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2-17

受害者


我一直覺得,「受害者」心態不怎健康。是的,這世界充斥著不公平、不正義,但眼見這些令人不快的事物在眼前發生,卻永遠只會在一旁哭泣埋怨,而不願敞開心伸出手來改變些什麼,我覺得這更病態。我知道,有人會接著說「做了也沒有用」「說了也沒人聽」...之類的話,但我認為,在尚未行動前就為自己找來各種藉口,這種態度很不負責,尤其是前面那類話早已預設著對方的無理,將問題先歸罪給別人,這不顯得可笑嗎?

早上從木柵回天母,先搭252到景美轉捷運。在捷運上看見了一幕典型的受害者情結,不禁思忖著,改變自己真的遠遠難過於責怪他人嗎?

A女,中年婦女,坐在博愛座旁位置上,眉頭深鎖。B女,32歲左右,坐在A女兩點鐘方向,低頭沉思。我提著兩大袋行李,站在她們中間。一如往常般,好奇地觀察四周。我注意到,在閱報的B女因為調整姿勢,不小心碰到A女的腳。孰料A女因為腳被碰到而相當不悅,頻頻回頭瞪著B女,口中還念念有詞,這樣的情況持續到至少超過台北車站吧(因為我睡過了明德站)。呼~

anyway,我覺得這只是小事,但沒想到那種怨念可以如此深刻。天呀。沒必要讓這點小事打壞自己的心情吧?我走在回家路上一直想這問題:如果我是A女,會有哪幾種選擇?

1.置之不理
2.稍稍挪動自己的身體
3.微笑著請B女稍微留意(如果我真的很介意)
4.其他

我覺得1跟2最有可能,因為在公共場合難免會有肢體碰觸,更何況別人也不是故意引起自己不快,何必斤斤計較呢?well,倘若真的非常介意他人碰觸到身體,那我肯定用更積極的方式表達感受(諸如選項3),好意的煩請他人留意,我想世人多半是好人,很少人無聊到故意去惹惱他人吧。所以,妥善適切的溝通,是比較健康的方式吧?至少強過悶在心中抱怨別人無理,或將自己當成無助受害者,是吧?

事情很多時候無法用對/錯、是/非、黑/白...這種二元對立方式看待,更多時候我們是在那模糊地帶尋求一些理解與共識,是吧?既然是觀照角度不同,因而產生不同思維與行動,那麼,為何還有那麼多人誓死拼個你死我活,非得弄到兩敗俱傷呢?

哈哈,可能是我比較懶吧,就不大想浪費時間在無謂的爭執與憤怒上頭。However,只要對方有誠意溝通互動,我是非常有耐性花時間深談(我就沒啥耐性花時間排隊買吃的,或忍受極無效率的行政工作)。畢竟,套句過去新聞系某位教授(我忘了是誰)常說的話:學新聞傳播的怎麼可以不懂得如何溝通呢?

我想,至少對我而言,拋開那種別人負我的受害者情緒,對於面對及處理眼前問題相當有益。哈,有感而發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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