該如何推廣並且在成績上獲得各界認同?

眾所皆知,公廣集團目前的管理階層,多為民進黨執政時上任,現在國民黨立委如此提案,不只彰顯其司馬昭之心,也將模糊了問題核心。萬一提案通過,更將造成公廣集團、國民黨形象與全民公共空間的三輸的局面,怎可不慎!

筆者曾經指出,公共電視發展的問題,正可比喻為周處除三害,除了政治與商業這兩害,另一害就是公共電視本身。如今不幸言中!

前述問題如何解決有待集思廣益,但唯一可以確定的是,引入政治監管不但幫不上忙,反而會將公廣集團推向更扭曲的發展;還不如仍以董事會運作為主,但引入公民審議制度與管理評鑑制度,秉持資訊透明、包容互動、鼓勵參與的精神,降低藍綠政治色彩,才能逐步讓公廣集團成為台灣人真正的公共領域。

(作者為國立台灣藝術大學應用媒體藝術研究所副教授)


出處: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dec/10/today-o6.htm

公視中英文聲明稿Taiwan PTS Statement



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聲明

公共電視之設立,乃依循公共電視法所追求之精神,「為健全台灣公共電視發展,建立公眾服務之大眾傳播制度,維護媒體獨立自主經營,並藉以彌補商業電視之不足,維護國民表達自由及知之權利為核心宗旨」。

如今,在公共電視創台十週年之際,九十七年度法定編列捐贈預算九億元,自去年十二月中遭立法院凍結四億五仟萬元,迄今已長達十二個月仍未撥付。期間公共電視透過正常程序不斷向立法院溝通、向新聞局求援,一切努力,從未間斷;同時更已盡最大努力,配合立法院之需求提供一切管理營運計畫與績效報告,以爭取年度法定預算之解凍,但至今不僅仍未獲得立法院正面之回應,立法院亦未明確告知不解凍之理由。對於主管機關新聞局,公共電視在十一月中亦去函要求協助對仍遭凍結的四億五仟萬元預算申請年度保留,但迄今,同樣未獲新聞局正式回覆。

值此年終歲末之際,公共電視依法應編列捐贈之預算仍有四億五仟萬元遭凍結,已嚴重影響公共電視日常營運週轉、節目製播,以及廠商往來付款之正常運作。昨(12/09)日更驚見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與內政委員會分別通過對公共電視台、原住民族電視台、客家電視台、宏觀電視台之九十八年度預算執行施以附加決議,要求各台於執行明年度預算時須逐項報請主管機關核可同意始能動支,更明文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客家委員會、僑務委員會等機關要對所主管之電視台執行節目製播、審核、監督之責。

對此立法院所作出之主決議事項,已嚴重破壞黨政軍退出媒體之社會共識,更已嚴重侵害媒體獨立自主之精神,違反公共電視之創立價值與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之立法目的,更是開台灣媒體自由與民主發展之倒車。

公共電視一切營運乃根據公視法所賦予的法定責任,從未踰越,並尊重立法院與全體公民對公共電視之批評與指教,但絕不接受任何可能破壞媒體獨立自主,損害公共媒體價值之不當干預。公共電視更將盡一切力量捍衛媒體自由與台灣得來不易的民主價值,為全國人民保存一塊媒體淨土,並籲請所有珍惜民主價值的國人同胞共同支持。

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
董事長  鄭同僚
總經理  馮賢賢
執行副總 鍾裕淵
副總經理 林惠英
副總經理 郭至楨
一級經理 徐秋華.丁曉菁.何國華.林樂群‧吳忠山
     張貞璞.楊家富.吳昌融.李桂芝.賴文惠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十日

Public Television Service Foundation Statement

Taiwan Public Television Service (PTS) was founded in the spirit of the Public Television Act to strengthen the development of public television broadcasting in Taiwan. PTS's core mission is to establish a public broadcasting system in service of the public interest, maintain independent and autonomous media operation, and defend freedom of speech and the public's right to know where the corporate media is unable to deliver.

However, at a time when PTS should be celebrating its 10th anniversary, US$14 million – half of the legally appropriated annual budget of US$28 million – has been frozen by the Legislative Yuan for nearly one year. During this time, PTS has made every effort to communicate with the Legislative Yuan through official channels and appealed for assistance from the Government Information Office (GIO).

PTS has further demonstrated ample good faith through the submission of assorted operational plans and performance reports in the effort to justify the resumption of its budget. However, not only have these actions failed to elicit a direct response from the GIO, neither has the Legislative Yuan offered a clear rationale for the continued budget freeze. Similarly, the GIO has also failed to respond to PTS's request for assistance in retaining the suspended US$14 million budget.

The budget suspension has had a dire impact upon PTS, hampering daily operation, program production, and the payment of fees to commissioned production houses and partners. On December 9, 2008, we were shocked to learn that the Education and Culture Committee and Internal Affairs Committee of the Legislative Yuan have each passed the proposition to impose the resolution on Public Television. The proposal states that Public Television Service (PTS), Taiwan Indigenous TV (TITV), Hakka TV, and Macroview TV can only disburse programming and production budgets upon prior item-by-item government approval. The resolution even contains the further provisions that would empower the Council of Indigenous Peoples, Council for Hakka Affairs, and Overseas Compatriot Affairs Commission to exercise censorship and oversight over the programming policy and daily operation of their respective subordinate media agencies.

The proposed legislation seriously violates the social consensus for all political parties to withdraw from media operation. Further, it seriously threatens the independence of public media and violates the intent of The Statute of Disposition of Government-owned Shares in Terrestrial TV Industry. If passed, it would signify the undoing of hard-won freedom of the media and democratic progress in Taiwan.

PTS operates in strict accordance with the legal responsibilities accorded in the Public TV Act. Over the course of its history PTS has never transgressed its designated role and has always respected criticism and suggestions from the legislature and society. However, we will never accept unjustified interference in our independence, and will take whatever steps necessary to protect the freedom of public media and the core democratic values that the people of Taiwan have cultivated at great cost.

有沒有林益世這麼無恥的八卦!!!

公視憂心違反公視法的獨立精神,林益世卻回說,「必要時我們可以修法!」甚至還不客氣的說,「因為你們是綠的,你不用多做說明,那是我的感覺!」林益世還口出,「我來做董事長都比鄭同僚做得好!」



瞧瞧看他講這什麼鬼話?民主社會是可以這樣隨便他指控別人、幫別人套上顏色,然後就胡亂打壓人的嗎?國民黨這幾個整天只想箝制言論自由的政治人物,腦子裡的言論自由都是雙重標準是嗎?只有他們可以亂講話,別人不能隨便批評他們哪裡做錯了?天阿,我以為這個現象是我媽那個時代的事情,沒想到我們居然也要開始「復古」?這麼想要操控媒體,自己去弄個中央台好了啦!居然還說他可以做的比鄭同僚好?!我才不相信政大老師的素質會比腦子發昏的政治人物差!


抗議干預 公視與立院撕破臉
中國時報
2008-12-10【江慧真/台北報導】

立法院教育內政與教育委員會昨天分別通過對公視、原民、客家、宏觀等電視台九十八年度預算編列,但卻作出附帶決議,要求未來凡新聞、一般節目、節目企畫、節目製作播映等費用明細,都須經主管單位核可同意始能動支。

立法院的決議引爆公視、學者和媒體改革團體嚴正抗議,公視並控訴「絕不接受破壞媒體獨立的不當干預!」

公視九十七年度預算總計九億元,去年十二月遭立院凍結約四點五億元,馬政府上台後,公視奔走國民黨立院黨團解凍,卻始終求助無門。

協商過程中,國民黨團砲轟公視「逃避監督」,公視質疑國民黨介入「政治操作」。

十一月十九日,公視董事長鄭同僚、執行副總經理鐘裕淵拜會國民黨大黨鞭林益世時,請託預算解凍,雙方不歡而散;且一度傳出主管機關、新聞局長史亞平本來要介入斡旋,卻對公視總經理馮賢賢發言指控政府威脅收回(take over)公視、更換董事及經營團隊等,嚴重不滿。但史亞平昨晚對上述傳聞嚴正澄清,駁斥絕非事實。

國民黨立委林益世等人昨天提案,現行《公視法》規定,董事由十一到十五人組成,「無法完全反映社會多元的聲音,因此修正改為「由董事十七人至廿一人組成。」該修正草案也作出附帶決議,依照《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第十四條,九十八年度起交由公視、原民、客家、宏觀等電視台辦理的頻道製播業務經費,「必須附具事業計畫和收支預算,包括新聞節目製作購買、一般節目製作購買、節目企劃購買、節目製作播映作業等費用細目,報請核可同意始能動支。」

據悉,十一月十九日,鄭同僚偕公視代表上門希望林益世解凍預算,林益世卻說,預算要解凍一定要有附帶條件,以後每筆錢都要經過新聞局核准,所有節目都要送審,不適合的就刪除。

公視憂心違反公視法的獨立精神,林益世卻回說,「必要時我們可以修法!」甚至還不客氣的說,「因為你們是綠的,你不用多做說明,那是我的感覺!」林益世還口出,「我來做董事長都比鄭同僚做得好!」

公共電視對此提出聲明表示,立法院所作出之主決議事項,已嚴重破壞黨政軍退出媒體之社會共識。此舉更已嚴重侵害媒體獨立自主之精神,違反公共電視之創立價值與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之立法目的,更是開台灣媒體自由與民主發展之倒車。




動支預算需核可 公視:開媒體自由倒車

中央社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通過決議,要求公共電視等單位執行98年度預算時須逐項報請主管機關核可同意始能動支。公共電視表示,決議是開台灣媒體自由與民主發展倒車。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公共電視台、原住民電視台、客家電視台、宏觀電視台預算案,會中通過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所提決議,要求各台在執行明年度預算時必須逐項報請主管機關核可同意始能動支。

另外,也通過決議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原民台、會、客家委員會、僑務委員會等機關要對所主管的電視台執行節目製播、審核、監督的責任。

對於決議內容,公共電視表示,立院法對公視預算所做的決議已嚴重破壞黨政軍退出媒體的社會共識,更侵害媒體獨立自主的精神,違反公視的創立價值與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的立法目的,更是開台灣媒體自由與民主發展倒車。

對於主管機關新聞局,公視表示,在11月中也去函要求協助對仍遭凍結的新台幣4.5億元預算申請年度保留,但到目前為止,同樣未獲新聞局正式回覆。



林益世:他們心裡有鬼
自由時報
【蔡慧貞、林諭林/台北報導】

國民黨團執政長林益世表示,新聞局過去都沒有干涉公視運作,公視買設備被外界質疑偏高,不做這樣決議,難以平息外界爭議,如果新聞局有去干涉錯誤的方向,再來抗議,否則此時抗議,是沒有道理,不解他們為何反彈如此大,應是他們自己心裡有鬼才是。

林益世表示,尤其公視之前被立法院凍結預算,他提出這樣的主決議,是在幫公視解套;增加董事席次,也是因為客家電視台和宏觀電視台都在抗議公視不幫他們宣導。

但對於這項主決議,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國民黨提出這項提案,代表執政黨想藉預算審查權,赤裸裸干預媒體,民進黨絕不會同意。



公視預算受阻 馮賢賢:憂心公視未來
2008-12-10中央社

公共電視今年下半年預算尚未解凍,明年預算又遭立委限制。總經理馮賢賢今天無奈表示,公視今年的表現不比往年差,不理解立委為何要阻撓預算。她認為公視的未來充滿了不確定。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昨天審查公共電視台、原住民電視台、客家電視台、宏觀電視台預算案,會中通過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所提決議,要求各台在執行明年度預算時必須逐項報請主管機關核可同意始能動支。公視今年下半年預算新台幣4.5億元仍未解凍。

馮賢賢上午受訪時指出,公視入圍今年金鐘獎53項,獲得12個獎項,入圍卓越獎40%的獎項,更包辦小金鐘絕大多數獎項;此外,公視多次進軍國際影展、紀錄片展,獲獎無數,且公視為這些成就所投入的經費只佔整個電視產業的6%,公視今年有何表現比往年差?

此外,馮賢賢表示,公視的收視率、績效都比往年高,不能理解立法院做出如此決議的原因;尤其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已在7月14日對4.5億元解凍,程序委員會也通過送院會討論,但遲遲未能排入院會。

她說,公視不斷向立委說明,立委所需資料公視也儘快補充,所有能做的事都做了。

馮賢賢表示,半年來,公視都是以自有資金週轉,這些是器材汰舊換新所需的存款,如此也造成公視無法更新設備,老舊器材設備只好勉強繼續使用下去。由於缺乏經費,公視的強項─紀錄片拍攝工作也因而無法發包,連帶影響獨立製片人的生計,對台灣影像產業發展影響至鉅。

面對未來,馮賢賢說,公視充滿了不確定性;今年第四季節目製作已陸續受到波及,而明年眼見就將到來,農曆春節的節目能否簽約?令人憂心。

同時,她表示,當初制訂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的主要目的就是要黨政軍退出媒體,公視製播節目的預算都是法定的捐贈,她擔心立委此例一開,以後公視究竟要如何執行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