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妇女主义”造成的问题是,采取过于激进的做法,鼓动农村年轻女性的独立和个人要求,势必造成乡村矛盾,尤其是与根深蒂固的乡村男权观念,及通过家庭/家族秩序实施的男权控制之间形成冲突,这种激烈颠覆或破坏传统乡村结构的做法,显然会影响到乡村社会的稳定发展。在不同的材料中都可以看到这种做法对乡村社会的消极影响。如蔡畅的文章在介绍示范地区的妇女工作经验时提到,运动早期在鼓动妇女参加纺织厂时,即引起了乡村男性的抵制:“赚几个钱,老婆没有了怎么能行?”
杰克。贝尔登在他的《中国震撼世界》中,详细讲述了一个乡村女性金花如何利用共产党的妇女组织迫使她的公公和丈夫就范的故事。金花迫于乡村习俗和父母意愿,嫁给一个大自己十多岁的“丑”男人。丈夫和公公、公婆、小姑子的虐待,使她了无生趣且充满仇恨。共产党在村里组织妇女会之后,金花依靠组织的帮助 “教训”了丈夫,而教训的手段,则是妇女会集体出动,把男人痛打一顿,并迫使他答应不再虐待妻子。那个丈夫最后充满怨毒地逃离了家乡:“……我认为女的就应该听男的。可是,你看,在八路军管辖地区里,女的都狂得很,不听男人的话。”金花也和他离了婚,并满怀希望地畅想未来的新生活[1] (pp.340~382)。——正是上面这个故事,使贝尔登得出结论,认为共产党找到了“打开中国妇女之心的钥匙”。
尽管故事发生的时间在“四三决定”之后,且区域也不一样(冀中而非陕甘宁边区),但从故事描述的内容上看,金花及其所在村庄的妇女会的过激行为,显然并非延安新政策鼓励的方式。“四三决定” 批评此前妇女政策的错误时,列举的内容与金花的故事有许多相似之处,“在宣传男女平等、婚姻自由,鼓励妇女向封建势力作斗争的过程中,采取了一些比较激烈的斗争手段。例如给虐待媳妇的婆婆戴高帽子游街,在大会上批斗打骂妻子的丈夫,轻率的处理婚姻纠纷等等”[2](pp.510~511)。尽管中共鼓励农村妇女争取平等的地位,但上述激烈的冲突,显然与中国共产党力图形成广泛的社会动员,赢得乡村农民拥护这一目标发生冲突。
贺桂梅,“延安道路”中的性别问题——阶级与性别议题的历史思考,原载《南开学报:哲社版》2006年第6期p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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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作者在這邊的立場是,儘管想要幫當時反抗舊社會的女性講些話,卻依舊是以父權社會的觀點在看待整件事情。
文中提及「过于激进的做法,鼓动农村年轻女性的独立和个人要求」,我個人覺得這句話便表明了作者的意識形態。儘管全文似乎經常「幫女性講話」,但實際上作者判斷公平、平等與否的標準,還是以「父權社會」慣有的邏輯在進行判準。換言之,假設我們將社會上性別不平等、男性對女性的迫害視為「理所當然」的話,那麼女性所進行的所有行為都會因此被評分「這個激進」「這個不夠激進」「這個太過激進」...等等,而這邊判斷的標準則是採所謂父權社會價值觀。
我認為,暴力不分輕重,無論言語恐嚇或動手傷人的暴力形式,都不恰當。也因此,雖然我極其唾棄文中的男性毫不反省自己在「舊社會」中對女性所進行那堆自以為是的限制、歧視與暴力,卻因為權力稍微被剝奪後哭喊著女性不該行使暴力。但不代表我就認同A打人,所以B打人就正當這種荒謬的邏輯,而是當你指著別人說不該這麼對我時,是不是也能檢討一下自己呢?呵呵,不過這種根深蒂固的意識形態、性別偏見,有時候總是賠上了性命,人們才體會到其中的恐怖,才驚覺到壓迫與被壓迫、傷害與受害都一樣可悲、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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