瞧瞧林益世多麼粗暴、封建的想法!什麼叫做「拿了錢還不甩出錢部會指定的政策宣導節目,並且反過來誣指政府介入媒體。」?這些錢是我們所有納稅人的錢,政府拿了我們的錢為什麼不甩我們這些出錢的人咧?為什麼就要看你們這種政令宣導節目?一個中央社、央廣讓你們用還不夠嗎?!!搞清楚,公共電視是公共的,而不是政府的,腦子發昏也不是這種樣子。
立院已經行使了監督預算的權力了,公視採購設備、人事預算亂花的話,這一定要嚴格監督、檢討。但是節目製作內容,立委的髒手就請拿走。別在那邊說什麼為了公視好,實際上只是要排除異己。再說,立委拿我們納稅人的錢,怎可不聽話辦事?都搞這些五四三,我們就倒楣要把錢給你們這些立委亂花嗎?
藍委:公視拿錢 怎可不辦事
2008/12/11 聯合報
【記者李祖舜、林河名、李順德/台北報導】
公視前天刊登廣告抨擊立院委員會的決議讓政府介入公視運作,侵害媒體獨立自主。國民黨團昨天表示,原委會、客委會及僑委會委託公視製播節目,相關製播經費並非公視預算,立法院當然有權要求行政院部會落實預算執行。
史亞平昨天表示,新聞局對公視預算遭凍結,不僅沒袖手旁觀,還曾陪公視董事長鄭同僚到立院協調,協助爭取預算解凍。如果今年度終了,公視預算還沒法動支,新聞局將儘速與主計處研處最妥適的處理方式。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陳亭妃則聯手痛批國民黨,「伸出政治黑手,干預新聞自由」。
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指出,立法院是針對僑委會、原民會與客委會編列委託公視製播節目的預算金額審查與監督,並非針對製播節目內容,但公視簡直把原民台、客家台與宏觀衛視當成公視成員,把這三個部會編列委託公視製播節目的預算,當成自己的預算,拿了錢還不甩出錢部會指定的政策宣導節目,並且反過來誣指政府介入媒體。
2008/12/11 聯合報
【記者江祥綾/台北報導】對於國民黨指出立院就算凍結公視四點五億預算,公視目前還有現餘款可供使用,昨天公視副總郭至楨表示:「公視的確是有這筆款項,但扣除人事支出,加上公視節目製作品質要求高於商業電視台,成本相對也高出許多。而且剩餘的錢是專款專用,根本不能動。」
出處: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4638862.shtml
藍委干預公視預算 綠委批馬上伸黑手
2008.12.11 自由時報
〔記者邱燕玲、林毅璋、黃維助、林嘉琪、黃以敬、陳尹宗/綜合報導〕
立法院教育、內政等委員會通過國民黨立委林益世提案,要求公共電視等公廣集團所有製播經費必須送交立法院同意後才能動支,昨天受到民進黨團痛批「國民黨用政治黑手干預媒體自由」,新聞局也扮白臉不反抗,嚴重違反黨政軍退出媒體的規定。
藍委稱落實監督
林益世強調,決議只是要求各部會要落實預算執行的監督責任,並非干預新聞自由;另公視接受客委會及僑委會所屬的客家電視台和宏觀電視台委託製播節目,但這兩家電視台都抗議公視未協助宣導政務,他才提案增加公視董事席次。
新聞局長史亞平也強調,先前才陪公視赴立院協商公視預算遭凍結案,新聞局該協助時一定會提供協助,不會袖手旁觀;但她也說,公視以登廣告的方式對抗立法院,值得商榷。
民進黨立委陳亭妃指出,黨政軍退出媒體與媒體獨立在五二○後消失殆盡,公視遭到國民黨立委壓制,包括製播經費如何用,都必須送立法院同意才能動支,還要求所有公視購買的節目都要送到立法院核備,「這是一言堂嗎?太上皇是誰?就是馬英九!」馬英九怕民調太差,所以才要把手伸進媒體做美化修飾。
立委林淑芬說,公視是屬於人民與國家的電視台,並不屬於執政的當權者,公共電視董事增加席次,就是要讓不聽話的聲音變小,審查製播經費乖乖聽話就給預算,不乖就不給。
公視愁沒錢付戲約 得背法律責任
對於公視今年下半年預算四點五億尚未解凍,明年預算又遭立委限制,公視總經理馮賢賢昨激動地說:「明年內部預算怎麼編列?節目該不該簽約?有些戲簽了約但錢付不出來,這可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公視工會則強調,立院凍結預算及干預明年度預算,勢將違反公共媒體獨立自主之精神,對公視未來發展有不利影響,但同時也提出重修「公廣法」,免得公視永遠定位不清,問題一樣會存在。
台灣記者協會、媒體改造學社、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等團體昨日紛紛聲明譴責,要求立委撤案,否則將違背馬英九總統就職演說時強調「絕不干預媒體」的承諾,馬政府不應坐視台灣的新聞自主權被政治人物傷害!
出處: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dec/11/today-life8.htm
公視登報批4.5億預算遭凍
2008年12月11日 蘋果日報
【綜合報導】公視四點五億元預算遭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凍結,公視董事會昨在各大報刊登廣告,批立院違反黨政軍退出媒體,並質疑主管機關新聞局袖手旁觀。國民黨團強調是「善盡把關責任」,藍營立委也反批公視:「太過分!」新聞局長史亞平則說,從未干預公視運作,更多次主動協調公視預算問題,立委對公視績效不滿,公視應積極改善。
藍委反嗆浪費公帑
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前天在教育委員會協商預算時提案,要求公視執行九十八年度預算時,須逐項報請主管機關核可同意才能動支,台灣媒體觀察基金會董事長管中祥說,依《公共電視法》規定,主管機關並無審核公視預算權力,林此舉透過預算細目審定干預公視自主。台灣記者協會長莊豐嘉也說,此舉將使台灣新聞自由及節目自主退回戒嚴時代。
林益世則說,立院只是依法審查相關單位預算,此決議並未干預節目內容製作。國民黨團書記長張碩文則質疑,既然預算已編,公視為何還把所有節目委外製作?失去當初成立公廣集團的意義。副書記長楊瓊櫻反問,若凍結預算即干預,過去綠營執政時也這麼做,不早就干預?藍委朱鳳芝則批公視主管出國都搭頭等艙、濫買一堆SNG轉播車,浪費公帑。
出處:http://1-apple.com.tw/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Sec_ID=1&ShowDate=20081211&IssueID=20081211&art_id=31220548&NewsType=1&SubSec=66
真的窮嗎? 公視董座月薪23萬還配司機!
2008/12/11 00:31
東森新聞黃暐瀚、陳明華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公視刊廣告喊窮,真的這麼窮嗎?根據送到立法院的預算書,公視年年編9億元台幣,花費驚人!光是董事長一個月的薪水就有23萬,總經理21萬,都配有司機,待遇比部長還好;立委痛批坐領高薪總得做出成績,不要天天喊窮,卻看不見收視率有所提升。
國民黨立委郭素春說,那既然有錢登廣告,政府就少補助一點嘛,「不要拿人民的血汗錢去做無謂的浪費」;公視刊廣告喊窮,立委看了直搖頭,說到錢,還有誰比公視更多。
國民黨立委洪秀柱批說,公視董事長一個月可以拿23萬8千,總經理拿21萬多一點,像這樣的待遇,「遠比我們的部會首長都要高出很多」。原來公視董事長一個月薪水居然高達23萬元,在59個財團法人官派負責人當中,工研院長每月領39萬排名第一;另外生物開發中心執行長也有24萬,至於公共電視董事長則排在第三名,這個薪水已經比一個部長都還要高。
郭素春表示,董事長既然領這麼多錢,一個月有20幾萬,又有配車、有司機、有助理,是不是該做點事,拿點成績出來,這10年來,政府花了200億在公視上,「你覺得公視有成長嗎?你覺得公視跟其他台比較起來,200億值得嗎?」
公視10年花掉台灣200億,不管這200億到底花了什麼?光是董事長一個月薪水23萬元這個數目,已經離小老百姓相當相當遙遠。
出處:http://www.nownews.com/2008/12/11/320-2378725.htm
公視新聞部:預算動支許可制 政治力將介入
【2008.12.11 22:35】〔中央社〕
立法院決議要求公視明年預算動支須經主管機關許可,公視新聞部今天發表聲明質疑將使政治力介入公共媒體的運作。
公視新聞部目前共有193名工作人員,截至下午,共有113人參與這份聲明連署。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 9日通過國民黨籍立委林益世提案,決議要求公視從98年度起,年度計畫與經費應該檢具年度計畫及收支預算,包含新聞節目及一般節目製作購買費用、節目企劃購買費用及節目製播費用等相關細目,應報請主管機關新聞局核可同意,才能動支。
公視新聞部指出,根據公視法第30條,公視的預算本就該循程序辦理,但立法院決議文中的「包含新聞節目及一般節目製作購買費用、節目企劃購買費用及節目製播費用等相關細目」,啟人疑竇。
聲明中質疑,要求細目審查是否意味新聞節目及一般節目製作購買費用,節目企劃購買費用與製播費用等相關細目,都得經由主管機關核才能動支;如果這樣的節目或新聞是經由一定程序,比如新聞部有討論審核機制,加上新聞自律公約與新聞製播準則,但主管機關不同意、不核准,是否這個節目便無法製播?
公視新聞部質疑,前述違反公視製播節目獨立自主的原則,並指出公視法第11條明訂「公共電視屬於國民全體,其經營應獨立自主,不受干涉」。公視新聞部認為,主管機關有監督的責任,但無管理之職。
出處: http://iservice.libertytimes.com.tw/liveNews/news.php?no=158995&type=%E5%8D%B3%E6%99%82%E6%96%B0%E8%81%9E
2008-12-11
搶救公視大作戰 部落客挺台灣
2008/12/11 10:08
要救的其實不只是公視,還有「公共媒體獨立性不容政治力干預」的鐵律!今天如果不讓這種開民主倒車的法案胎死腹中,使政府可以大剌剌地干預媒體,明天就會有人去管你看什麼書,寫什麼e-mail,MP3裡放什麼音樂,後天.....或許大後天,當馬統統治下的台灣中國島----也就是「台北中國城」放大版----一切向中國看齊,就會有秘密警察半夜裡敲你家的門,把你或你的親人帶走!
公共電視在AC尼爾森的收視率調查排名向來不高(除了2006年轉播王建民的比賽),也許很多人會以為:「公視嘛,就該給政府管啊!」
這種想法真是大錯特錯!公共電視法明文規定「公共電視屬於國民全體」,所以不是政府的財產,更不容許政黨操控。而且,公視多年來製作無數優質節目,是許多人在台灣這個電視叢林裡很好的選擇。如果因為每一次動支預算都要主管機關核准,讓執政者有機會干擾節目和新聞的製作,試問這樣如何扮演好過去這麼多年來,社會大眾期盼公視扮演的角色呢?
為了給台灣媒體圈留下一片淨土,為了讓這個國人催生多年才好不容易出現的公共電視不要毀於一旦,希望能有更多人加入一人一信的行列----寫給林益世委員,寫給在立法院佔四分之三多數的國民黨團,寫給國民黨掌控的行政院,寫給台灣總統直選以來得票率最高、至今仍獲得不少馬迷支持的馬英九。
也許你還會覺得「哎呀,不要理政治啦,我自己過好就好了。」但其實你不理政治,政治卻非理你不可。如果今天你不站出來發聲,而讓不公不義的黑手持續囂張地侵蝕我們好不容易建立的民主根基,當有一天你自己成為直接的受害者時,也許就沒有別人可以為你站出來講公道話了。
以下是搶救公視基地的文章,請大家告訴大家,廣為流傳。
拒絕破壞公視的立委提案
各位關切台灣媒體與公視的朋友,昨日(12/9)國民黨立院黨團黨鞭林益世提案要求公視執行預算須逐項報請新聞局等主管機關核可,還要求修法大幅增加董事名額。我們認為林委員的提案將使公視倒退成為政府電視、嚴重傷害公視之獨立性。因此,我們發動「一人一信」的抗議活動,希望所有支持獨立專業與多元的公視理想的朋友們,透過電子郵件、網路留言,或打電話與傳真的方式,給林益世委員、立法院國民黨黨團、行政院、與總統府等單位,表達您的不滿。
我們的訴求:別讓林益世傷害公視
--馬英九總統管管林益世,不要害公視!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2月9日通過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所提決議,要求公共電視等單位執行98 年度預算時須逐項報請主管機關核可同意始能動支。林益世也在公視法修法提案上提出應增設公視董事名額,由現今十三至十五名人選,提高至十七至二十一人。
依照公共電視法,新聞局每年捐贈九億元作為公視運作經費,皆由公視提出預算,立法院通過後動支,主管機關並無審核公共電視事業預算之權力,其目的維持公共電視財源之穩定與經營之獨立性之設計,不應輕易改變,也不容林益世等人破壌;而公視董事的代表性不在於比人數,而是在於審查過程的正當性。立法院應該重新檢討立委介入公視董事審查以及審查過程黑箱化的問題,而非以增額董事轉移焦點,林益世的提議將製造更多政治介入的機會,並癱瘓公共電視運作,與實務運作背道而馳。
林益世委員此舉不僅幫政府大開控制公視的大門,透過預算細目審定干預公視自主運作,違反黨政軍退出媒體的社會共識,同時將違背馬英九總統就職演說時所強調「絕不干預媒體」的承諾,也逼迫台灣新聞自由及公共電視自主嚴重倒退。
諸衡民主國家的公共媒體未見年度預算須逐項報請主管機關核可同意始能動支,林益世委員的提案將使台灣在國際社會蒙羞,我們對此要表達嚴正抗議。我們呼籲支持公視的朋友透過電子郵件、傳真、網路留言,或打電話給林益世委員、立法院國民黨黨團表達您的不滿,別讓林益世傷害公視,也要求馬英九總統管管林益世,不要害公視!
by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媒體改造學社
行動!....LET'S ROLL !!
身為公民的你,此時正該是你發聲的時候。請先閱讀我們的訴求,然後您可以連署與傳播,我們有能力改變!現在就打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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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以參加網路上的群組,以追蹤相關消息、討論等方式,一同反對立委破壞公視根基。
參考閱讀: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社運聲明】40多社運團體譴責國民黨凍預算、政府黑手進公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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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益世委員
電話:02-2358-8221、8226
傳真:02-2358-8225
電子郵件:lym056a@ly.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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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您好:
我是一位支持公共電視獨立運作的公民。依照公共電視法,新聞局每年捐贈九億元作為公視運作經費,皆由公視提出預算,立法院通過後動支,主管機關並無審核公共電視事業預算之權力,其目的維持公共電視財源之穩定與經營之獨立性之設計,不應輕易改變,也不容任何人破壞;而公視董事的代表性不在於比人數多少,而是在於審查過程的正當性。行政院跟立法院應該重新檢討立委介入公視董事審查以及審查過程黑箱化的問題,而非以增額董事轉移焦點,委員您近日對公視的提議將製造更多政治介入的機會,並癱瘓公共電視運作,與實務運作背道而馳。在此希望您正視此問題,實踐馬總統就任時絕不以政治力干預媒體的宣示。
網站:http://blog.udn.com/suma100/detail
國民黨立院黨團
電話 02-23433255
傳真
電子郵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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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是一位支持公共電視獨立運作的公民。依照公共電視法,新聞局每年捐贈九億元作為公視運作經費,皆由公視提出預算,立法院通過後動支,主管機關並無審核公共電視事業預算之權力,其目的維持公共電視財源之穩定與經營之獨立性之設計,不應輕易改變,也不容任何人破壞;而公視董事的代表性不在於比人數多少,而是在於審查過程的正當性。行政院跟立法院應該重新檢討立委介入公視董事審查以及審查過程黑箱化的問題,而非以增額董事轉移焦點,貴黨林益世委員近日對公視的提議將製造更多政治介入的機會,並癱瘓公共電視運作,與實務運作背道而馳。在此希望貴黨黨團正視此問題,實踐馬總統就任時絕不以政治力干預媒體的宣示。
行政院
電話(02)3356-6500
行政院院長民意專線電話號碼(02)33567043
傳真02-33566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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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長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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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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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02)2331-1604
電子郵件mailto:public@mail.oop.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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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總統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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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總統您好:
我是一位支持公共電視獨立運作的公民。依照公共電視法,新聞局每年捐贈九億元作為公視運作經費,皆由公視提出預算,立法院通過後動支,主管機關並無審核公共電視事業預算之權力,其目的維持公共電視財源之穩定與經營之獨立性之設計,不應輕易改變,也不容任何人破壞;而公視董事的代表性不在於比人數多少,而是在於審查過程的正當性。行政院跟立法院應該重新檢討立委介入公視董事審查以及審查過程黑箱化的問題,而非以增額董事轉移焦點,林益世委員近日對公視的提議將製造更多政治介入的機會,並癱瘓公共電視運作,與實務運作背道而馳。在此希望您正視此問題,實踐您就任總統時「絕不以政治力干預媒體」的宣示。
出處:http://blog.nownews.com/kajin1967/textview.php?file=0000199360
司馬觀點:國民黨吃定公視(江春男)
司馬觀點:國民黨吃定公視(江春男)
2008年12月11日蘋果日報
司馬觀點
各國公共電視與國會發生衝突的例子不少,公視在四大報紙刊登廣告,和立法院撕破臉,在台灣首開先例。不過,像國民黨如此明目張膽介入公視的粗暴手法,在民主國家並不多見。
擴編董事 試圖控制
沒有經濟自由,就沒有真的自由。公共電視名為獨立自主,實則仰人鼻息,經費受到政客控制,雙方關係經常爆出火花。英國的BBC員工經常走上街頭抗議,澳洲的ABC也是如此。但是台灣的立法院這次對公視使出撒手鐧,是在反對黨全部缺席的情況下,快速無異議通過的。基本上這不是國會對公視的監督,而是國民黨主導的小型政治清算。
公視每年預算9億元,但已被國民黨凍結一半,迄今12個月仍未撥付,即將面臨無米之炊。前天,國民黨決議大幅擴編董事會名額,從15人增加到21人,其目的無非是控制董事會,以產生新的董事長。新人新政,換人做做看也無所謂,但不必如此大費周章。
更嚴重的是,國民黨立委要求今後公廣集團的業務細目,包括節目、製作、企劃採購,都要事先送給主管機關審核同意,不僅違反黨政軍不介入媒體的基本政策,而且公然破壞媒體獨立經營的原則。如果照這樣執行的話,公視乾脆交給國民黨去辦好了。
國民黨對民進黨時代留下來的人事,無論怎麼看都不順眼,公視總經理馮賢賢和華視的陳永然,尤其是他們的眼中釘。但是人事可以更換,制度應該維護,國民黨根本不在乎公共不公共,更不在乎黨政軍有介入的問題,這是基因使然。民進黨在立法院形同崩潰,國民黨故態復萌,想要恢復昔日的好時光。
一黨獨大 醜態畢露
在政黨眼中,沒有公字可言,有力量的政黨都想據公為私,收為己用,民進黨的本質亦然。但有政黨制衡,達到恐怖平衡的效果,吃相不會太難看。如今國民黨獨大,才會如此醜態畢露。
蘋論:強姦公視
2008年12月11日蘋果日報
蘋論
公共電視預算在立法院遭藍委凍結;前天立院教育委員會更通過決議,要求對公視的節目進行審核監督。立委的這個動作極其下流,已快倒退到警總時代。
不應插手監督節目
其實,大家看得出來,這是國民黨對公視的整肅,充滿政治鬥爭的硝煙味,不但沒有尊重新聞自由的修養,也彰顯出國民黨的鼠肚雞腸,尖嘴猴腮嘴臉。民主不是他們的信仰,只是奪權的工具,是保險套,用過即丟。
藍綠都伸手進公視,只要滿足合法程序換人,倒無可厚非;但對節目審核監督則萬萬不可,那是中國控制傳媒最得意的手段。
國民黨果然跟中共氣味相投。過去被人罵是共產黨的哥兒們,現在看來,雖不中,亦不遠矣。
出處: http://1-apple.com.tw/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sec_id=1&NewsType=1&showdate=20081211&IssueID=20081211&art_id=31220144&SubSec=67
2008年12月11日蘋果日報
司馬觀點
各國公共電視與國會發生衝突的例子不少,公視在四大報紙刊登廣告,和立法院撕破臉,在台灣首開先例。不過,像國民黨如此明目張膽介入公視的粗暴手法,在民主國家並不多見。
擴編董事 試圖控制
沒有經濟自由,就沒有真的自由。公共電視名為獨立自主,實則仰人鼻息,經費受到政客控制,雙方關係經常爆出火花。英國的BBC員工經常走上街頭抗議,澳洲的ABC也是如此。但是台灣的立法院這次對公視使出撒手鐧,是在反對黨全部缺席的情況下,快速無異議通過的。基本上這不是國會對公視的監督,而是國民黨主導的小型政治清算。
公視每年預算9億元,但已被國民黨凍結一半,迄今12個月仍未撥付,即將面臨無米之炊。前天,國民黨決議大幅擴編董事會名額,從15人增加到21人,其目的無非是控制董事會,以產生新的董事長。新人新政,換人做做看也無所謂,但不必如此大費周章。
更嚴重的是,國民黨立委要求今後公廣集團的業務細目,包括節目、製作、企劃採購,都要事先送給主管機關審核同意,不僅違反黨政軍不介入媒體的基本政策,而且公然破壞媒體獨立經營的原則。如果照這樣執行的話,公視乾脆交給國民黨去辦好了。
國民黨對民進黨時代留下來的人事,無論怎麼看都不順眼,公視總經理馮賢賢和華視的陳永然,尤其是他們的眼中釘。但是人事可以更換,制度應該維護,國民黨根本不在乎公共不公共,更不在乎黨政軍有介入的問題,這是基因使然。民進黨在立法院形同崩潰,國民黨故態復萌,想要恢復昔日的好時光。
一黨獨大 醜態畢露
在政黨眼中,沒有公字可言,有力量的政黨都想據公為私,收為己用,民進黨的本質亦然。但有政黨制衡,達到恐怖平衡的效果,吃相不會太難看。如今國民黨獨大,才會如此醜態畢露。
蘋論:強姦公視
2008年12月11日蘋果日報
蘋論
公共電視預算在立法院遭藍委凍結;前天立院教育委員會更通過決議,要求對公視的節目進行審核監督。立委的這個動作極其下流,已快倒退到警總時代。
不應插手監督節目
其實,大家看得出來,這是國民黨對公視的整肅,充滿政治鬥爭的硝煙味,不但沒有尊重新聞自由的修養,也彰顯出國民黨的鼠肚雞腸,尖嘴猴腮嘴臉。民主不是他們的信仰,只是奪權的工具,是保險套,用過即丟。
藍綠都伸手進公視,只要滿足合法程序換人,倒無可厚非;但對節目審核監督則萬萬不可,那是中國控制傳媒最得意的手段。
國民黨果然跟中共氣味相投。過去被人罵是共產黨的哥兒們,現在看來,雖不中,亦不遠矣。
出處: http://1-apple.com.tw/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sec_id=1&NewsType=1&showdate=20081211&IssueID=20081211&art_id=31220144&SubSec=67
WiwiStudio音樂能力測驗

晚上KB傳來一個網址,WiwiStudio音樂能力測驗,就上去玩了一下測驗。意外讓我發現,我現在用的這台電腦居然接了耳機卻無法用耳機聽音樂!!試了兩個孔都不行,音樂依舊從喇叭那邊跑出來,而且倉促翻來翻去也沒注意到喇叭哪邊有孔可以接耳機~~Orz
圖片是我的測試結果(喔耶~我有14分~讓我虛榮的歡呼一下吧 XD),大家有空也可以玩玩。ㄟ...心情不好的時候,還是別玩比較好,因為最後面幾題太機車了。
還是去玩一下啦,好玩捏~不過建議還是用比較好的音響,設計測驗的人說筆記型電腦的喇叭聽不到Bass的聲音,有個接受測驗的人也說要用什麼監聽喇叭?之類的東西才可以聽到所有的聲音,囧~
荒謬的公視董事提審
去年11月底的新聞。
Posted 十一月 29th, 2007
by vehicle
category :公視 董事會改選
【2007.11.29∕中國時報∕管中祥、羅世宏】
十一月二十二日,經立法院推舉成立的「公視董監事審查委員會」通過第四屆公視基金會董監事名單。然而,仔細觀察此一攸關本地公共文化與影視產業發展的公視董監事提審作業,不僅過程十分粗糙、荒謬,主管機關草率的執行態度也讓人無法苟同。
首先,在公視新任董監事名單公布後,部分當選人表示並不知道自己被提名,而在新聞局於二十二日發布的新聞稿中也指出「新聞局將就審查委員會決議之人選,先進行意願調查後,再送請行政院聘任。」換句話說,新聞局在提名人選時並未先徵詢當事人意願,這不僅暴露出公視董事提名作業的草率,對當事人不夠尊重,而且若有人不願就任,勢必需要補提名。
其次,在公視董事當選名單中,部分人士曾公開反對成立公共廣電集團,如今都獲得行政院提名,並經立法院推舉的審查小組審查通過,到底行政院提名的理由與考量是什麼?立法院審查的標準與程序為何?都有必要進一步對外說明。
最後,立法院推舉、應由社會公正人士組成的審查委員會中,竟有兩位現任立委赫然在列,致使審查公正性大打折扣。即使這兩位立委具有「社會」聲望,在審查過程中真能「公正」行使職權,但現任立委突然化身為「社會公正」人士,實在無法讓社會接受。事實上,前立委謝啟大在二○○一年曾被推選為公視審查委員會成員,因立委身分受質疑,最後並未擔任審查委員,相較之下,凸顯此次董監事審查比過往更退步!
再者,據報載,審查會議有人未出席,也有憤而離席的委員抗議「當場才看到候選人資料,過程太為倉卒草率」。不但部分審查委員的背景導致審查公正性受到挑戰,這種審查作業更是公視董監事提審過程的嚴重瑕疵。
整體而言,此次通過的公視董監事名單涵蓋了公視法要求的性別、教育、藝文、傳播等專業代表性。但,卻因提審程序的重大瑕疵,以致社會未能確知新任董事是否認同公共廣電理念,以及是否具備捍衛公共廣電價值的決心。行政院及立法院實在有必要對外說明提名和審查作業過程、理由與標準。此外,行政及立法部門盡速修訂公共廣播電視法,更妥善處理董事人選提名審查作業與組織權責等內部治理的問題,並將員工董事納入,以符合產業民主的精神。
無論如何,即將進行董事長選舉及公視總經理遴選,我們呼籲董事長選舉過程更應對外公開,有意角逐者應對外說明未來將如何推動公共電視法修法、進行公共廣電團整合,如何拒絕不當勢力的侵擾,捍衛公共價值,並納入更多社會力量進行公共廣電媒體的發展的規畫與監督。在總經理的遴選上,也應公開徵才,尊重公廣集團員工意見,程序也必須公開透明。
(管中祥為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董事長、世新大學廣電系助理教授;羅世宏為媒體改造學社召集人、中正大學電傳所副教授)
出處:http://nccwatch.org.tw/story/20071213/7464
Posted 十一月 29th, 2007
by vehicle
category :公視 董事會改選
【2007.11.29∕中國時報∕管中祥、羅世宏】
十一月二十二日,經立法院推舉成立的「公視董監事審查委員會」通過第四屆公視基金會董監事名單。然而,仔細觀察此一攸關本地公共文化與影視產業發展的公視董監事提審作業,不僅過程十分粗糙、荒謬,主管機關草率的執行態度也讓人無法苟同。
首先,在公視新任董監事名單公布後,部分當選人表示並不知道自己被提名,而在新聞局於二十二日發布的新聞稿中也指出「新聞局將就審查委員會決議之人選,先進行意願調查後,再送請行政院聘任。」換句話說,新聞局在提名人選時並未先徵詢當事人意願,這不僅暴露出公視董事提名作業的草率,對當事人不夠尊重,而且若有人不願就任,勢必需要補提名。
其次,在公視董事當選名單中,部分人士曾公開反對成立公共廣電集團,如今都獲得行政院提名,並經立法院推舉的審查小組審查通過,到底行政院提名的理由與考量是什麼?立法院審查的標準與程序為何?都有必要進一步對外說明。
最後,立法院推舉、應由社會公正人士組成的審查委員會中,竟有兩位現任立委赫然在列,致使審查公正性大打折扣。即使這兩位立委具有「社會」聲望,在審查過程中真能「公正」行使職權,但現任立委突然化身為「社會公正」人士,實在無法讓社會接受。事實上,前立委謝啟大在二○○一年曾被推選為公視審查委員會成員,因立委身分受質疑,最後並未擔任審查委員,相較之下,凸顯此次董監事審查比過往更退步!
再者,據報載,審查會議有人未出席,也有憤而離席的委員抗議「當場才看到候選人資料,過程太為倉卒草率」。不但部分審查委員的背景導致審查公正性受到挑戰,這種審查作業更是公視董監事提審過程的嚴重瑕疵。
整體而言,此次通過的公視董監事名單涵蓋了公視法要求的性別、教育、藝文、傳播等專業代表性。但,卻因提審程序的重大瑕疵,以致社會未能確知新任董事是否認同公共廣電理念,以及是否具備捍衛公共廣電價值的決心。行政院及立法院實在有必要對外說明提名和審查作業過程、理由與標準。此外,行政及立法部門盡速修訂公共廣播電視法,更妥善處理董事人選提名審查作業與組織權責等內部治理的問題,並將員工董事納入,以符合產業民主的精神。
無論如何,即將進行董事長選舉及公視總經理遴選,我們呼籲董事長選舉過程更應對外公開,有意角逐者應對外說明未來將如何推動公共電視法修法、進行公共廣電團整合,如何拒絕不當勢力的侵擾,捍衛公共價值,並納入更多社會力量進行公共廣電媒體的發展的規畫與監督。在總經理的遴選上,也應公開徵才,尊重公廣集團員工意見,程序也必須公開透明。
(管中祥為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董事長、世新大學廣電系助理教授;羅世宏為媒體改造學社召集人、中正大學電傳所副教授)
出處:http://nccwatch.org.tw/story/20071213/7464
公共媒體如何問責:以台灣的公廣集團為例 ◎翁秀琪
(本文出處:新聞學研究 96期,頁187-211)
網路連結:http://www.jour.nccu.edu.tw/mcr/0096_epaper/05.html
公共媒體如何問責:以台灣的公廣集團為例 ◎翁秀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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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以問責概念為經,公共領域概念為緯,二者互為肌裡探討台灣公廣集團作為台灣重要公共領域論壇機制,該如何問責的問題。限於篇幅,僅以公視基金會第四屆董監事會提審過程為例分析,並具體建議未來公視法第十三條應列入修法優先考量。未來更應以問責體系為藍本,逐一檢視分析公廣集團作為,並以分析結果調整媒體問責理論架構。
關鍵詞:問責、公共領域、媒體問責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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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壹、問題意識
2007年11月22日,經立法院推舉成立的「公視董監事審查委員會」通過第四屆公視基金會董監事名單。此一攸關台灣公共文化與影視產業發展的公視董監事提審作業,被媒體改造學社的學者批評為「過程十分粗糙、荒謬,主管機關草率的執行態度也讓人無法苟同。」(管中祥、羅世宏,2007年11月29日,全文亦可參考「荒謬的公視董事提審作業」http://nccwatch.org.tw/story/20071213/7464;媒體改造學社對於第四屆公共電視董監事提名與審查問題之聲明併請參考以下網頁http://nccwatch.org.tw/news/20071127/6483)。
媒改社學者質疑的重點主要在於,公視董事當選名單中,部分人士曾公開撰文反對成立公共廣電集團,卻獲得提名並擔任董事職務。立法院推舉、應由社會公正人士組成的審查委員會中,竟有兩位現任立委在列,相較於2001年時,前立委謝啟大亦曾被推舉為公視審查委員會委員,但因備受質疑,最後並未擔任審查委員,此次兩位立委不避嫌的作法,令人質疑。1
本文進一步要指出的是,本次獲選的董事中,至少有三位董事,或受提名當時正擔任公廣集團原住民台節目主持人,或以公廣集團資源拍攝的紀錄影片正在公廣集團播出,其中一位更曾當選公視基金會第三屆董事,當時因為拍攝公視紀錄影片,以利益迴避辭去公視董事職務,此次再獲提名並當選第四屆董事時,其以公廣集團資源拍攝的紀錄影片仍在公廣集團販售。這幾位董事是否應該因利益迴避問題而拒絕接任董事職務,在2007年12月初第四屆公視基金會董監事召開第一次會議時,並未及時被提出討論,而是在當年12月23日,公視董事會選出第四屆總經理後,才被提出討論。事後有一位董事即因利益迴避問題辭去其在公廣集團節目主持人職務。另有一位董事在第三屆時因擔任政府職務而辭去董事職。此次則是在同意擔任董事,兩次委託開會並在12月13日董事長選舉時委託投票後,再次辭去董事職務。
台灣有關無線電視「公共化」的主張最遲起源可追朔至1986年,甚至可上推到1970年。(馮建三、石世豪、郭力昕,2002)而台灣的公共電視台成立已經步入第十年,2007年元月,台灣的公共廣電集團更正式成形(請參見附錄一),外部法律及內部規章制度尚稱完備,節目表現也有不錯的口碑,何以在最高領導的董監事會會發生如此荒腔走板的現象,是本文關懷的重點。
全球公共廣電制度下的公共電視台,一般都被視為公共領域的主要論壇(forum),也是媒體問責(media accountability)重要的討論議題(McQuail, 1997, 2005; Lee Plaisance, 2000; Bardoel & D’Haenens, 2004)。本文要從問責概念切入,體檢因為成立公廣集團而日漸擴大的這塊公共領域究竟出了什麼問題,並從媒體問責及公共領域兩個概念切入,提出討論。最後,本文將針對公視法第二章第十三條進行檢討,該條文係規範公視董事會之組成,詳細條文內容請參見本文附錄四。
以下,本文擬先針對問責與公共領域這兩個概念進行理論上的耙梳。
貳、問責與公共領域
一、如何概念化問責(accountability)這個概念
「問責」(accountability)這個概念在新聞傳播領域的討論,多半被視為是與「責任」(responsibility)相關的概念(McQuail, 1997, 2005)。
在諸多討論問責的文獻中,McQuail(1997)應The British Council 與NHK之邀請,1997年3月18日在日本東京「廣電倫理」研討會上的主題演講「媒體對社會的問責:原理與方法」(“Accountability of Media to Society: Principles and Means”)一文,2 是概念清晰、結構嚴謹的一篇論作,在討論問責的後續文獻中,經常被引述。
McQuail在上文中,建構了一個討論媒體自由、責任與問責三角關係的概念架構(如圖一)。
說得更詳細些,McQuail認為民主社會中的自由媒體,負有「指定的」(assigned)責任,指法律規範(如:廣電法、公共電視法、無線電視官股釋出條例等);「約定的」(contracted)責任,指透過契約關係而產生的責任(如:商業媒體因向閱聽人收費而必須維持一定品質的節目提供);「自我要求或拒絕的」(self-imposed or denied)(Hodges, 1986;轉引自Mcquail, 2005)責任,指媒體基於專業或倫理考量而作的自我要求(如:各類節目製播準則、公共價值評量體系、簽署「不灌票協定」等),或「拒絕的」責任(正面的例子如:媒體被要求提供消息來源而不提供;反面的例子如:公視的「羅大佑事件」不應向政治人物道歉而道歉)。
至於問責的形式,則又可分為「強制模式」(coercive mode)與「軟性模式」(non-confrontational mode)。前者指的是,媒體對於人或社會產生傷害(如:誹謗或其他違法情事),則應強制被苛與責任。後者指的是,媒體願意透過互動、協商等過程,改變其專業行為模式(如:白小燕擄人勒贖撕票事件後,媒體簽署的相關事件報導協議,或各類媒體自律的作法)。後者相較於前者,較不易產生「寒蟬效應」(McQuail, 1997, 2005; Brummer, 1991;轉引自McQuail, 1997: 517)。
媒體的問責體系的完備對於扮演公共領域中重要論壇(forum)角色的公共廣電體系而言,格外重要。但是,問責體系祇是公共廣電這個公共領域是否得以順利運作的基本條件,並不保證有了它,公共廣電制度就不會發生問題,本文在「問題意識」一節中提及的我國公視基金會第四屆董監事會發生的諸多問題,就是最好的證明。質此,本文要從公共領域概念切入,探討我國公廣集團的問責體系無法順暢運作的原因。以下,就先從公共領域在台灣何以無法順暢運作談起。
二、公共領域在台灣
殷海光基金會在2004年出了一本由清大教授李丁讚主編的書,《公共領域在台灣:困境與契機》(李丁讚,2004a: 24)。這本書主要從政治、社會、歷史及傳播各個角度探索台灣公共領域的概況,書中再三致意的核心關懷是:公共領域為何無法在台灣的市民社會中出現。
李丁讚(2004b)視公共領域為一種過程,是市民社會的運作。只有在市民社會出現了議題後,公共領域才會浮現。他認為,台灣的市民社會是在威權體制下逐漸形成的,因此,先天上就有一種濃厚的政治性格,與西方「經濟性的市民社會」有所不同。
台灣的公共領域之所以不能開展,更重要的是80年代和90年代的發展所致。在七○年代,至少文學性公共領域是敞開的。(李丁讚,2004b: 37-38)
……情感認同取代理性論辯,大家又回到了前現代的生命共同體的道德和榮耀之中。在這個意義下,我們認為台灣民族主義的出現,是一種市民社會的撤退。但這還祇是問題的開始,1993年新黨正式成立,也宣告中國民族主義的復甦和反擊,台灣變成一個撕裂的社會,公共領域的命運也就可想而知了。(李丁讚,2004b: 43)
錢永祥認為,台灣八○年代的民間議論,明確地以國家為批判對象,對於民間社會則是全盤肯定,自然無法產生公共領域多元論述的市民社會。這種現象雖然在九○年代略有轉變,但是各種勢力與論述間該如何互動與規範,還是沒有真正被提出。(李丁讚,2004b;錢永祥,2004)錢永祥在結論中指出「台灣民主的發展,雖然已經形成純熟的選舉式民主、甚至經由選舉實現的政黨更替,可是由於歷史與社會原因,台灣的民主受到敵我型政治觀的詛咒較深,直接妨礙了公共性的發展,因此還未能容許公共領域有所成長,出面扮演較為積極的角色。」(錢永祥,2004: 142,強調為本文作者所加)
陳弱水從中國的童蒙書、家訓和善書中,追尋傳統心靈中的社會觀,他發現「近世中國社會觀的一個關鍵特色是對親友鄰里以外的世界抱持防禦的態度,這個傾向當然妨礙人們對公共事務產生參與感或理解的興趣。」(陳弱水,2004: 108)3陳弱水的研究進一步發現,傳統心靈中的另一個集體社會價值觀是「慈善救濟」。4以上兩種社會觀,對於公共領域的形成,造成負面的影響。
……疏離的社會感必然阻礙公共領域的成長,慈善的價值能帶動濟貧救難的行動,但與公共事務、公共議題的關連還是有限。近世中國社會觀的兩大元素都還深埋在當前台灣的人心,顯現於人們的行為,從經驗看來,蓬勃興盛的慈善事業似乎並未對公共領域的形成生起明顯的作用,至於疏離的社會感對公共生活的影響,就不止於公共領域一端了(陳弱水,2004: 108)。
吳介民從台灣文學公共領域切入,指出九○年代時台灣人民在日常生活中所感受到的謾罵和指控,「是隱蔽言說走向公共溝通的必然過程,也是邁向互相理解的第一步。在這個意義下,隱蔽言說的宣洩具有情感的洗滌作用。」(李丁讚,2004b: 54;吳介民,2004)
李丁讚非常理想主義式地為台灣市民社會提出的「出路」是族群間的「親密關係的建立」(李丁讚,2004b: 53)他主張:「這種因為被承認而變得能夠承認別人,是人類文明中最奇妙的轉化。」(同前註:55)他希望藉此而能達到族群的大和解,進而解開台灣市民社會統獨認同的死結,最終使台灣的市民社會中得以有公共領域的出現。
吳介民和李丁讚隨後在另一篇論文中提出傳遞「共通感受」(sensus communis)對於建構台灣社會公共領域的重要性(吳介民、李丁讚,2005)。他們指出,以往的研究往往混淆了「民間社會」和「公民社會」在概念上的區別,「因而相對地漠視了公民社會創建過程中,做為民主改革實踐者的領導風格、修辭策略、對話風格、以及公共形象,對於轉化民間社會的重要性」(吳介民、李丁讚,2005: 123)。本文重要的貢獻在於指出兩種信任關係的對照,亦即:
民間社會之信任基礎的理念型,乃是基於情感召喚的信任(「搏感情」);而公民社會之信任基礎,則是基於說理論辯的信任(「講道理」)。一個公共領域的締造,需兼顧二者--動之以情,說之以裡。做為民主運動的實踐者,需要優游與此兩種信任場域,方能說服社區民眾走向一個現代型的公民社會。……(吳介民、李丁讚,2005: 123)
吳介民和李丁讚文中所提的「搏感情」的信任基礎,非常類似翁秀琪根據黃光國的「人情理論」所建構的「在地權力觀」分析架構中的「人情模式」(翁秀琪,1998;黃光國,1996)。中國人講究「做面子」和「拉關係」,是人情法則運作的兩種非常重要的機制,導致不論在政治領域的官場或社會領域的、民間社會的人際互動都得做面子和拉關係。吾人常聽聞「某人的面子大」,表示他的「關係好、人脈廣」,關係好在各個層面做事就容易,而要「關係好」,則要靠平日「拉關係」,最常採取的手法就是送禮與請客。有時,「做面子」指的是資源的互換,今日某甲「賣個面子」給某乙,某乙就欠某甲一個「面子」,在下次的資源互換過程中,某乙就得還某甲這個「面子」。這種「博感情」的互動模式,是使「講道理」的互動模式及公共論述無法順暢運作的主要原因之一。
本文把公共電視,及於2006年成形的公廣集團視為台灣市民社會運作公共領域的實驗場來分析的正當性,可參閱林麗雲發表於《當代》的文章〈公共領域與公共媒體—英國政經學者的反思及意涵〉(林麗雲,2001)。林文引述英國政治經濟學者Garnham(1990)及其他政治經濟學者的意見,認為西歐的公共廣電制度由於是獨立於政治與經濟的、把觀眾當作公民,而非被動的消費者,以及致力於創造無特權的公眾,而非階層化的市場等三個重要理由,所以可以被視為是市民社會中公共領域重要的論壇。
至於把問責和公共廣電服務系統一起討論,歐盟在1994年的第四屆部長級會議(Minister Conference)中就提及這個議題。他們在「布拉格宣言」(the Prague Declaration)中簽署了四大要務:資訊流通、財務、政治獨立及公共問責、新科技的近用(Bardoel & D’Haenens, 2004)。他們具體指出,公共廣電服務系統直接關連到民主制度,攸關廣大閱聽人的社會與文化需求,並需投注於創新(Bardoel & D’Haenens, 2004: 13)因此,公共廣電服務系統之問責體系的建立顯得格外重要。
本文要把成立於九○年代的公共電視,及於2006年成形的公廣集團(含公視、華視、原住民電視台、客家電視台及宏觀電視台)視為台灣市民社會運作公共領域的實驗場,以公視基金會第四屆董監事提名及運作為例,把媒體問責的概念架構作為分析的架構,把公共領域無法在台灣出現的理由及「在地權力觀」中的「人情模式」作為檢視的標準,探討公共電視這個公共領域無法順暢運作的理由。因此,問責與公共領域這兩個概念,在本文中是互為肌裡的。
參、問責與公共領域在台灣公廣集團的實踐:以公視基金會第四屆董監事提名及運作為例
我國的公共電視體系,從1998年創台的公共電視台,到2006年成形的公廣集團,其間發生的諸多事件,如:第一屆董、監事會權責劃分事件(1998)、第三屆董監事會期間發生的羅大佑歌曲事件(2004)、公華視新聞部整合事件(2006)、原民台台長事件(2006-2007)、客家電視台新聞部經理事件(2007)、公共價值指標建構意涵(2006-2007)、第四屆公視基金會董監事提名事件(2007)等,都非常適合拿來從媒體問責角度檢視公共電視及公廣集團作為台灣公共領域論壇的表現。本文限於篇幅,僅以最近發生的第四屆公視基金會董監事提名作業為例,進行分析。公視基金會第四屆董監事遴選相關事件,請參見本文附錄二。
公共電視作為市民社會公共領域的重要論壇,其董監事會的提名運作,從前述McQuail所建構的問責概念體系來看,屬於「指定的」(assigned)法律規範。公視法規定,董事會由十一至十五名董事組成,他們都是由行政院長提名。另外,一個公正客觀的提名審查委員會由十一至十三名成員組成(第四屆審查委員名單請參見附錄三),由立法院依立法院席次的政黨比例推舉組成,負責評估和批准董事會成員的提名。鑑於台灣的政黨競爭激烈,公視法設計當初,刻意不讓立法院「直接」介入董監事的「同意權」,因此設計了此一「提名審查委員會」。董事會的成員代表著不同的性別、族群和社會利益群體,屬於同一政黨的董事不得超過總人數的四分之一。他們的任期為三年,在此期間,不得參加任何與政黨有關的活動(請參見公視法第二章第十三條,詳細條文內容請參見附錄四;翁秀琪,2006)。
根據本文附錄二中所臚列的第四屆公視基金會董監事提名作業過程,值得以問責及公共領域概念提出討論的爭點有以下數端:
一、公開撰文反對公廣集團者被提名且通過遴選:本屆董事中有人公開撰文反對公廣集團,但卻被行政院提名,也獲得審查委員通過。行政院提名標準及審查委員會審查標準為何,社會均不得而知。且根據媒體報導,行政院所提供的董監事候選人資料相當簡要,有審查委員因而退席拒絕審查,整個提審過程也被媒改學者批判為「過程草率」。
二、現任立委擔任審查委員:根據公視法第十三條立法原意,審查委員由立法院推舉,就是要避免立法委員以黨派利益直接干預公視董監事之遴選。本屆審查委員,竟然有兩位現任立委在列,明顯不符立法意旨。2001年公視基金會第二屆董監事遴選時,前立委謝啟大亦曾被推舉為審查委員會委員,但因備受質疑,最後並未擔任審查委員,此次兩位立委不避嫌的作法,令人遺憾,但也只有媒改學者提出質疑。
三、董事利益迴避問題:第四屆公視基金會獲選的董事中,至少有三位董事,或擔任公廣集團原住民台節目主持人,或以公廣集團資源拍攝的紀錄影片在公廣集團播出,遴選董事期間公廣集團仍在販售這些紀錄影片的DVD。其中一位董事更曾當選公視基金會第三屆董事,後因為拍攝公視紀錄影片,以利益迴避辭去公視董事職務,此次再獲提名並當選第四屆董事,並出馬競選董事長,卻又在選舉當日臨時退出。這幾位董事是否應因利益迴避問題而退出董事會,在2007年12月初第四屆公視基金會董監事召開第一次會議時,並未及時被提出討論,而是在12月23日,公視董事會選出第四屆總經理後,才被提出討論。
四、委託出席問題:根據公視基金會第一屆董事會決議,公視召開董監事會議時,董監事均必須親自出席,不得委託他人代理出席。此項決議如未獲取消並另為決議,則第四屆董監事會中,數位董事委託代理出席,不符會議程序,所做決議沒有正當性。
五、董事於無記名投票過程中請假並委託投票:公視基金會第四屆董事會中,共有數位董事委託出席(違反公視基金會第一屆董事會決議),並於無記名人事案投票過程中委託投票(違反無記名投票精神與規範)。
六、董事於兩次委託出席、投票後,再次辭去董事職務。委託出席與投票問題,已在問題五的部分說明,至於同意擔任董事,兩次均委託出席,並於委託投票後辭去董事職務,並未違反任何法律規定,但此一行為與公民參與公共事務的精神,顯有違逆,其中也透露了「在地權力觀」中所探討的「人情模式」。
肆、討論與結語
上節所臚列的六個問題,從中可以抽繹出值得進一步討論的概念為「敵我型政治觀」、「利益迴避」及「在地權力觀的人情模式」三者。
「台灣的民主受到敵我型政治觀的詛咒較深,直接妨礙了公共性的發展,因此還未能容許公共領域有所成長,出面扮演較為積極的角色。」(錢永祥,2004: 142)這種敵我型的政治觀明顯反應在社會各個層面,使得市民社會無法成形,也是導致今日台灣媒體朝兩極化發展的主要原因,例如:NCC委員的提審、公視董監事的提審、媒體各擁其主的意識型態掛帥等,都是這種敵我型政治觀的具體反應。
至於「利益迴避」的定義相當分歧,一般而言,其法律定義也不明確(施能傑,2004)。施能傑引述Roberts(1988)的定義如下:
要求政府人員不得參與從事任何可能產生看似利用官方職務為個人牟利的活動行為……。吾人總是認定說一項具有衝突性的利益出現時,對於客觀決定和公共信任都足以造成嚴重的威脅,因為客觀性就是用以支撐禁止可能產生利益衝突之行為。換言之,政府員工和官員們必須遠離讓人對其擔任官方職務所為行動之動機起疑慮(轉引自施能傑,2004: 128)。
以上雖然是從政府公共服務的角度來談的,但是台灣的公廣集團是使用和分配社會全體的公共資源,公廣集團的董監事得以有權使用公共資源,且扮演著「不必自己出資的『莊家』角色」(施能傑,2004: 103),則與政府文官從事政府公共服務時的本質並無二致,因此,適用於政府公共服務的利益迴避問題及原則,理應也適用於公廣集團的董監事會成員。
至於對「利益迴避」的要求,各國有從鬆到嚴的作法,最嚴的當然就是立法規範,較鬆的作法則是訂定服務行為準則要求自律或由公民社會進行監督等。5過去,公廣集團的董監事會採取的是自律原則,未來則應在公視法修訂過程中,將董監事利益迴避問題明確以法律規範之。2007年12月20日在立法院三讀通過的原住民基金會條例就明確規範「黨政人士與媒體不得介入董事會,董監事應利益迴避」(顧恆湛,2007年12月21日;http://nccwatch.org.tw/news/20071222/8122)。如此,對於董監事會的行為規範,也具體成為媒體問責體系中「指定的」法律問責(請參見本文圖一)。
有關「在地權力觀的人情模式」則可用來分析及解釋部分第四屆公廣集團董事的行為:基於與政府官員的私交,先同意擔任董事,或委託出席與投票、或親自出席與投票,隨後並辭去董事職務,這些行為並未違反任何法律規定,但與公民參與公共事務的精神,顯有違逆,其中也透露了「在地權力觀人情模式」提及的「做人情」,明顯的是將需要「講道理」的公民社會公共領域,當作民間社會「搏感情」在操作,對於被期待代表台灣公共領域論壇的公廣集團及建構台灣公民社會而言,都是極為負面的示範。
有鑑於第四屆公視基金會董監事會提名審查作業中所產生的嚴重利益迴避及可能對於公共領域運作所造成的問題,凸顯了現行公視法第十三條的設計不僅無法興利,甚至連當初法律設計時所期望達到的「防弊」都無法落實。於今,立法院的生態及委員組成結構丕變,攸關公共媒體是否能獨立運作的公視法第十三條的設計,理應在未來修訂公共廣電法時列入優先修訂考量。修法時可以思考的重點有:是否應該增加員工董事;在公廣集團規模日益龐大下,除董事長為專任有給職外,是否應該增加數名常務董事;利益迴避問題是否應列入法條中;是否讓公民團體有機會參與董監事的遴選;如何避免行政及立法兩院過度介入董監事人選之選任等。
本文將問責概念為經,公共領域概念為緯,二者互為肌裡探討台灣公廣集團作為台灣重要公共領域論壇機制,該如何問責的問題。限於篇幅,僅以公視基金會第四屆董監事會提審過程為例分析,並具體建議未來公視法第十三條應列入修法優先考量。未來應就本文圖一所呈現的問責體系,逐一檢視分析公廣集團作為,並以分析結果調整媒體問責理論架構。
註釋
1 這兩位立委是國民黨籍立委蘇起及孔文吉。
2 該文後來刊載在European Journal of Communication, Vol.12(4): 511-529。並收錄在D. McQuail, P. Golding & E. de Bens (Eds.). Communication Theory and Research: An EJC Anthology (pp. 89-102). London, Thousand Oaks, New Delhi: Sage Publications. 一書中。
3 陳弱水以古籍為基礎的發現,如輔以當代台灣社會詐騙集團的盛行,應該是更加深了台灣民眾「對親友鄰里以外的世界抱持防禦的態度」的集體社會意識。
4 瞭解了這個隱藏於中國社會的集體社會觀以後,對於公視基金會少數高層為何在許多公開場合會說出公共電視就是「公益事業」這樣的話,就不會感到意外了。
5 根據施能傑(2004: 125)的分析,OECD(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要求各成員國要建立落實服務倫理的八項基礎工程:政治領導的認同承諾、有效的法律架構、有效的內在與外在課責機制、可執行的服務行為守責、專業倫理機制和訓練、協助性的公共服務工作環境、服務倫理主管組織和積極的公民社會監督機制等。
參考書目
李丁讚主編(2004a)。《公共領域在台灣:困境與契機》。台北:桂冠。
李丁讚(2004b)。〈導論:市民社會與公共領域在台灣的發展〉。李丁讚(主編),《公共領域在台灣:困境與契機》,頁1-62。台北:桂冠。
吳介民(2004)。〈鄉土文學論戰中的社會想像:文化界公共領域之集體〉。李丁讚(主編),《公共領域在台灣:困境與契機》,頁299-355。台北:桂冠。
吳介民、李丁讚(2005)。〈傳遞共通感受:林和社區公共領域修辭模式的分析〉,《台灣社會學》,9: 119-163。
林麗雲(2001)。〈公共領域與公共媒體—英國政經學者的反思及意涵〉,《當代》,164: 68-87。
施能傑(2004)。〈公共服務倫理的理論架構與規範作法〉,《政治科學論叢》,20: 103-140。
翁秀琪(1998)。〈批判語言學、在地權力觀和新聞文本分析:宋楚瑜辭官事件中李宋會的新聞分析〉,《新聞學研究》,57: 91-126。
翁秀琪(2006)。〈台灣公共電視的經驗分享〉,香港《傳媒透視》,六月號:12-13。
陳弱水(2004)。〈傳統心靈中的社會觀:以童蒙書、家訓、善書為觀察對象〉。李丁讚(主編),《公共領域在台灣:困境與契機》,頁63-109。台北:桂冠。
黃光國(1996)。《中國人的權力遊戲》。(1988初版),台北:巨流。
馮建三、石世豪、郭力昕(2002年6月11日)。〈無線電視公共化的生命史:1986-2002〉,「政治大學公共政策論壇—全球化與台灣」,台北市木柵。
管中祥、羅世宏(2007年11月29日)。〈荒謬的公視董事提審〉,《中國時報》,時論廣場。
錢永祥(2004)。〈公共領域在台灣:一頁論述史的解讀與借鑑〉。李丁讚(主編),《公共領域在台灣:困境與契機》,頁111-146。台北:桂冠。
顧恆湛(2007年12月21日)。〈原住民基金會條例三讀 原民會:有助原民台〉,《中央社》。上網日期:2007年12月22日,取自http://nccwatch.org.tw/news/20071222/8122。
Bardoel, J. & D’Haenens, L (2004). Media responsibility and accountability: New conceptualizations and practices, Communications, 29, 5-25.
Brummer, J. (1991). Corporate Responsibility: An Interdisciplinary Analysis. Westport, CN: Greenwood Press.
Garnham, N. (1990). The Media and the Public Sphere in Capitalism and Communication: Global Culture and the Economics of Information. London: Sage.
Hodges, L. W. (1986). Defining Press Resposibility: A Functional Approach. In D. Elliot (Ed.). Resposible Journalism (pp. 13-31). Beverly Hills, CA: Sage.
Lee Plaisance, P. (2000). The Concept of Media Accountability Reconsidered. Journal of Mass Media Ethics, 15(4), 257-268.
McQuail (1997). Accountability of Media to Society: Principles and Means. European Journal of Communication, 12(4): 511-529.
McQuail (2005). Accountability of media to society: principles and means. In D. McQuail, P. Golding & E. de Bens (Eds.). Communication Theory and Research: An EJC Anthology (pp. 89-102). London, Thousand Oaks, New Delhi: Sage Publications
附錄資料
附錄一、台灣公廣集團大事記
2006. 01.03 立法院通過「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依法,行政院在20日內成立「行政院股權轉移審議小組」,由當時行政院副院長蔡英文擔任召集人。
04.01 華視正式納入公廣集團(TBS:Taiwan Broadcasting System)。
04.02 華視新任總經理李遠(小野)與前總經理江霞辦理交接。
公、華視朝一個董事會發展,公視法修訂前,暫由公視基金會全體董監事進駐擔任華視官股董監事,另外遴聘七位專業董事,連同原來的民股董事,共有董事23席,監事三席。
07.01 原預計於本日前完成華視官股釋出、民股買回程序,惜基於種種原因,至本文撰寫時(2008年元月),華視民股尚未買回。
2007. 01.01 依「無線電視公股處理條例」,原住民電視台及客家電視台兩頻道及原屬僑委會的宏觀頻道均正式納入台灣公廣集團。
附錄二、公視基金會第四屆董監事會遴選大事記(根據中央社等媒體報導及NCC Watch網站相關報導整理)
2007. 8月 公廣集團內部舉行一場工會董事投票,選出兩位員工代表蘇啟禎(新聞部製作人)及周天麟(節目部副理),送交行政院新聞局,請局長謝志偉依先前承諾將兩位員工代表列入公視董事遴選名單。事後根據媒體引述參與遴選的遴選委員透露,僅蘇啟禎一人被列入董事遴選名單,最後通過的名單中,工會代表亦付之闕如。
2007. 11.22 立法院推舉成立的「公視董監事審查委員會」通過第四屆公視基金會董監事名單。董事十一人:朱台翔、陳東升、鄭同僚、黃明川、蘇芊玲、孫大川、阿(女烏)利格拉樂、虞戡平、梁定鵬、彭文正、陳邦畛(陳板)。監事三人:林筠、陳炳宏、黃世鑫。
11.27 媒體改造學社針對第四屆公共電視董監事提名與審查問題發表聲明(參見以下網頁http://nccwatch.org.tw/news/ 20071127/6483),此份聲明並在12.07公視基金會第四屆董事會召開第一次董監事聯席會上,由監事陳炳宏(為媒改社執委)在現場散發。
11.29 媒體改造學社成員管中祥與羅世宏在中國時報發表「荒謬的公視董事提審」評論(參見http://nccwatch.org.tw/story /20071213/7464)。
12.07 公視基金會第四屆董事會召開第一次董監事聯席會議,原擬逕行投票選舉董事長,因媒改社提出書面意見及工會代表反對,會中乃決議由董事朱台翔暫時代理董事長,並與公視基金會第三屆董事長陳春山完成交接。會中並有鄭同僚、黃明川兩位董事表示有參選董事長意願。根據報載,本次會議有董事二人未出席,委託其他董事出席(根據公視基金會第一屆董事會決議,公視召開董監事會議時,董監事均必須親自出席,不得委託他人代理出席)。朱台翔於代理董事長第一天隨即選聘公視新聞部資深製作人鍾裕淵為董事長特別助理。
12.12 華視工會召開記者會,「建議華視董事人選應針對華視所需聘任,避免頻道定位不清,董事會應積極爭取法定附負擔捐贈並增列員工董事,平衡過客效應,而首要之務是應先建立公平公開公正的遴選制度,拒絕政治黑手。」(2007.12.12中央社∕記者黃慧敏∕台北報導。請同時參考http://nccwatch.org.tw/news/20071213/7465)
12.13 公視基金會第四屆董事會以七票多數選出鄭同僚為公視基金會董事長,另一位參選人朱台翔獲得四票。此次會議,又有同一位董事再次委託出席、投票。並於董事長產生後,辭去公視董事職務。公視基金會所有人事案投票過去均採無記名之匿名投票,從未有委託投票情事。
12.22 公視總經理遴選小組成員鄭同僚、朱台翔、虞戡平、林筠、吳清友、邱再興、陳正然對候選人進行遴選。
12.23 上午,公視舉行臨時董監事會會前會,針對最後入圍人選進行討論。下午於臨時董監事會中,董事長鄭同僚提名公視新聞部資深製作人馮賢賢為候選人,公視董事會以九票同意、一票不同意,通過馮賢賢為公視基金會第四屆總經理。此次會議,又有董事一人未出席,委託出席、投票。
12.24 華視召開第十八屆董監事第二十一次聯席會議,會中鄭同僚獲選為華視董事長,小野請辭總經理。華視董事成員有陳正然、王俊秀、朱台翔、吳秀明、吳清友、卓火土、阿(女烏)利格拉樂、孫大川、梁定澎、陳邦畛、彭文正、黃世鑫(第四屆公視基金會監事)、黃明川、黃蔭基、虞戡平、鄭同僚、蘇芊玲,民股董事:鮑泰法、李傳明、呂炯明、周麗華、宋川強、巴正坤(民股員工董事)共二十三人。監事為:林筠、蔡揚宗、陳炳宏。
12.25 公視第三屆總經理胡元輝與第四屆總經理馮賢賢辦理交接。
12.26 華視公開徵總經理,2008年1月28日公布人選(中央社記者黃慧敏台北二十六日電)
2008. 12.27 華視董事陳正然獲華視董事長鄭同僚提名為總經理人選,並獲華視董事會通過。(中央社記者黃慧敏台北二十八日電)
12.28 華視前總經理李遠(小野)與新任總經理陳正然完成交接。
附錄三、第四屆「公視董監事審查委員會」審查委員名單如下:蘇起、孔文吉、羅文輝、胡幼偉、薛承泰(以上國民黨提名)、殷乃平(親民黨提名)、盧世祥、李喬、劉進興、金恆偉、傅立葉(以上民進黨提名)、曹佳麗(台聯黨提名)、潘朝成(無黨派提名),共十三人。
附錄四、公視法第二章第十三條條文如下:
「第十三條公視基金會設董事會,由董事十一至十五人組織之,依下列程序產生之:
一、由立法院推舉十一至十三名社會公正人士組成公共電視董、監事審查委員會(以下簡稱審查委員會)。
二、由行政院提名董、監事候選人,提交審查委員會以四分之三以上之多數同意後,送請行政院院長聘任之。
選任董事時應顧及性別及族群之代表性,並考量教育、藝文、學術、傳播及其他專業代表之均衡。
董事中屬同一政黨之人數不得逾董事總額四分之一;董事於任期中不得參與政黨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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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c Television and Accountability:
A Case Study of Taiwan Broadcasting System
Shieu-Chi Weng
ABSTRACT
Taking the nomination process of the 4th board member of Taiwan’s Public Television Service Foundation as example, this article analyzed the performance of Taiwan Broadcasting System with the concept of accountability and public sphere. This article also made suggestions to the revision of Article 13 of Taiwan’s Public Television Law.
Keywords: accountability, public sphere, media accountability theory
2008-12-10
公視批政治力介入 藍黨團:本於職責監督預算
2008-12-10 今日晚報 【中廣新聞/李人岳】
公共電視今天各大報刊登廣告,抨擊立法院違背黨政軍退出媒體的共識,國民黨團今天強調,立法院是基於職責監督預算,做出的要求都在合理範圍內,公視如果要指控,就應該提出到底是有哪些政治力介入的事實證據。
公共電視今天在各報刊登廣告,指立法院教育委員會要求原住民、客家等電視台在執行年度預算時,必須逐項報請主管機關核可之後才能動支;公視抨擊立法院的決議已經違背了黨政軍退出媒體的社會共識。
對此,國民黨立委林德福表示,立法院是站在監督預算的立場,他反問,難道民意機關只能給錢,其他都不能過問、不能要求主管機關適度監督嗎?
他強調,公視、客家台的預算都是納稅人的民脂民膏,立法院有責任和義務發揮功能,做出的要求都在合理範圍內。
國民黨團副書記長楊瓊瓔則說,公視方面沒有提出任何理由就說政治力介入,是不公平的說法。公視如果要指控,就應該提出到底是有哪些政治力介入的事實證據。
出處: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30501+132008121000774,00.html
公共電視今天各大報刊登廣告,抨擊立法院違背黨政軍退出媒體的共識,國民黨團今天強調,立法院是基於職責監督預算,做出的要求都在合理範圍內,公視如果要指控,就應該提出到底是有哪些政治力介入的事實證據。
公共電視今天在各報刊登廣告,指立法院教育委員會要求原住民、客家等電視台在執行年度預算時,必須逐項報請主管機關核可之後才能動支;公視抨擊立法院的決議已經違背了黨政軍退出媒體的社會共識。
對此,國民黨立委林德福表示,立法院是站在監督預算的立場,他反問,難道民意機關只能給錢,其他都不能過問、不能要求主管機關適度監督嗎?
他強調,公視、客家台的預算都是納稅人的民脂民膏,立法院有責任和義務發揮功能,做出的要求都在合理範圍內。
國民黨團副書記長楊瓊瓔則說,公視方面沒有提出任何理由就說政治力介入,是不公平的說法。公視如果要指控,就應該提出到底是有哪些政治力介入的事實證據。
出處: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30501+132008121000774,00.html
別再扭曲公視 ◎ 賴祥蔚
繼去年立委以公共電視「內部運作出現問題」為由凍結其預算後,現在居然又傳出國民黨立委提案,要求公共電視動用預算前先提出報告,並須經過主管機關同意始能動支;此一模式更將套用到客家電視台、原住民電視台、宏觀電視台等公廣集團成員。難怪公視董事長、總經理等一級主管共同發表聲明,譴責此舉「開台灣媒體自由與民主發展之倒車」,嚴重破壞「黨政軍退出媒體」之社會共識。
公共電視的成立宗旨,原本就是要擺脫政治與商業對媒體的扭曲,為公民保留一塊屬於公共領域的淨土。正因如此,《公共電視法》明白規定:公共電視應成立基金會,由行政院新聞局編列預算「捐助」,以維持其公共之地位。
固然,新聞局是主管機關,但只宜依法監督,絕不能直接管理,否則不僅違反公共電視的創設精神,更將使公共電視淪為政府電視台,重演老國民黨時代黨政軍管理媒體的歹戲。
不容否認,公共電視與公廣集團運作,還存在頗多問題,前者例如公視管理階層在能力上是否足以帶領公視,以及處理內部不同意見的方式夠不夠民主等。日前工會幹部與筆者會談,就表達出強烈質疑。後者例如倉促拼裝的公廣集團,究竟能不能發揮綜效,或是空有集團之名但卻難以整合?以及從長遠的角度來看,不走商業媚俗路線的公廣集團,究竟應該如何推廣並且在成績上獲得各界認同?
眾所皆知,公廣集團目前的管理階層,多為民進黨執政時上任,現在國民黨立委如此提案,不只彰顯其司馬昭之心,也將模糊了問題核心。萬一提案通過,更將造成公廣集團、國民黨形象與全民公共空間的三輸的局面,怎可不慎!
筆者曾經指出,公共電視發展的問題,正可比喻為周處除三害,除了政治與商業這兩害,另一害就是公共電視本身。如今不幸言中!
前述問題如何解決有待集思廣益,但唯一可以確定的是,引入政治監管不但幫不上忙,反而會將公廣集團推向更扭曲的發展;還不如仍以董事會運作為主,但引入公民審議制度與管理評鑑制度,秉持資訊透明、包容互動、鼓勵參與的精神,降低藍綠政治色彩,才能逐步讓公廣集團成為台灣人真正的公共領域。
(作者為國立台灣藝術大學應用媒體藝術研究所副教授)
出處: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dec/10/today-o6.htm
公共電視的成立宗旨,原本就是要擺脫政治與商業對媒體的扭曲,為公民保留一塊屬於公共領域的淨土。正因如此,《公共電視法》明白規定:公共電視應成立基金會,由行政院新聞局編列預算「捐助」,以維持其公共之地位。
固然,新聞局是主管機關,但只宜依法監督,絕不能直接管理,否則不僅違反公共電視的創設精神,更將使公共電視淪為政府電視台,重演老國民黨時代黨政軍管理媒體的歹戲。
不容否認,公共電視與公廣集團運作,還存在頗多問題,前者例如公視管理階層在能力上是否足以帶領公視,以及處理內部不同意見的方式夠不夠民主等。日前工會幹部與筆者會談,就表達出強烈質疑。後者例如倉促拼裝的公廣集團,究竟能不能發揮綜效,或是空有集團之名但卻難以整合?以及從長遠的角度來看,不走商業媚俗路線的公廣集團,究竟應該如何推廣並且在成績上獲得各界認同?
眾所皆知,公廣集團目前的管理階層,多為民進黨執政時上任,現在國民黨立委如此提案,不只彰顯其司馬昭之心,也將模糊了問題核心。萬一提案通過,更將造成公廣集團、國民黨形象與全民公共空間的三輸的局面,怎可不慎!
筆者曾經指出,公共電視發展的問題,正可比喻為周處除三害,除了政治與商業這兩害,另一害就是公共電視本身。如今不幸言中!
前述問題如何解決有待集思廣益,但唯一可以確定的是,引入政治監管不但幫不上忙,反而會將公廣集團推向更扭曲的發展;還不如仍以董事會運作為主,但引入公民審議制度與管理評鑑制度,秉持資訊透明、包容互動、鼓勵參與的精神,降低藍綠政治色彩,才能逐步讓公廣集團成為台灣人真正的公共領域。
(作者為國立台灣藝術大學應用媒體藝術研究所副教授)
出處: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dec/10/today-o6.htm
公視中英文聲明稿Taiwan PTS Statement
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聲明
公共電視之設立,乃依循公共電視法所追求之精神,「為健全台灣公共電視發展,建立公眾服務之大眾傳播制度,維護媒體獨立自主經營,並藉以彌補商業電視之不足,維護國民表達自由及知之權利為核心宗旨」。
如今,在公共電視創台十週年之際,九十七年度法定編列捐贈預算九億元,自去年十二月中遭立法院凍結四億五仟萬元,迄今已長達十二個月仍未撥付。期間公共電視透過正常程序不斷向立法院溝通、向新聞局求援,一切努力,從未間斷;同時更已盡最大努力,配合立法院之需求提供一切管理營運計畫與績效報告,以爭取年度法定預算之解凍,但至今不僅仍未獲得立法院正面之回應,立法院亦未明確告知不解凍之理由。對於主管機關新聞局,公共電視在十一月中亦去函要求協助對仍遭凍結的四億五仟萬元預算申請年度保留,但迄今,同樣未獲新聞局正式回覆。
值此年終歲末之際,公共電視依法應編列捐贈之預算仍有四億五仟萬元遭凍結,已嚴重影響公共電視日常營運週轉、節目製播,以及廠商往來付款之正常運作。昨(12/09)日更驚見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與內政委員會分別通過對公共電視台、原住民族電視台、客家電視台、宏觀電視台之九十八年度預算執行施以附加決議,要求各台於執行明年度預算時須逐項報請主管機關核可同意始能動支,更明文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客家委員會、僑務委員會等機關要對所主管之電視台執行節目製播、審核、監督之責。
對此立法院所作出之主決議事項,已嚴重破壞黨政軍退出媒體之社會共識,更已嚴重侵害媒體獨立自主之精神,違反公共電視之創立價值與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之立法目的,更是開台灣媒體自由與民主發展之倒車。
公共電視一切營運乃根據公視法所賦予的法定責任,從未踰越,並尊重立法院與全體公民對公共電視之批評與指教,但絕不接受任何可能破壞媒體獨立自主,損害公共媒體價值之不當干預。公共電視更將盡一切力量捍衛媒體自由與台灣得來不易的民主價值,為全國人民保存一塊媒體淨土,並籲請所有珍惜民主價值的國人同胞共同支持。
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
董事長 鄭同僚
總經理 馮賢賢
執行副總 鍾裕淵
副總經理 林惠英
副總經理 郭至楨
一級經理 徐秋華.丁曉菁.何國華.林樂群‧吳忠山
張貞璞.楊家富.吳昌融.李桂芝.賴文惠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十日
Public Television Service Foundation Statement
Taiwan Public Television Service (PTS) was founded in the spirit of the Public Television Act to strengthen the development of public television broadcasting in Taiwan. PTS's core mission is to establish a public broadcasting system in service of the public interest, maintain independent and autonomous media operation, and defend freedom of speech and the public's right to know where the corporate media is unable to deliver.
However, at a time when PTS should be celebrating its 10th anniversary, US$14 million – half of the legally appropriated annual budget of US$28 million – has been frozen by the Legislative Yuan for nearly one year. During this time, PTS has made every effort to communicate with the Legislative Yuan through official channels and appealed for assistance from the Government Information Office (GIO).
PTS has further demonstrated ample good faith through the submission of assorted operational plans and performance reports in the effort to justify the resumption of its budget. However, not only have these actions failed to elicit a direct response from the GIO, neither has the Legislative Yuan offered a clear rationale for the continued budget freeze. Similarly, the GIO has also failed to respond to PTS's request for assistance in retaining the suspended US$14 million budget.
The budget suspension has had a dire impact upon PTS, hampering daily operation, program production, and the payment of fees to commissioned production houses and partners. On December 9, 2008, we were shocked to learn that the Education and Culture Committee and Internal Affairs Committee of the Legislative Yuan have each passed the proposition to impose the resolution on Public Television. The proposal states that Public Television Service (PTS), Taiwan Indigenous TV (TITV), Hakka TV, and Macroview TV can only disburse programming and production budgets upon prior item-by-item government approval. The resolution even contains the further provisions that would empower the Council of Indigenous Peoples, Council for Hakka Affairs, and Overseas Compatriot Affairs Commission to exercise censorship and oversight over the programming policy and daily operation of their respective subordinate media agencies.
The proposed legislation seriously violates the social consensus for all political parties to withdraw from media operation. Further, it seriously threatens the independence of public media and violates the intent of The Statute of Disposition of Government-owned Shares in Terrestrial TV Industry. If passed, it would signify the undoing of hard-won freedom of the media and democratic progress in Taiwan.
PTS operates in strict accordance with the legal responsibilities accorded in the Public TV Act. Over the course of its history PTS has never transgressed its designated role and has always respected criticism and suggestions from the legislature and society. However, we will never accept unjustified interference in our independence, and will take whatever steps necessary to protect the freedom of public media and the core democratic values that the people of Taiwan have cultivated at great cost.
標籤:
轉文
有沒有林益世這麼無恥的八卦!!!
公視憂心違反公視法的獨立精神,林益世卻回說,「必要時我們可以修法!」甚至還不客氣的說,「因為你們是綠的,你不用多做說明,那是我的感覺!」林益世還口出,「我來做董事長都比鄭同僚做得好!」
瞧瞧看他講這什麼鬼話?民主社會是可以這樣隨便他指控別人、幫別人套上顏色,然後就胡亂打壓人的嗎?國民黨這幾個整天只想箝制言論自由的政治人物,腦子裡的言論自由都是雙重標準是嗎?只有他們可以亂講話,別人不能隨便批評他們哪裡做錯了?天阿,我以為這個現象是我媽那個時代的事情,沒想到我們居然也要開始「復古」?這麼想要操控媒體,自己去弄個中央台好了啦!居然還說他可以做的比鄭同僚好?!我才不相信政大老師的素質會比腦子發昏的政治人物差!
抗議干預 公視與立院撕破臉
中國時報
2008-12-10【江慧真/台北報導】
立法院教育內政與教育委員會昨天分別通過對公視、原民、客家、宏觀等電視台九十八年度預算編列,但卻作出附帶決議,要求未來凡新聞、一般節目、節目企畫、節目製作播映等費用明細,都須經主管單位核可同意始能動支。
立法院的決議引爆公視、學者和媒體改革團體嚴正抗議,公視並控訴「絕不接受破壞媒體獨立的不當干預!」
公視九十七年度預算總計九億元,去年十二月遭立院凍結約四點五億元,馬政府上台後,公視奔走國民黨立院黨團解凍,卻始終求助無門。
協商過程中,國民黨團砲轟公視「逃避監督」,公視質疑國民黨介入「政治操作」。
十一月十九日,公視董事長鄭同僚、執行副總經理鐘裕淵拜會國民黨大黨鞭林益世時,請託預算解凍,雙方不歡而散;且一度傳出主管機關、新聞局長史亞平本來要介入斡旋,卻對公視總經理馮賢賢發言指控政府威脅收回(take over)公視、更換董事及經營團隊等,嚴重不滿。但史亞平昨晚對上述傳聞嚴正澄清,駁斥絕非事實。
國民黨立委林益世等人昨天提案,現行《公視法》規定,董事由十一到十五人組成,「無法完全反映社會多元的聲音,因此修正改為「由董事十七人至廿一人組成。」該修正草案也作出附帶決議,依照《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第十四條,九十八年度起交由公視、原民、客家、宏觀等電視台辦理的頻道製播業務經費,「必須附具事業計畫和收支預算,包括新聞節目製作購買、一般節目製作購買、節目企劃購買、節目製作播映作業等費用細目,報請核可同意始能動支。」
據悉,十一月十九日,鄭同僚偕公視代表上門希望林益世解凍預算,林益世卻說,預算要解凍一定要有附帶條件,以後每筆錢都要經過新聞局核准,所有節目都要送審,不適合的就刪除。
公視憂心違反公視法的獨立精神,林益世卻回說,「必要時我們可以修法!」甚至還不客氣的說,「因為你們是綠的,你不用多做說明,那是我的感覺!」林益世還口出,「我來做董事長都比鄭同僚做得好!」
公共電視對此提出聲明表示,立法院所作出之主決議事項,已嚴重破壞黨政軍退出媒體之社會共識。此舉更已嚴重侵害媒體獨立自主之精神,違反公共電視之創立價值與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之立法目的,更是開台灣媒體自由與民主發展之倒車。
動支預算需核可 公視:開媒體自由倒車
中央社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通過決議,要求公共電視等單位執行98年度預算時須逐項報請主管機關核可同意始能動支。公共電視表示,決議是開台灣媒體自由與民主發展倒車。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公共電視台、原住民電視台、客家電視台、宏觀電視台預算案,會中通過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所提決議,要求各台在執行明年度預算時必須逐項報請主管機關核可同意始能動支。
另外,也通過決議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原民台、會、客家委員會、僑務委員會等機關要對所主管的電視台執行節目製播、審核、監督的責任。
對於決議內容,公共電視表示,立院法對公視預算所做的決議已嚴重破壞黨政軍退出媒體的社會共識,更侵害媒體獨立自主的精神,違反公視的創立價值與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的立法目的,更是開台灣媒體自由與民主發展倒車。
對於主管機關新聞局,公視表示,在11月中也去函要求協助對仍遭凍結的新台幣4.5億元預算申請年度保留,但到目前為止,同樣未獲新聞局正式回覆。
林益世:他們心裡有鬼
自由時報
【蔡慧貞、林諭林/台北報導】
國民黨團執政長林益世表示,新聞局過去都沒有干涉公視運作,公視買設備被外界質疑偏高,不做這樣決議,難以平息外界爭議,如果新聞局有去干涉錯誤的方向,再來抗議,否則此時抗議,是沒有道理,不解他們為何反彈如此大,應是他們自己心裡有鬼才是。
林益世表示,尤其公視之前被立法院凍結預算,他提出這樣的主決議,是在幫公視解套;增加董事席次,也是因為客家電視台和宏觀電視台都在抗議公視不幫他們宣導。
但對於這項主決議,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國民黨提出這項提案,代表執政黨想藉預算審查權,赤裸裸干預媒體,民進黨絕不會同意。
公視預算受阻 馮賢賢:憂心公視未來
2008-12-10中央社
公共電視今年下半年預算尚未解凍,明年預算又遭立委限制。總經理馮賢賢今天無奈表示,公視今年的表現不比往年差,不理解立委為何要阻撓預算。她認為公視的未來充滿了不確定。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昨天審查公共電視台、原住民電視台、客家電視台、宏觀電視台預算案,會中通過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所提決議,要求各台在執行明年度預算時必須逐項報請主管機關核可同意始能動支。公視今年下半年預算新台幣4.5億元仍未解凍。
馮賢賢上午受訪時指出,公視入圍今年金鐘獎53項,獲得12個獎項,入圍卓越獎40%的獎項,更包辦小金鐘絕大多數獎項;此外,公視多次進軍國際影展、紀錄片展,獲獎無數,且公視為這些成就所投入的經費只佔整個電視產業的6%,公視今年有何表現比往年差?
此外,馮賢賢表示,公視的收視率、績效都比往年高,不能理解立法院做出如此決議的原因;尤其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已在7月14日對4.5億元解凍,程序委員會也通過送院會討論,但遲遲未能排入院會。
她說,公視不斷向立委說明,立委所需資料公視也儘快補充,所有能做的事都做了。
馮賢賢表示,半年來,公視都是以自有資金週轉,這些是器材汰舊換新所需的存款,如此也造成公視無法更新設備,老舊器材設備只好勉強繼續使用下去。由於缺乏經費,公視的強項─紀錄片拍攝工作也因而無法發包,連帶影響獨立製片人的生計,對台灣影像產業發展影響至鉅。
面對未來,馮賢賢說,公視充滿了不確定性;今年第四季節目製作已陸續受到波及,而明年眼見就將到來,農曆春節的節目能否簽約?令人憂心。
同時,她表示,當初制訂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的主要目的就是要黨政軍退出媒體,公視製播節目的預算都是法定的捐贈,她擔心立委此例一開,以後公視究竟要如何執行業務?
標籤:
阿咧
2008-12-09
立院決議 公視經費動支需經核可
這真的很令人生氣!是不是以後什麼言論都要經過政府審查?不聽話、愛批評的「壞寶寶」以後都沒飯吃,只有乖乖聽「上級」指示「做」新聞的人才有飯吃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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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視晚間新聞-综合報導97.12.9】
立法院程序委員會,今天通過將國民黨立法委員林益世所提的,公視法第十三條修正案,排入議程,這項提案,把公共電視的董事會成員增加六名,另外還通過附帶決議,98年度起,公廣集團中的公視、原住民電視台、客家電視台、宏觀電視的節目費用動支,都必須先報請主管機關核可,才能動支。公共電視基金會,也在晚間發表聲明。
立法院程序委員會今天下午針對公共電視明年度的預算進行審查,並通過由國民黨立委林益世提案的「公視法」第十三條的修正條文,將公視董事會董事組成人數,由現行公視法規定的11人到15人,修正為17人到21人。林益世在提案原由中表示:目前公視董事會的組成,無法完全反映社會多元的聲音,所以提案增加董事人數,以顧及各領域的代表性與均衡性。
目前公視的主要營運經費,是來自政府每年捐贈九億元,不過,今天上午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政黨協商,通過主決議,要求從明年98年度起,公視年度經費,應該附具年度計畫及收支預算,而且應該(包含新聞節目及一般節目製作購買費用、節目企劃購買費用、及節目製播費用等相關細目),報請主管機關新聞局核可同意,才能夠動支。
由於現行公視法第三十條只規定:「公視的年度經費需由政府捐贈之部分,應附具年度事業計畫及收支預算,報請主管機關循預算程序辦理。」並不需要附上新聞及一般節目製播、企劃等細目,這份主決議,是否代表立法院未來將干涉公視的節目製播內容,又是否違背了公視法第11條明訂的「公共電視屬於國民全體,其經營應獨立自主,不受干涉」的宗旨,也備受關注。
公視基金會在剛剛發表公開聲明,指出立法院作出的主決議「已經嚴重破壞黨政軍退出媒體之社會共識,更已嚴重侵害媒體獨立自主之精神,違反公共電視之創立價值與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之立法目的。」
值得注意的是,公視今年97年度下半年的4.5億預算,已經遭到立法院凍結長達12個月,員工薪資發放與節目製播頻頻出現困窘,公視基金會聲明中強調「已經盡最大努力,配合立法院之需求提供一切管理營運計畫與績效報告,以爭取年度法定預算之解凍,但至今不僅仍未獲得立法院正面之回應,立法院亦未明確告知不解凍之理由」。
另外,公視工會今天下午也做出決議,呼籲立法院重視公共媒體的未來,儘速解凍公視預算,好讓公視繼續運作,製播更多優質節目,服務閱聽大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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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視晚間新聞-综合報導97.12.9】
立法院程序委員會,今天通過將國民黨立法委員林益世所提的,公視法第十三條修正案,排入議程,這項提案,把公共電視的董事會成員增加六名,另外還通過附帶決議,98年度起,公廣集團中的公視、原住民電視台、客家電視台、宏觀電視的節目費用動支,都必須先報請主管機關核可,才能動支。公共電視基金會,也在晚間發表聲明。
立法院程序委員會今天下午針對公共電視明年度的預算進行審查,並通過由國民黨立委林益世提案的「公視法」第十三條的修正條文,將公視董事會董事組成人數,由現行公視法規定的11人到15人,修正為17人到21人。林益世在提案原由中表示:目前公視董事會的組成,無法完全反映社會多元的聲音,所以提案增加董事人數,以顧及各領域的代表性與均衡性。
目前公視的主要營運經費,是來自政府每年捐贈九億元,不過,今天上午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政黨協商,通過主決議,要求從明年98年度起,公視年度經費,應該附具年度計畫及收支預算,而且應該(包含新聞節目及一般節目製作購買費用、節目企劃購買費用、及節目製播費用等相關細目),報請主管機關新聞局核可同意,才能夠動支。
由於現行公視法第三十條只規定:「公視的年度經費需由政府捐贈之部分,應附具年度事業計畫及收支預算,報請主管機關循預算程序辦理。」並不需要附上新聞及一般節目製播、企劃等細目,這份主決議,是否代表立法院未來將干涉公視的節目製播內容,又是否違背了公視法第11條明訂的「公共電視屬於國民全體,其經營應獨立自主,不受干涉」的宗旨,也備受關注。
公視基金會在剛剛發表公開聲明,指出立法院作出的主決議「已經嚴重破壞黨政軍退出媒體之社會共識,更已嚴重侵害媒體獨立自主之精神,違反公共電視之創立價值與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之立法目的。」
值得注意的是,公視今年97年度下半年的4.5億預算,已經遭到立法院凍結長達12個月,員工薪資發放與節目製播頻頻出現困窘,公視基金會聲明中強調「已經盡最大努力,配合立法院之需求提供一切管理營運計畫與績效報告,以爭取年度法定預算之解凍,但至今不僅仍未獲得立法院正面之回應,立法院亦未明確告知不解凍之理由」。
另外,公視工會今天下午也做出決議,呼籲立法院重視公共媒體的未來,儘速解凍公視預算,好讓公視繼續運作,製播更多優質節目,服務閱聽大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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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電視之設立,乃依循公共電視法所追求之精神,為健全台灣公共電視發展,建立公眾服務之大眾傳播制度,維護媒體獨立自主經營,並藉以彌補商業電視之不足,維護國民表達自由及知之權利為核心宗旨。
如今,在公共電視創台十週年之際,九十七年度法定編列捐贈預算九億元,自去年十二月中遭立法院凍結4.5億元,迄今已長達十二個月仍未撥付。期間公共電視透過正常程序不斷向立法院溝通、向新聞局求援,一切努力,從未間斷;同時更已盡最大努力,配合立法院之需求提供一切管理營運計畫與績效報告,以爭取年度法定預算之解凍,但至今不僅仍未獲得立法院正面之回應,立法院亦未明確告知不解凍之理由。對於主管機關新聞局,公共電視在十一月中亦去函要求協助對仍遭凍結的4.5億元預算申請年度保留,但迄今,同樣未獲新聞局正式回覆。
值此年終歲末之際,公共電視依法應編列捐贈之預算仍有4.5億元遭凍結,已嚴重影響公共電視日常營運週轉、節目製播,以及廠商往來付款之正常運作。昨(12/09)日更驚見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與內政委員會分別通過對公共電視台、原住民電視台、客家電視台、宏觀電視台之九十八年度預算執行施以附加決議,要求各台於執行明年度預算時須逐項報請主管機關核可同意始能動支,更明文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客家委員會、僑務委員會等機關要對所主管之電視台執行節目製播、審核、監督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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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電視一切營運乃根據公視法所賦予的法定責任,從未逾越,並尊重立法院與全體公民對公共電視之批評與指教,但絕不接受任何可能破壞媒體獨立自主,損害公共媒體價值之不當干預。公共電視更將盡一切力量捍衛媒體自由與台灣得來不易的民主價值,為全國人民保存一塊媒體淨土,並籲請所有珍惜民主價值的國人同胞共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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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電視之設立,乃依循公共電視法所追求之精神,為健全台灣公共電視發展,建立公眾服務之大眾傳播制度,維護媒體獨立自主經營,並藉以彌補商業電視之不足,維護國民表達自由及知之權利為核心宗旨。
如今,在公共電視創台十週年之際,九十七年度法定編列捐贈預算九億元,自去年十二月中遭立法院凍結4.5億元,迄今已長達十二個月仍未撥付。期間公共電視透過正常程序不斷向立法院溝通、向新聞局求援,一切努力,從未間斷;同時更已盡最大努力,配合立法院之需求提供一切管理營運計畫與績效報告,以爭取年度法定預算之解凍,但至今不僅仍未獲得立法院正面之回應,立法院亦未明確告知不解凍之理由。對於主管機關新聞局,公共電視在十一月中亦去函要求協助對仍遭凍結的4.5億元預算申請年度保留,但迄今,同樣未獲新聞局正式回覆。
值此年終歲末之際,公共電視依法應編列捐贈之預算仍有4.5億元遭凍結,已嚴重影響公共電視日常營運週轉、節目製播,以及廠商往來付款之正常運作。昨(12/09)日更驚見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與內政委員會分別通過對公共電視台、原住民電視台、客家電視台、宏觀電視台之九十八年度預算執行施以附加決議,要求各台於執行明年度預算時須逐項報請主管機關核可同意始能動支,更明文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客家委員會、僑務委員會等機關要對所主管之電視台執行節目製播、審核、監督之責。
對此立院法所作出之主決議事項,已嚴重破壞黨政軍退出媒體之社會共識,更已嚴重侵害媒體獨立自主之精神,違反公共電視之創立價值與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之立法目的,更是開台灣媒體自由與民主發展之倒車。
公共電視一切營運乃根據公視法所賦予的法定責任,從未逾越,並尊重立法院與全體公民對公共電視之批評與指教,但絕不接受任何可能破壞媒體獨立自主,損害公共媒體價值之不當干預。公共電視更將盡一切力量捍衛媒體自由與台灣得來不易的民主價值,為全國人民保存一塊媒體淨土,並籲請所有珍惜民主價值的國人同胞共同支持。
(轉) 小姐, 這才是妳真正的胸部
嘖嘖,無意間看見這篇文章,讓我回想起前年去百貨公司買內衣的經驗,專櫃小姐真恐怖。該不會我當時不是因為吃荷爾蒙藥發胖多了兩個cup,而是因為專櫃小姐都會自動幫人加大尺寸!! >口<
這篇文章作者的後續也很可愛,大家直接點連結吧。
出處: ohlady 在天空部落| 這次不說愛情
我從小就是平胸一族. 每當電視綜藝節目在討論平胸的綽號或議題時, 我內心的邪惡小妖怪就會爬上我的耳邊, 邊搖著鈴鐺邊呼喚著, "有人找妳! 有人找妳!"
我非常喜歡逛街, 但是有兩種專櫃是我最不想踏入的. 第一種是賣鞋的. 因為我的腳非常的醜, 有雞眼、拇指外翻、扁平足, 右腳踝還有一大片像燙傷疤痕的胎記. 因此買鞋子會提醒我這些缺陷.
第二種自然就是賣內衣的, 因為那滿牆滿架子的內衣, 總是對著我無情的演奏著命運交響曲的前兩小節--妳沒救了、別勉強了...
因此我通常不到最後關頭絕不輕易買鞋子和內衣. 但兩年前的內衣採買經驗, 竟讓我逐漸愛上買內衣...
記得當時戴安芬在強打一款魔術胸罩, 但其實新光三越的小姐介紹給我時, 我一點興趣都沒有. 因為那兩陀實在墊的太誇張了, 這樣的設計反而讓我的小宇宙感覺受到嚴重的污辱.
因此我挑了一款普通的內衣進去試穿. 台灣的內衣專櫃小姐都會很熱心的要幫忙顧客試穿, 但我從不假手她們, 幹嘛沒事給人家多一個取笑的機會.
但我那天不知為何穿了一件很難穿脫的套頭上衣. 在小小的內衣間裡, 我遮騰了很久上衣都拖不下來. 小姐拼命在門外問需要幫忙嗎? 我被催的只好讓她進來.
既然讓她進來了, 我只好讓她幫我穿內衣. 她先說, 你怎麼拿A罩杯的, 你應該是B罩杯才對. 我正要說她說謊不打草稿, 只見她迅速拿了那款魔術胸罩的B罩杯進來.
她非常嫻熟的先要我稍微彎腰, 然後用溫暖的右手掌使盡吃奶的力氣開始撥肉, 從我的後背、上手臂、副乳, 除了骨頭撥不動之外, 她應該把我的肉全部都撥到前面了.
她幫我把內衣扣上後, 看著鏡子中的自己, 我簡直不敢相信我的前面可以長出這樣的東西.
我才正要讚嘆原來什麼叫做鬼斧神工的時候, 她竟然說出了一句讓我感激涕零的話,
『小姐, 這才是你真正的胸部, 你不是A罩杯, 妳是B罩杯!』
我彷彿看到多年前高中的三民主義老師, 在講台上握著右手的拳頭高聲說著"主義就是一種思想、一種信仰、一種力量!" 當場感動的完全說不出話.
我幾乎是噙著淚買下那件內衣的, 不, 是三件內衣. 走出百貨公司的大門時, 我有如做了20年的冤獄黑牢後重獲自由的輕鬆, 天上的太陽是燦爛的, 樹上的小鳥是飛舞的, 路上坑坑巴巴的紅磚道, 也都跟著我一起輕聲唱著"我是B罩杯、我是B罩杯..."
我和我的B罩杯就這麼一起度過了兩年的愉快時光.
前幾天又逢百貨公司週年慶, 因此我進行每年的例行內衣採買.
結帳時, 我不知哪根筋不對, 想說來看看那A罩杯會是長什麼樣. 但左翻又翻就是沒看到A罩杯的, 因此我請小姐幫我拿.
『我們這款沒有出A罩杯的喔』
『嗯, 沒有出的意思是, 今年沒有出, 還是從來都沒有出?』
『這款魔術胸罩因為有襯墊作在裡面, 襯墊本身就蠻厚的了, 因此最小就是出B罩杯』
『............』
後續:媽,您生給我的那兩陀肉紅了!
這篇文章作者的後續也很可愛,大家直接點連結吧。
出處: ohlady 在天空部落| 這次不說愛情
我從小就是平胸一族. 每當電視綜藝節目在討論平胸的綽號或議題時, 我內心的邪惡小妖怪就會爬上我的耳邊, 邊搖著鈴鐺邊呼喚著, "有人找妳! 有人找妳!"
我非常喜歡逛街, 但是有兩種專櫃是我最不想踏入的. 第一種是賣鞋的. 因為我的腳非常的醜, 有雞眼、拇指外翻、扁平足, 右腳踝還有一大片像燙傷疤痕的胎記. 因此買鞋子會提醒我這些缺陷.
第二種自然就是賣內衣的, 因為那滿牆滿架子的內衣, 總是對著我無情的演奏著命運交響曲的前兩小節--妳沒救了、別勉強了...
因此我通常不到最後關頭絕不輕易買鞋子和內衣. 但兩年前的內衣採買經驗, 竟讓我逐漸愛上買內衣...
記得當時戴安芬在強打一款魔術胸罩, 但其實新光三越的小姐介紹給我時, 我一點興趣都沒有. 因為那兩陀實在墊的太誇張了, 這樣的設計反而讓我的小宇宙感覺受到嚴重的污辱.
因此我挑了一款普通的內衣進去試穿. 台灣的內衣專櫃小姐都會很熱心的要幫忙顧客試穿, 但我從不假手她們, 幹嘛沒事給人家多一個取笑的機會.
但我那天不知為何穿了一件很難穿脫的套頭上衣. 在小小的內衣間裡, 我遮騰了很久上衣都拖不下來. 小姐拼命在門外問需要幫忙嗎? 我被催的只好讓她進來.
既然讓她進來了, 我只好讓她幫我穿內衣. 她先說, 你怎麼拿A罩杯的, 你應該是B罩杯才對. 我正要說她說謊不打草稿, 只見她迅速拿了那款魔術胸罩的B罩杯進來.
她非常嫻熟的先要我稍微彎腰, 然後用溫暖的右手掌使盡吃奶的力氣開始撥肉, 從我的後背、上手臂、副乳, 除了骨頭撥不動之外, 她應該把我的肉全部都撥到前面了.
她幫我把內衣扣上後, 看著鏡子中的自己, 我簡直不敢相信我的前面可以長出這樣的東西.
我才正要讚嘆原來什麼叫做鬼斧神工的時候, 她竟然說出了一句讓我感激涕零的話,
『小姐, 這才是你真正的胸部, 你不是A罩杯, 妳是B罩杯!』
我彷彿看到多年前高中的三民主義老師, 在講台上握著右手的拳頭高聲說著"主義就是一種思想、一種信仰、一種力量!" 當場感動的完全說不出話.
我幾乎是噙著淚買下那件內衣的, 不, 是三件內衣. 走出百貨公司的大門時, 我有如做了20年的冤獄黑牢後重獲自由的輕鬆, 天上的太陽是燦爛的, 樹上的小鳥是飛舞的, 路上坑坑巴巴的紅磚道, 也都跟著我一起輕聲唱著"我是B罩杯、我是B罩杯..."
我和我的B罩杯就這麼一起度過了兩年的愉快時光.
前幾天又逢百貨公司週年慶, 因此我進行每年的例行內衣採買.
結帳時, 我不知哪根筋不對, 想說來看看那A罩杯會是長什麼樣. 但左翻又翻就是沒看到A罩杯的, 因此我請小姐幫我拿.
『我們這款沒有出A罩杯的喔』
『嗯, 沒有出的意思是, 今年沒有出, 還是從來都沒有出?』
『這款魔術胸罩因為有襯墊作在裡面, 襯墊本身就蠻厚的了, 因此最小就是出B罩杯』
『............』
後續:媽,您生給我的那兩陀肉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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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文
2008-12-06
公視 獨立特派員『黑色之怒』、『以野草莓之名』
聽說,公視預算被藍營立委凍結,原因是因為他們覺得公視很綠?真是夠無恥的理由,想要操控所有的媒體也不是這副德性。如果一個社會容忍不了「異己」的言論,大家只想要一種表面的「和諧」,這種社會也未免太可悲了吧?民進黨執政時,就想把手伸入公視,現在輪到國民黨執政,又上演相同戲碼。公共電視台不是政府的電視台,而是全民的電視台,這些愚蠢的政客們,請把你們的髒手拿開吧!
雖然很多媒體整天播些亂七八糟的內容,但即便如此,我還是希望他們存在,吵吵鬧鬧的發出各種紛雜聲音,總比大家都噤若寒蟬來的好吧?公共電視的價值在哪?那些社會上非常微弱、邊緣、或被商業台視為「沒有新聞價值」、會揭開政商醜陋嘴臉的總總聲音,總是可以在公共電視找到一個位置。台灣有哪個政府喜歡公視?我覺得沒有。如果真的有,那麼公視大概也變質了吧。
下面的影片是公共電視-獨立特派員製作的「黑色之怒」、「以野草莓之名」節目的片段。我有打出幾段訪問跟旁白,不過有興趣還是看看影片吧。如果藍營立委覺得這種節目就叫做「綠」,那這些立委可能也有某種程度的色盲吧。
『黑色之怒』(2) - 野草莓學運 公視 獨立特派員 3-2
李明璁,台灣大學社會系助理教授:
那麼這次我覺得之所以那麼多學生站出來,就是因為它幾乎踩到所有人的底線。我覺得底線這個概念太重要了,也就是說,他不是要很多的東西。他要的東西竟然跟二十年前並沒有很大的差異。那你就會覺得荒謬感是在這裡。
范雲,台灣大學社會系助理教授:
因為我們非常的困惑,我們非常的不瞭解,我們到底還是不是一個民主自由的社會?所以我們想問,為什麼我們的總統向中國的人權標準看齊?我們難道和平簽約的方式,是要跟中國的人權標準看齊嗎?所以我們一定要一個答案。
吳豪人,輔仁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老中青三代都應該重新集結,不要只有在政治鬥爭,台灣現在失去的是什麼?是人權不是政權阿!
『以野草莓之名』(1) - 野草莓學運 公視 獨立特派員 4-1
邱千蕙,台灣大學心理研究所學生:
陳雲林來台這件事情,已經有非常非常多不高興之處。當然不是不高興陳雲林本身,因為中國的態度和他們會做什麼事,他們對我們的想法會怎麼樣,其實已經非常清楚了。第一個是,今天要跟陳雲林簽很多東西,我們事前都不知道,或是我們並沒有一個很激烈的一個公民的辯論過程。那第二個就是說他來了,這個森嚴的戒備,以及這森嚴戒備之下,導致很多看到國家暴力的情況浮現。
公視旁白:
這群沒有經歷過戒嚴時代洗禮的學生,從11月7號坐下來以後,到今天還沒有得到馬總統的具體回應。
李明璁,台灣大學社會系助理教授:
我們確實沒有想到,學生們、市民們、老師們的不安、憤怒、恐懼,甚至覺得哀傷這件事情,這些情緒能夠這麼強烈,而維繫了一個運動可以不斷的持續。另外一方面我要說的是,這個運動會持續,還有一個很重要的重點,是在於這個政府沒有做出任何的回應。我坦白說,這個也出乎我的意料之外。
公視旁白:
一個月快過去了,學生還是等不到馬總統。這讓人想起兩年前,輔大學生黎文正,在要求陳水扁因為貪腐下台的「良知學運」結束之後,又獨自絕食多天,馬英九前往探視的這段往事。
2006.07.25,中正紀念堂,馬英九:
到了一個階段,恐怕應該要注意自己的健康。台灣的學生不是那麼勢利,那麼膚淺,我想這一點是延續了延續了這個學生運動的傳統,這點我們高度肯定。
楊弘任,陽明大學科社所助理教授:
因為馬英九現在還沒有到這個高度,我覺得有點可惜,其實也期望他做一個視野的轉折就會出來。
公視旁白:
這張照片是18年前,楊弘任還是台大學生的時候跟八名同學一起拉開野百合學運序幕的合影。當時學生並沒有被抬走,人數也愈聚愈多。他們還在廣場中間,為總統李登輝留了個位置。
楊弘任,陽明大學科社所助理教授:
李登輝總統在總統府接見學生的時候,他把這個席位,當作一個象徵的席位。他說他知道學生們期待他到廣場,現在到總統府,他全然接受學生的這些意見,也當作他民主改革的一個國家設計的藍圖。
公視旁白:
經過六天,李登輝總統接受了學生提出來的四大訴求。承諾立即召開國是會議,學生也隨即撤離了廣場。
楊弘任,陽明大學科社所助理教授:
我們希望馬英九能夠去轉換、轉變他的視野。看到,這些都是台灣的資產,而不是負債。反對黨你要讓他健康化,民間團體要讓他活絡化。這些資產,讓你在面對還帶有敵意的、還半威權化還不夠文明的中國的時候,你可以很自信的去跟它講,「你們可以來學這些東西回去」。
公視旁白:
台灣的民主從野百合到野草莓,一轉眼已經18年了。18年,一個世代過去了,為什麼今天年輕世代還會站出來呢?
謝昇佑,台灣大學城鄉所博士生:
就幾個關鍵,上揚唱片是一個,然後搖國旗搖下來是一個,然後高速公路淨空這是一個。這是太離譜了,人民有這麼可惡嗎?然後為了保護陳雲林的耳朵跟眼睛,不要讓他聽到他不想聽的,不要讓他看到他不想看的,就需要用這麼大的比例去限制人民的言論跟集會的自由,我們覺得完全沒有辦法接受,這麼的一個這麼任意就使用國家暴力的方式。
2008.11.16憲法學會活動,馬英九:
關鍵不是報備,關鍵是暴力。因為出現了暴力,所以使得民眾對於這些改革轉趨保守。
蘇竑融,臺灣師範大學心輔系學生:
我覺得昨天的學者講得很好,就是,暴力跟非暴力根本就不是集遊法所要管的。因為你產生暴力,警察本來就可以用刑法將你起訴或之類的。
雖然很多媒體整天播些亂七八糟的內容,但即便如此,我還是希望他們存在,吵吵鬧鬧的發出各種紛雜聲音,總比大家都噤若寒蟬來的好吧?公共電視的價值在哪?那些社會上非常微弱、邊緣、或被商業台視為「沒有新聞價值」、會揭開政商醜陋嘴臉的總總聲音,總是可以在公共電視找到一個位置。台灣有哪個政府喜歡公視?我覺得沒有。如果真的有,那麼公視大概也變質了吧。
下面的影片是公共電視-獨立特派員製作的「黑色之怒」、「以野草莓之名」節目的片段。我有打出幾段訪問跟旁白,不過有興趣還是看看影片吧。如果藍營立委覺得這種節目就叫做「綠」,那這些立委可能也有某種程度的色盲吧。
『黑色之怒』(2) - 野草莓學運 公視 獨立特派員 3-2
李明璁,台灣大學社會系助理教授:
那麼這次我覺得之所以那麼多學生站出來,就是因為它幾乎踩到所有人的底線。我覺得底線這個概念太重要了,也就是說,他不是要很多的東西。他要的東西竟然跟二十年前並沒有很大的差異。那你就會覺得荒謬感是在這裡。
范雲,台灣大學社會系助理教授:
因為我們非常的困惑,我們非常的不瞭解,我們到底還是不是一個民主自由的社會?所以我們想問,為什麼我們的總統向中國的人權標準看齊?我們難道和平簽約的方式,是要跟中國的人權標準看齊嗎?所以我們一定要一個答案。
吳豪人,輔仁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老中青三代都應該重新集結,不要只有在政治鬥爭,台灣現在失去的是什麼?是人權不是政權阿!
『以野草莓之名』(1) - 野草莓學運 公視 獨立特派員 4-1
邱千蕙,台灣大學心理研究所學生:
陳雲林來台這件事情,已經有非常非常多不高興之處。當然不是不高興陳雲林本身,因為中國的態度和他們會做什麼事,他們對我們的想法會怎麼樣,其實已經非常清楚了。第一個是,今天要跟陳雲林簽很多東西,我們事前都不知道,或是我們並沒有一個很激烈的一個公民的辯論過程。那第二個就是說他來了,這個森嚴的戒備,以及這森嚴戒備之下,導致很多看到國家暴力的情況浮現。
公視旁白:
這群沒有經歷過戒嚴時代洗禮的學生,從11月7號坐下來以後,到今天還沒有得到馬總統的具體回應。
李明璁,台灣大學社會系助理教授:
我們確實沒有想到,學生們、市民們、老師們的不安、憤怒、恐懼,甚至覺得哀傷這件事情,這些情緒能夠這麼強烈,而維繫了一個運動可以不斷的持續。另外一方面我要說的是,這個運動會持續,還有一個很重要的重點,是在於這個政府沒有做出任何的回應。我坦白說,這個也出乎我的意料之外。
公視旁白:
一個月快過去了,學生還是等不到馬總統。這讓人想起兩年前,輔大學生黎文正,在要求陳水扁因為貪腐下台的「良知學運」結束之後,又獨自絕食多天,馬英九前往探視的這段往事。
2006.07.25,中正紀念堂,馬英九:
到了一個階段,恐怕應該要注意自己的健康。台灣的學生不是那麼勢利,那麼膚淺,我想這一點是延續了延續了這個學生運動的傳統,這點我們高度肯定。
楊弘任,陽明大學科社所助理教授:
因為馬英九現在還沒有到這個高度,我覺得有點可惜,其實也期望他做一個視野的轉折就會出來。
公視旁白:
這張照片是18年前,楊弘任還是台大學生的時候跟八名同學一起拉開野百合學運序幕的合影。當時學生並沒有被抬走,人數也愈聚愈多。他們還在廣場中間,為總統李登輝留了個位置。
楊弘任,陽明大學科社所助理教授:
李登輝總統在總統府接見學生的時候,他把這個席位,當作一個象徵的席位。他說他知道學生們期待他到廣場,現在到總統府,他全然接受學生的這些意見,也當作他民主改革的一個國家設計的藍圖。
公視旁白:
經過六天,李登輝總統接受了學生提出來的四大訴求。承諾立即召開國是會議,學生也隨即撤離了廣場。
楊弘任,陽明大學科社所助理教授:
我們希望馬英九能夠去轉換、轉變他的視野。看到,這些都是台灣的資產,而不是負債。反對黨你要讓他健康化,民間團體要讓他活絡化。這些資產,讓你在面對還帶有敵意的、還半威權化還不夠文明的中國的時候,你可以很自信的去跟它講,「你們可以來學這些東西回去」。
公視旁白:
台灣的民主從野百合到野草莓,一轉眼已經18年了。18年,一個世代過去了,為什麼今天年輕世代還會站出來呢?
謝昇佑,台灣大學城鄉所博士生:
就幾個關鍵,上揚唱片是一個,然後搖國旗搖下來是一個,然後高速公路淨空這是一個。這是太離譜了,人民有這麼可惡嗎?然後為了保護陳雲林的耳朵跟眼睛,不要讓他聽到他不想聽的,不要讓他看到他不想看的,就需要用這麼大的比例去限制人民的言論跟集會的自由,我們覺得完全沒有辦法接受,這麼的一個這麼任意就使用國家暴力的方式。
2008.11.16憲法學會活動,馬英九:
關鍵不是報備,關鍵是暴力。因為出現了暴力,所以使得民眾對於這些改革轉趨保守。
蘇竑融,臺灣師範大學心輔系學生:
我覺得昨天的學者講得很好,就是,暴力跟非暴力根本就不是集遊法所要管的。因為你產生暴力,警察本來就可以用刑法將你起訴或之類的。
2008-12-05
(轉) 拍賣囧新聞‧2008年十大環境新聞票選

「山也BOT、海也BOT」台灣政府拍賣土地之囧,還有哪裡不能BOT?台灣生態豐富,但許多動物無家可歸,好在有人替他們發聲、請願,中華白海豚、諸羅樹蛙、深海珊瑚...,是否令你覺得又 囧、又心疼? ---->點此閱讀2008台灣「囧」新聞。
放寬視野,全球環境息息相關,可能囧到你、也可能囧到我,今年世界多災多難,四川震災、緬甸風災、毒奶風暴,實在「囧」到不知所措;北京奧運引發全球關注中國環境問題、歐巴馬當選美國總統,後續「囧」況,值得觀察…… ---->點此閱讀2008國際「囧」新聞。
2008十大環境新聞票選活動
* 票選日期:2008/11/24~2008/12/25
* 公佈票選結果記者會:2008/12/30
* 票選方式:請任意勾選您認為重要的新聞,類別及數量不限。

出處:http://test.ngo.org.tw/vote/enews2008/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呼籲警方立即停止要求媒體配合蒐證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呼籲警方立即停止要求媒體配合蒐證
聲明稿
陳雲林來台,引發民眾一連串遊行、抗議行動,並發生多起警民衝突事件。事件發生後除台北市警察局北投分局行文各家電視台,要求提供新聞播放帶給警方做為辨識滋事民眾依據。台灣新聞記者協會近日並獲悉,有不只一家平面媒體的攝影記者接獲警方要求,希望攝影記者能夠提供在衝突現場所拍到的民眾影像供警方蒐證。
經常處於新聞現場第一線的新聞攝影是高度危險性的工作,尤其在衝突性場合記錄影像,危險性更是超乎尋常。攝影記者在新聞現場衝鋒陷陣的工作時,心中所想的,是要為讀者及觀眾呈現最接近親臨現場的畫面,絕不是為了協助警方進行蒐證。而可以確定的是,如果他們的工作是為警方蒐證,就拍不到同樣品質的畫面與照片。
記者之所以在新聞現場享有某種特權,是因為他們所服務的是社會大眾—讀者與觀眾。做為專業的新聞工作者,在讀者的權益與警方的便利明顯發生衝突的時候,記者優先服務的對象應該是讀者而不是警方。如果警方動輒「徵用」攝影記者,讓他們被視為蒐證工具,將使攝影記者們無法有效執行工作,甚至危及他們工作時的安全。
根據多位業內資深的攝影記者指出,警方要求媒體提供影帶或照片協助蒐證,可追溯自1988年的五二O農運。過去這類要求多半以私下接觸方式提出,很多堅守專業的攝影記者都有拒絕警方要求的經驗。但這次「圍城」事件,警方「多管齊下」,不但正式發文,還直接打電話給媒體攝影部門主管,甚至透過媒體內部高層下達提供照片給警方蒐證的指令。我們對於部份媒體高層面對來自警方的壓力,無法站在保護記者與新聞專業的立場,卻順應警方要求,把壓力轉嫁第一線記者身上深感失望,但更要質疑警方這種視攝影記者如同蒐證工具的做法,嚴重破壞執法份際,更戕害媒體第四權的生存空間。
此種狀況若任由發展,將嚴重威脅攝影記者的工作條件—在事件現場扮演忠實記錄者的空間與權利。因為如果認為(或任由)攝影記者的照片可直接被警方或檢調「徵用」,將使攝影記者形同國家機器(檢警單位)的延伸,而不再具有民主社會第四權的獨立空間,更遑論新聞與言論自由。如果放任警檢調指揮新聞媒體,那台灣社會無異回到戒嚴時代。
面對警方的動作頻頻,我們擔心如果一味姑息、退讓,將會造成媒體第四權全面棄守,而導致讓台灣民主倒退的可怕後果。為維護台灣社會過去二十年好不容易才獲致的民主花果,與新聞媒體的第四權,台灣新聞記者協會發起攝影記者共同連署,表達業內抗議警方濫權的共同心聲,並與攝影記者代表及聲援團體展開拜會警政署王卓鈞署長行動。我們呼籲王署長:請約束所屬,立即停止要求媒體攝影記者配合警方蒐證的不當行為。並針對警方近日種種「徵用」攝影記者的行政濫權進行檢討,對社會大眾有所說明。
發起團體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 (聯絡人:劉嘉韻 02-2341-0044, 0928-868-839)
聲援團體 媒體改造學社、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卓越新聞獎基金會
記協呼籲警方停止利用記者蒐證 警政署傲慢不回應
(記者會後新聞稿)
「1106圍城」抗議行動後,多家媒體接獲警方要求提供當天滋事份子的照片或影像檔,這項要求引起許多第一線攝影記者的反彈。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創會十多年以來,今(18)日首度帶領記者前往警政署向署長王卓鈞表達訴求,呼籲王卓鈞約束所屬,不要再把攝影記者當作「蒐證工具」,警政署卻未對記者提出的訴求有任何回應,亦未派高層代表接受記者的陳情。記協認為,警方「有事就找記者協助」,卻不回應記者所提出的訴求,在在顯示了權力的傲慢。
記協會長莊豐嘉強調,警方要求攝影記者提供滋事者照片的作法,將使記者未來在採訪活動中,變成民眾敵視的對象,此舉對記者的工作權是很大的傷害,警政署應立即停止要求攝影記者配合蒐證的不當行為。
莊豐嘉表示,經常處於新聞現場第一線的新聞攝影是高度危險性的工作,尤其在衝突性場合記錄影像,危險性更是超乎尋常。攝影記者在新聞現場衝鋒陷陣的工作時,心中所想的,是要為讀者及觀眾呈現最接近親臨現場的畫面,絕不是為了協助警方進行蒐證。而可以確定的是,如果他們的工作是為警方蒐證,就拍不到同樣品質的畫面與照片。
上午在現場的記者們大聲喊出「記者不是蒐證工具」、「拒當警方抓耙子」口號,要求警方保證未來不再利用攝影記者作為警察便宜行事的工具。除了記者之外,包括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媒體改造學社、卓越新聞獎基金會、傳播學生鬥陣等團體代表到場聲援,不論新聞界或是學界都一致認為,警方動輒「徵用」攝影記者,將使攝影記者無法有效執行工作,甚至將危急未來他們採訪時的人身安全。
除了上午的活動之外,記協也在網路連署平台發動「記者不是蒐證工具」連署,短短兩天內吸引上百名攝影記者連署。記協呼籲全國的媒體工作者一同上網聲援這次行動。連署網址:
http://campaign.tw-npo.org/2008111504384100/index.php?serial=2008111504384100 。
新聞聯絡人:記協 劉嘉韻 0928-868-839
[媒改社、媒觀 共同聲明 2008.11.18]
抗議警方要求攝影記者協助蒐證 呼籲媒體與記者共同守護新聞自由
針對警方要求日前圍城遊行衝突現場之媒體攝影記者提供未公開之影像資料,以配合蒐證一事,媒體改造學社與媒體觀察基金會發表聲明如下:
一、 我們譴責警方侵害新聞自由: 對於人民公開表達政治意見之集會遊行場合之活動,警方事前即已部署蒐證之警察人員,因此不應該要求攝影記者提供遊行相關照片作為協助辦案之用。警方雖是以「維護社會秩序」為目的,但在所採取手段可能「侵害言論自由」的情形下,必須考量該手段為「必要且侵害最小之手段」。以政府本身在現場已經派出大量警力維持秩序與蒐證的狀況下,要求媒體協助辦案顯非必要之方式。
二、 籲請媒體與記者共同守護新聞自由: 此舉破壞了媒體客觀中立角色,未來表達公共訴求時民眾不再信任記者,將使採訪現場的記者陷入危境,並導致媒體將來無法提供社會大眾類似事件的完整資訊,嚴重侵害了言論與新聞自由。因此,我們呼籲媒體單位與記者為維護自身工作安全尊嚴、以及媒體專業獨立角色,一同嚴拒警方不合理的要求。
聯絡人:媒改社執委 劉昌德 (0922-197886)
出處: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
聲明稿
陳雲林來台,引發民眾一連串遊行、抗議行動,並發生多起警民衝突事件。事件發生後除台北市警察局北投分局行文各家電視台,要求提供新聞播放帶給警方做為辨識滋事民眾依據。台灣新聞記者協會近日並獲悉,有不只一家平面媒體的攝影記者接獲警方要求,希望攝影記者能夠提供在衝突現場所拍到的民眾影像供警方蒐證。
經常處於新聞現場第一線的新聞攝影是高度危險性的工作,尤其在衝突性場合記錄影像,危險性更是超乎尋常。攝影記者在新聞現場衝鋒陷陣的工作時,心中所想的,是要為讀者及觀眾呈現最接近親臨現場的畫面,絕不是為了協助警方進行蒐證。而可以確定的是,如果他們的工作是為警方蒐證,就拍不到同樣品質的畫面與照片。
記者之所以在新聞現場享有某種特權,是因為他們所服務的是社會大眾—讀者與觀眾。做為專業的新聞工作者,在讀者的權益與警方的便利明顯發生衝突的時候,記者優先服務的對象應該是讀者而不是警方。如果警方動輒「徵用」攝影記者,讓他們被視為蒐證工具,將使攝影記者們無法有效執行工作,甚至危及他們工作時的安全。
根據多位業內資深的攝影記者指出,警方要求媒體提供影帶或照片協助蒐證,可追溯自1988年的五二O農運。過去這類要求多半以私下接觸方式提出,很多堅守專業的攝影記者都有拒絕警方要求的經驗。但這次「圍城」事件,警方「多管齊下」,不但正式發文,還直接打電話給媒體攝影部門主管,甚至透過媒體內部高層下達提供照片給警方蒐證的指令。我們對於部份媒體高層面對來自警方的壓力,無法站在保護記者與新聞專業的立場,卻順應警方要求,把壓力轉嫁第一線記者身上深感失望,但更要質疑警方這種視攝影記者如同蒐證工具的做法,嚴重破壞執法份際,更戕害媒體第四權的生存空間。
此種狀況若任由發展,將嚴重威脅攝影記者的工作條件—在事件現場扮演忠實記錄者的空間與權利。因為如果認為(或任由)攝影記者的照片可直接被警方或檢調「徵用」,將使攝影記者形同國家機器(檢警單位)的延伸,而不再具有民主社會第四權的獨立空間,更遑論新聞與言論自由。如果放任警檢調指揮新聞媒體,那台灣社會無異回到戒嚴時代。
面對警方的動作頻頻,我們擔心如果一味姑息、退讓,將會造成媒體第四權全面棄守,而導致讓台灣民主倒退的可怕後果。為維護台灣社會過去二十年好不容易才獲致的民主花果,與新聞媒體的第四權,台灣新聞記者協會發起攝影記者共同連署,表達業內抗議警方濫權的共同心聲,並與攝影記者代表及聲援團體展開拜會警政署王卓鈞署長行動。我們呼籲王署長:請約束所屬,立即停止要求媒體攝影記者配合警方蒐證的不當行為。並針對警方近日種種「徵用」攝影記者的行政濫權進行檢討,對社會大眾有所說明。
發起團體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 (聯絡人:劉嘉韻 02-2341-0044, 0928-868-839)
聲援團體 媒體改造學社、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卓越新聞獎基金會
記協呼籲警方停止利用記者蒐證 警政署傲慢不回應
(記者會後新聞稿)
「1106圍城」抗議行動後,多家媒體接獲警方要求提供當天滋事份子的照片或影像檔,這項要求引起許多第一線攝影記者的反彈。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創會十多年以來,今(18)日首度帶領記者前往警政署向署長王卓鈞表達訴求,呼籲王卓鈞約束所屬,不要再把攝影記者當作「蒐證工具」,警政署卻未對記者提出的訴求有任何回應,亦未派高層代表接受記者的陳情。記協認為,警方「有事就找記者協助」,卻不回應記者所提出的訴求,在在顯示了權力的傲慢。
記協會長莊豐嘉強調,警方要求攝影記者提供滋事者照片的作法,將使記者未來在採訪活動中,變成民眾敵視的對象,此舉對記者的工作權是很大的傷害,警政署應立即停止要求攝影記者配合蒐證的不當行為。
莊豐嘉表示,經常處於新聞現場第一線的新聞攝影是高度危險性的工作,尤其在衝突性場合記錄影像,危險性更是超乎尋常。攝影記者在新聞現場衝鋒陷陣的工作時,心中所想的,是要為讀者及觀眾呈現最接近親臨現場的畫面,絕不是為了協助警方進行蒐證。而可以確定的是,如果他們的工作是為警方蒐證,就拍不到同樣品質的畫面與照片。
上午在現場的記者們大聲喊出「記者不是蒐證工具」、「拒當警方抓耙子」口號,要求警方保證未來不再利用攝影記者作為警察便宜行事的工具。除了記者之外,包括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媒體改造學社、卓越新聞獎基金會、傳播學生鬥陣等團體代表到場聲援,不論新聞界或是學界都一致認為,警方動輒「徵用」攝影記者,將使攝影記者無法有效執行工作,甚至將危急未來他們採訪時的人身安全。
除了上午的活動之外,記協也在網路連署平台發動「記者不是蒐證工具」連署,短短兩天內吸引上百名攝影記者連署。記協呼籲全國的媒體工作者一同上網聲援這次行動。連署網址:
http://campaign.tw-npo.org/2008111504384100/index.php?serial=2008111504384100 。
新聞聯絡人:記協 劉嘉韻 0928-868-839
[媒改社、媒觀 共同聲明 2008.11.18]
抗議警方要求攝影記者協助蒐證 呼籲媒體與記者共同守護新聞自由
針對警方要求日前圍城遊行衝突現場之媒體攝影記者提供未公開之影像資料,以配合蒐證一事,媒體改造學社與媒體觀察基金會發表聲明如下:
一、 我們譴責警方侵害新聞自由: 對於人民公開表達政治意見之集會遊行場合之活動,警方事前即已部署蒐證之警察人員,因此不應該要求攝影記者提供遊行相關照片作為協助辦案之用。警方雖是以「維護社會秩序」為目的,但在所採取手段可能「侵害言論自由」的情形下,必須考量該手段為「必要且侵害最小之手段」。以政府本身在現場已經派出大量警力維持秩序與蒐證的狀況下,要求媒體協助辦案顯非必要之方式。
二、 籲請媒體與記者共同守護新聞自由: 此舉破壞了媒體客觀中立角色,未來表達公共訴求時民眾不再信任記者,將使採訪現場的記者陷入危境,並導致媒體將來無法提供社會大眾類似事件的完整資訊,嚴重侵害了言論與新聞自由。因此,我們呼籲媒體單位與記者為維護自身工作安全尊嚴、以及媒體專業獨立角色,一同嚴拒警方不合理的要求。
聯絡人:媒改社執委 劉昌德 (0922-197886)
出處: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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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特赦組織:台灣警察應避免過度使用暴力
台灣:警察應避免過度使用暴力
AI Index: ASA 38/001/2008
2008年12月3日
國際特赦組織(AI)已敦促台灣警方,在處理將於12月7日(星期日)舉行的學生抗議活動時,相關警力運用和群眾管制應遵守國際標準。
本組織同時呼籲台灣的監察院,本於憲法所賦予的監督行政機關之職責,針對警方在處理11月間各項抗議活動時涉及過度使用暴力的報導,展開獨立調查。
「野草莓學生運動」從11月6日起發動靜坐抗議迄今,因為他們認為警方在處理中國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訪台期間的群眾抗議活動中過度使用暴力。台灣的公民社會團體正針對民眾在抗議過程中遭警察打傷頭部和折斷手指等事件進行調查。
據台灣的公民社會團體表示,警方經常濫用〈集會遊行法〉壓制與政府不同的意見。學生運動發言人說,他們將不會依照現行法律向警方申請遊行許可,但會根據學生所主張的修法原則向警方「報備」。
野草莓學運正在組織12月7日的抗議行動,以抗議政府遲不修改〈集會遊行法〉。
國際特赦組織表示,台灣的監察院應正視由台灣公民社會團體所提出的嚴重關切,而政府則應停止利用集遊法箝制人民的集會自由,並應允許人民以和平方式從事抗議行動。
背景
2008年11月3日至7日,中國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率領一個60人代表團訪問台灣,並會見馬英九總統。
根據國際特赦組織(AI)所得到的資訊,警方在陳雲林行經路線沿途阻擋持有台灣和西藏國旗或反中國標語的抗議群眾,並沒收或毀損某些前述物品。在陳雲林與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舉行晚宴的飯店附近,警方還強制一家高聲播放「台灣之歌」專輯歌曲的唱片行關掉音樂並拉下鐵門。
還有其他警方任意拘留和濫用暴力的報導,但根據警方的說法,警方的某些強勢作為是為壓制抗議群眾的暴力行為。
根據警方11月8日發表的一項報告,陳雲林訪台期間動員了近1萬7千人次的警力;共計149位警員與200到300位民眾受傷;18人被逮捕。
陳雲林訪台結束後,學生開始在行政院門口靜坐,後來遭警方以非法集會為由驅離。學生們隨即轉往台灣民主紀念館(自由廣場)繼續靜坐,公民社會團體則發起每天例行的靜走行動,要求立即修改集會遊行法、總統及行政院長道歉、警政署長及國安局長下台。
台北市警察局於11月18日公佈66位涉嫌向警察投擲汽油彈和石塊以及向台中市長吐口水的「滋事者」名單。也有報導指稱,警方向媒體記者及主管施壓,要求他們提供錄影畫面,以供警方辨識涉嫌參與暴力行為的抗議人士。〔新聞稿全文完〕
===========================================
AMNESTY INTERNATIONAL PUBLIC STATEMENT
Taiwan: Police should avoid using excessive force at upcoming protests
AI Index: ASA 38/001/2008
3 December 2008
Amnesty International has urged Taiwan’s police force to comply with
international guidelines on the use of force and crowd control at the
planned student protests on Sunday 7 December.
The organization also joins calls for the Control Yuan, the body
mandated by the Taiwan Constitution with supervisory power over the
Executive branch, to conduct an independent inquiry into alleged
excessive police force during November’s protests.
The Wild Strawberry Student Movement has staged sit-ins since 6
November to protest against what they consider the use of excessive
force during the Taiwan visit of Chen Yunlin, chairman of the
China-based Association for Relations Across the Taiwan Strait. Civil
society groups in Taiwan are investigating multiple claims that
individuals suffered head injuries and broken fingers at the hands of
police during the protests.
According to police reports on 8 November, approximately 10,000 police
officers had been deployed during Chen’s visit; 149 police officers
and 200-300 individuals were injured; 18 were arrested.
Taiwanese civil society groups claim that police have applied the
Assembly and Parade Law arbitrarily to silence dissent. According to
the students’ spokesperson, they will not seek police approval, as
required by the law, but will only “report” their plans to law
enforcement authorities, in line with amendments advocated by the
Movement.
The Movement is organizing the protest on Sunday 7 December to
criticize the government’s failure to amend the Assembly and Parade
Law.
Amnesty International said Taiwan’s Control Yuan should address the
serious concerns raised by civil society in Taiwan and the government
should cease the practice of using the Assembly and Parade Law to deny
freedom of assembly and allow individuals to protest peacefully.
Amnesty International also called on Taiwanese police and judicial
authorities to ensure that they investigate any protesters accused of
engaging in violence in a fair, transparent, and timely manner in
compliance with international standards.
Background
On 3-7 November 2008, Chen Yunlin, chairman of the Association for
Relations Across the Taiwan Straits, led a 60-member delegation from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to visit Taiwan and meet with President
Ma Ying-jeou.
The police barred protesters displaying Taiwanese and Tibetan flags
and anti-China slogans along the routes taken by the envoy and
confiscated or damaged some of these items. The police also closed a
shop near the hotel where Chen Yunlin had dinner with Kuomintang
honorary chairman Lien Chan when the shop loudly broadcast music from
an album titled ‘Songs of Taiwan’.
There were additional reports of arbitrary detention and police
brutality, some of which, according to the police, were in response to
the violence of protesters.
Following the visit, hundreds of students have staged sit-ins across
Taiwan protesting the police’s handling of the protests and demanding
amendments to the Assembly and Parade Law, which has been misused to
prevent protests.
On 6 November the students started their sit-ins outside the offices
of the Executive Yuan, where they were eventually removed by police on
the grounds of illegal assembly. They continued the sit-ins at the
National Taiwan Democracy Memorial Hall and organized a daily
demonstration calling for immediate amendments to the Assembly and
Parade Law, apologies from the president and head of government and
the resignations of the heads of the police and national security.
On 18 November Taipei police announced a list of 66 “troublemakers”,
who had allegedly thrown gas bombs and stones at the police and spat
at the Taichung mayor. There were also reports that the police had
pressured journalists and their supervisors to hand over video tapes
to identify suspects who allegedly took part in the violence.
END/
Public Document
****************************************
For more information please call Amnesty International’s press office
in London, UK, on +44 20 7413 5566 or email: press@amnesty.org
International Secretariat, Amnesty International, 1 Easton St., London
WC1X 0DW, UK
出處:國際特赦組織台灣總會
AI Index: ASA 38/001/2008
2008年12月3日
國際特赦組織(AI)已敦促台灣警方,在處理將於12月7日(星期日)舉行的學生抗議活動時,相關警力運用和群眾管制應遵守國際標準。
本組織同時呼籲台灣的監察院,本於憲法所賦予的監督行政機關之職責,針對警方在處理11月間各項抗議活動時涉及過度使用暴力的報導,展開獨立調查。
「野草莓學生運動」從11月6日起發動靜坐抗議迄今,因為他們認為警方在處理中國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訪台期間的群眾抗議活動中過度使用暴力。台灣的公民社會團體正針對民眾在抗議過程中遭警察打傷頭部和折斷手指等事件進行調查。
據台灣的公民社會團體表示,警方經常濫用〈集會遊行法〉壓制與政府不同的意見。學生運動發言人說,他們將不會依照現行法律向警方申請遊行許可,但會根據學生所主張的修法原則向警方「報備」。
野草莓學運正在組織12月7日的抗議行動,以抗議政府遲不修改〈集會遊行法〉。
國際特赦組織表示,台灣的監察院應正視由台灣公民社會團體所提出的嚴重關切,而政府則應停止利用集遊法箝制人民的集會自由,並應允許人民以和平方式從事抗議行動。
背景
2008年11月3日至7日,中國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率領一個60人代表團訪問台灣,並會見馬英九總統。
根據國際特赦組織(AI)所得到的資訊,警方在陳雲林行經路線沿途阻擋持有台灣和西藏國旗或反中國標語的抗議群眾,並沒收或毀損某些前述物品。在陳雲林與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舉行晚宴的飯店附近,警方還強制一家高聲播放「台灣之歌」專輯歌曲的唱片行關掉音樂並拉下鐵門。
還有其他警方任意拘留和濫用暴力的報導,但根據警方的說法,警方的某些強勢作為是為壓制抗議群眾的暴力行為。
根據警方11月8日發表的一項報告,陳雲林訪台期間動員了近1萬7千人次的警力;共計149位警員與200到300位民眾受傷;18人被逮捕。
陳雲林訪台結束後,學生開始在行政院門口靜坐,後來遭警方以非法集會為由驅離。學生們隨即轉往台灣民主紀念館(自由廣場)繼續靜坐,公民社會團體則發起每天例行的靜走行動,要求立即修改集會遊行法、總統及行政院長道歉、警政署長及國安局長下台。
台北市警察局於11月18日公佈66位涉嫌向警察投擲汽油彈和石塊以及向台中市長吐口水的「滋事者」名單。也有報導指稱,警方向媒體記者及主管施壓,要求他們提供錄影畫面,以供警方辨識涉嫌參與暴力行為的抗議人士。〔新聞稿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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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NESTY INTERNATIONAL PUBLIC STATEMENT
Taiwan: Police should avoid using excessive force at upcoming protests
AI Index: ASA 38/001/2008
3 December 2008
Amnesty International has urged Taiwan’s police force to comply with
international guidelines on the use of force and crowd control at the
planned student protests on Sunday 7 December.
The organization also joins calls for the Control Yuan, the body
mandated by the Taiwan Constitution with supervisory power over the
Executive branch, to conduct an independent inquiry into alleged
excessive police force during November’s protests.
The Wild Strawberry Student Movement has staged sit-ins since 6
November to protest against what they consider the use of excessive
force during the Taiwan visit of Chen Yunlin, chairman of the
China-based Association for Relations Across the Taiwan Strait. Civil
society groups in Taiwan are investigating multiple claims that
individuals suffered head injuries and broken fingers at the hands of
police during the protests.
According to police reports on 8 November, approximately 10,000 police
officers had been deployed during Chen’s visit; 149 police officers
and 200-300 individuals were injured; 18 were arrested.
Taiwanese civil society groups claim that police have applied the
Assembly and Parade Law arbitrarily to silence dissent. According to
the students’ spokesperson, they will not seek police approval, as
required by the law, but will only “report” their plans to law
enforcement authorities, in line with amendments advocated by the
Movement.
The Movement is organizing the protest on Sunday 7 December to
criticize the government’s failure to amend the Assembly and Parade
Law.
Amnesty International said Taiwan’s Control Yuan should address the
serious concerns raised by civil society in Taiwan and the government
should cease the practice of using the Assembly and Parade Law to deny
freedom of assembly and allow individuals to protest peacefully.
Amnesty International also called on Taiwanese police and judicial
authorities to ensure that they investigate any protesters accused of
engaging in violence in a fair, transparent, and timely manner in
compliance with international standards.
Background
On 3-7 November 2008, Chen Yunlin, chairman of the Association for
Relations Across the Taiwan Straits, led a 60-member delegation from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to visit Taiwan and meet with President
Ma Ying-jeou.
The police barred protesters displaying Taiwanese and Tibetan flags
and anti-China slogans along the routes taken by the envoy and
confiscated or damaged some of these items. The police also closed a
shop near the hotel where Chen Yunlin had dinner with Kuomintang
honorary chairman Lien Chan when the shop loudly broadcast music from
an album titled ‘Songs of Taiwan’.
There were additional reports of arbitrary detention and police
brutality, some of which, according to the police, were in response to
the violence of protesters.
Following the visit, hundreds of students have staged sit-ins across
Taiwan protesting the police’s handling of the protests and demanding
amendments to the Assembly and Parade Law, which has been misused to
prevent protests.
On 6 November the students started their sit-ins outside the offices
of the Executive Yuan, where they were eventually removed by police on
the grounds of illegal assembly. They continued the sit-ins at the
National Taiwan Democracy Memorial Hall and organized a daily
demonstration calling for immediate amendments to the Assembly and
Parade Law, apologies from the president and head of government and
the resignations of the heads of the police and national security.
On 18 November Taipei police announced a list of 66 “troublemakers”,
who had allegedly thrown gas bombs and stones at the police and spat
at the Taichung mayor. There were also reports that the police had
pressured journalists and their supervisors to hand over video tapes
to identify suspects who allegedly took part in the violenc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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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London, UK, on +44 20 7413 5566 or email: press@amnesty.org
International Secretariat, Amnesty International, 1 Easton St., London
WC1X 0DW, UK
出處:國際特赦組織台灣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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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 樂‧生‧院‧還‧在 by 孫 窮理

1203,我們在貞德舍,攝影:苦勞網蕭立峻。
噩夢裡的情境,那麼真實地發生了。警方進攻貞德舍,用電鋸鋸開大門,逼出了藍阿姨…
在這個之前,大家更擔心的,是林卻阿嬤的狀況,老人家90歲了,心臟又不好,經不起迫遷的大陣仗,原本安靜地等待被架離的計劃,在阿嬤同意隨著阿烈到怡園暫避之後,才得以修正成像3號早上那樣的場面;不過相較於學生們如此焦慮於老人的身心狀態,樂生院方的行為,就真的無法讓人了解他們的心肝是什麼做的。
前一天,院方的指導員用許阿姨身體出問題為由,把一直守在阿嬤身邊的藍阿姨騙出了貞德舍,跟著6個護士進去,告訴阿嬤要拆房子了,要她趕快搬,跟著阿嬤的情緒和血壓就不對勁了;院方把自己該負的責任,丟給學生來扛,這不算,還私底下放火。如果這不是「迫遷」,那是什麼?葉金川又真的知道什麼是「夠了」嗎?
整個舊院區清場、架圍籬。警方的這些動作,比起先前的設想,更加兇狠,續住區18棟,只有其中5棟完成維修、加上非續住區22棟,深鎖在鐵圍籬裡,這是「530方案」下終局的界線,很多人說「樂生終於拆了」,5年的保存運動劃上句點。但,真的是這樣嗎?
它有沒有可能,是另一個起點?因為「樂‧生‧院‧還‧在」。
如果不是從「我們失去了什麼」,而是從「我們得到了什麼」的角度來看,今天樂生保存運動的格局,未必不能從這續住的18棟開始、再向外延伸的。捷運局說過不保證工期非續住區的安全,但後來改了口,說非續住之所以為非續住,是因為這些房舍缺乏修繕,要是有人修了,不管這個人,是衛生署、院方, 或者是文建會,他們就得負起責任;大陸工程殷琪也說,續住區、非續住區中間根本不必架圍籬,不會有安全問題。
所以,我是這麼來理解院區裡的圍籬的:它是一個「從此開始」的起點,隔著牆,我們要他負起責任、推倒了牆,我們起碼還有一個40棟的樂生院,將來,我們還要他們履行承諾,把中山堂、世川紀念館、王字型第一進、貞德舍、竹雅舍,還給我們,我們要坐著捷運去樂生院的。朋友啊,此刻我們當然還處在憤恨和哀傷的情緒裡,不過,這樣下去,久了,只是傷了身子、錯了銳氣,不要忘了,「樂‧生‧院‧還‧在」。
我們真的失去了很多,但如果,我們都忘記了這5年,我們得到了什麼,那麼,我們將失去得更多。
1203,是我們潰敗的日子,這也許沒錯,但我們好像也都忘記了,就像過去每一次的動員,我們都曾經欣喜地注意哪些人又第一次踏進了樂生?哪些人好久沒來了,但今天又出現了,我們忘記了,這才是最重要的事,這裡是流動的、多元的樂生。
以前,我們總是要大家「回到樂生」,現在到以後,更要「回到樂生」;林卻阿嬤還在,藍阿姨也還在,大家都還在,所以,我們來跟葉金川說「不夠!」。
不要忘了,「樂‧生‧院‧還‧在」。

守護藍阿姨離開,不過,一定要回來。攝影:苦勞網蕭立峻。
出處:孫窮理的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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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暴的警察!
不曉得法律是賦予警察多大權力,讓他們可以隨便抓人上警備車,然後丟在林口深山裡,一群警察開始睡覺、抽煙、聊天,然後再來罵這些學生說他們沒資格拍警察,說有「肖像權」。天曉得那些警察整天拿著DV亂拍一通說什麼要蒐證,卻不想想別人也有「肖像權」。警察是人、有「肖像權」,別人就不是人、就沒「肖像權」嗎?合法申請的遊行,警察就拿著DV亂拍一通,連5歲小孩都不放過,是等著他長大拿來比對嗎?
這個影片是一個研究生拍的,警察在片中拿折起來的紙張對著螢幕亂拍打、還口出穢言。這就是人民保母?我們需要的是這種胡亂施暴的警察嗎?怪不得大家都要取笑現在台灣的警察跟大陸的公安一樣,執法標準就是他們自己爽就好。
以下為引文:
請參考以上影片
2008/12/3 樂生抗爭
完整版本
http://tw.youtube.com/watch?v=0QmdnjjqzXI
各位peopo的公民記者和網友大家好
我是一位23歲的研究生。作為一位公民記者,從11月6日野草莓學生於行政院前抗議被驅離開始,到12月3日的樂生抗爭,我常遇到一種情形:警察看到我在拍攝,就會過來我身邊粗暴地要求我出示記者證,如果不願出示,就要將我驅離社會運動的現場,將我隔離到警察築成的人牆之外。
為什麼沒有記者證的公民就不能拍攝警察?很可能的答案就是這會對警方不利。警察非常清楚,主流媒體的報導邏輯常只是補捉有效果的「新聞點」,但公民記者卻更有可能著眼警方執法時的濫權失當,以保護抗爭者的安全和尊嚴。警察恐懼公民新聞更多元的報導視角,因此他們總對公民記者粗魯地咆哮,甚至將其污名化為侵犯警察隱私的狗仔。但根本原因還是在於公民記者可以制衡國家權力,他們可以讓警察的隱藏暴力曝露在公眾面前。
只是在現有制度下,公民記者的權利與安全並沒有被有效保障。當公民記者遇上國家機器時,受壓迫者的觀點仍然會被統治者的觀點壓制、吞噬。對此,有志於公民記者的朋友不能不有所覺悟,我們必須共同設法來解決此一困境!
By Rousseau
出處:http://www.peopo.org/portal.php?op=viewPost&articleId=27991
2008-12-03
吼,統一發票再度槓龜
從我有記憶以來,我只中過一次統一發票,而且那張發票還不是我買的東西,是我家不知道誰買的,剛好被我對到2百元。就那麼一次!!!但是我媽,至少我聽她講過,就中了兩三次1千元的獎。吼,後來我這幾年都把發票丟到捐贈箱了。>"<
97年9月、10月統一發票中獎號碼單
特獎
8 3 9 5 7 9 0 7
9 7 2 1 5 5 7 0
9 8 6 2 8 0 9 8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 8 位數號碼與上列號碼相同者獎金 200 萬元
頭獎
4 6 6 4 1 9 2 0
4 9 3 5 6 6 8 7
8 6 8 6 7 5 1 4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 8 位數號碼與上列號碼相同者獎金 20 萬元
二獎 統一發票收執聯末 7 位數號碼與 頭獎 相同者各得獎金 4 萬元
三獎 統一發票收執聯末 6 位數號碼與 頭獎 相同者各得獎金 1 萬元
四獎 統一發票收執聯末 5 位數號碼與 頭獎 相同者各得獎金 4 千元
五獎 統一發票收執聯末 4 位數號碼與 頭獎 相同者各得獎金 1 千元
六獎 統一發票收執聯末 3 位數號碼與 頭獎 相同者各得獎金 2 百元
http://www.etax.nat.gov.tw/wSite/ct?xItem=52576&ctNode=10715
忍不住把以前的一篇舊報導翻出來。
--------------------------------------------------------
統一發票》政府,別再A獎金了
【經濟日報╱記者 陳美珍】 2008.06.27 02:59 am
統一發票中獎率非常低,每兩個月開出一次的中獎發票對獎組數只有三組,白話一點說,就是每1,000張發票中,只有三張會中獎。發票中獎組數少,中獎率偏低的實情,原來是政府每年偷偷「A」掉人民將近30億元的獎金經費沒給。
營業稅全年稅收目前約為2,400億元,依照稅法規定,其中3%要用來做為統一發票中獎獎金,也就是72億元。但以最近五年為例,中獎發票的獎金支出預算均維持在45億元左右規模,不到全年營業稅收的2%,短編的1%發票獎金,卻被挪做他用,包括民進黨執政時期,曾被拿來做為宣導入聯經費。
發票獎金年年短編的現象,嚴重影響稅法賦予民眾中獎的權利。長期以來,財政部寧可每年視短編的發票獎金有無餘裕,決定是否臨時加開小獎中獎組數,讓民眾嚐嚐增加中獎機會的甜頭,也不願正視發票中獎獎金年年短編的事實,已經侵犯民眾的權益。
一年45億元的獎金支出,只能提供頭獎到六獎總計三組中獎號碼,導致發票中獎率只有千分之3。但若依照稅法規定,按每年營業稅收的3%編足獎金支出經費,以97年度可望收進的2,400億元營業稅為例,中獎獎金應達75億元,中獎組數實際上應該期期都要開出五組,中獎率須達千分之5。
新政府就位,新任財政部長李述德已經發現統一發票經費不足的現象,願意朝提高發票獎金經費努力的態度,其實只是還給人民公道。納稅人購物拿發票,協助稅捐機關抑制漏稅風氣,政府提供獎金也是天經地義。既然稅法規定要提撥3%稅收發獎金,政府就該老老實實拿出3%的稅收,不是僅在每年年底就200元的小獎增開中獎組數,吊人民胃口。
【2008/06/27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出處:http://udn.com/NEWS/LIFE/LIF1/4402413.shtml
BTW,徵才資訊
Wed Dec 3 01:23:08 2008
【公司名稱】(必填)
聯合報股份有限公司經濟日報事業處
【工作職缺】
編輯
編譯
【希望性別】(請雇主寫上男佳or女佳,以免觸碰到法律,招惹麻煩唷)
皆可
【工作內容】
編輯:下題、組版...等
編譯:英翻中
【徵求條件】
對財經新聞有興趣、大學畢業、文筆流暢
【工作地點】
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555號8樓
(聯合報大樓,近市政府捷運站)
【工作時間】
編輯:17:00~24:30
編譯:15:00~23:00
(排休,週休二日)
【公司福利】
勞保 健保 團保 勞退新制
【薪資範圍】
※行政院勞委會於96年7月1日起調漲基本工資為月薪17,280元,時薪95元
※無薪資、比照國科會、比照本校規定、面議、電議,薪資不清等水桶一週
編輯:3.3萬元
編譯:3.3萬元
【需求人數】
不限
【聯絡人/連絡方式】
編輯:
請將履歷表、自傳及作品集,寄至
tt.tseng@udngroup.com
(主旨:應徵經濟日報編輯)
編譯:
請將中文履歷表、自傳,寄至
Welch.edn@udngroup.com
(主旨:應徵經濟日報編譯)
或是將履歷表、學經歷證件影本、自傳及作品集,寄至台北市忠孝東路四
段555號8樓經濟日報編輯中心收(上面註明應徵經濟日報美術編輯)
97年9月、10月統一發票中獎號碼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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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3 9 5 7 9 0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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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獎
4 6 6 4 1 9 2 0
4 9 3 5 6 6 8 7
8 6 8 6 7 5 1 4
同期統一發票收執聯 8 位數號碼與上列號碼相同者獎金 20 萬元
二獎 統一發票收執聯末 7 位數號碼與 頭獎 相同者各得獎金 4 萬元
三獎 統一發票收執聯末 6 位數號碼與 頭獎 相同者各得獎金 1 萬元
四獎 統一發票收執聯末 5 位數號碼與 頭獎 相同者各得獎金 4 千元
五獎 統一發票收執聯末 4 位數號碼與 頭獎 相同者各得獎金 1 千元
六獎 統一發票收執聯末 3 位數號碼與 頭獎 相同者各得獎金 2 百元
http://www.etax.nat.gov.tw/wSite/ct?xItem=52576&ctNode=10715
忍不住把以前的一篇舊報導翻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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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發票》政府,別再A獎金了
【經濟日報╱記者 陳美珍】 2008.06.27 02:59 am
統一發票中獎率非常低,每兩個月開出一次的中獎發票對獎組數只有三組,白話一點說,就是每1,000張發票中,只有三張會中獎。發票中獎組數少,中獎率偏低的實情,原來是政府每年偷偷「A」掉人民將近30億元的獎金經費沒給。
營業稅全年稅收目前約為2,400億元,依照稅法規定,其中3%要用來做為統一發票中獎獎金,也就是72億元。但以最近五年為例,中獎發票的獎金支出預算均維持在45億元左右規模,不到全年營業稅收的2%,短編的1%發票獎金,卻被挪做他用,包括民進黨執政時期,曾被拿來做為宣導入聯經費。
發票獎金年年短編的現象,嚴重影響稅法賦予民眾中獎的權利。長期以來,財政部寧可每年視短編的發票獎金有無餘裕,決定是否臨時加開小獎中獎組數,讓民眾嚐嚐增加中獎機會的甜頭,也不願正視發票中獎獎金年年短編的事實,已經侵犯民眾的權益。
一年45億元的獎金支出,只能提供頭獎到六獎總計三組中獎號碼,導致發票中獎率只有千分之3。但若依照稅法規定,按每年營業稅收的3%編足獎金支出經費,以97年度可望收進的2,400億元營業稅為例,中獎獎金應達75億元,中獎組數實際上應該期期都要開出五組,中獎率須達千分之5。
新政府就位,新任財政部長李述德已經發現統一發票經費不足的現象,願意朝提高發票獎金經費努力的態度,其實只是還給人民公道。納稅人購物拿發票,協助稅捐機關抑制漏稅風氣,政府提供獎金也是天經地義。既然稅法規定要提撥3%稅收發獎金,政府就該老老實實拿出3%的稅收,不是僅在每年年底就200元的小獎增開中獎組數,吊人民胃口。
【2008/06/27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出處:http://udn.com/NEWS/LIFE/LIF1/4402413.shtml
BTW,徵才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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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下題、組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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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點】
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555號8樓
(聯合報大樓,近市政府捷運站)
【工作時間】
編輯:17:00~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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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福利】
勞保 健保 團保 勞退新制
【薪資範圍】
※行政院勞委會於96年7月1日起調漲基本工資為月薪17,280元,時薪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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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555號8樓經濟日報編輯中心收(上面註明應徵經濟日報美術編輯)
從字母學起… 鄧亞萍圓博士夢

【聯合報╱記者馬鈺龍/綜合報導】 2008.12.01 04:12 am
從寫不齊26個英文字母到拿下英國劍橋大學經濟學博士,中國桌球女將鄧亞萍花了11年終於圓夢,運動員不是只有頭腦簡單,只要肯努力,一樣可成功。
兩屆奧運拿下4面金牌、曾經霸占8年的世界女單排名第一,「小鄧」為中國女桌寫下一頁傳奇。1997年她想唸大學,到北京清華大學報到,第一天上課,老師要她先寫個英文字母,小鄧在黑板上跟字母「纏鬥」,球后最後敗北,在清華的第一課讓她嘗到失敗的滋味。
她回憶說:「我拿出在隊上練球的精神,一天14個小時都在唸英文。」她抄筆記、翻字典、錄音、上視聽教室,2001年她拿到清華英文系學士。
大學畢業不能滿足小鄧的上進心,她到英國唸語文學校,接著到諾丁漢大學修碩士,她的視力從打球時的1.5降到0.6,頭髮變白而且還一直掉髮,還是維持10多個小時苦讀做研究。2002年,她拿到碩士學位,馬上到劍橋大學修博士。
在劍橋5年光陰,26個字母早就難不倒她,英文講得流利,更難得的她竟然主修經濟學,以「全球競爭中的奧林匹克品牌」為論文題目,順利拿下經濟學博士學位。
小鄧只有150公分身高,在不被看好的情況下,靠著苦練在桌球場上出頭,同樣的,她把球場上的精神搬到書桌上,花了11年,把球員時代最欠缺的「知識」補足。
從只會說中文,到用英文完成博士論文,鄧亞萍付出了艱苦的努力。她說:「當時這只是一個夢想,曾覺得自己沒有這個機會。」
【2008/12/01 聯合報】@ http://udn.com/
出處: http://udn.com/NEWS/SPORTS/SPO1/462408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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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University of Nottingham耶,豈不是我一度想去的英國學校之一。這記者那句話讓人很不悅:「運動員不是只有頭腦簡單」。阿他這不就先預設了運動員頭腦簡單嗎?不然何來「不是只有」?
報導只有這麼一點點,實在有點說不過去。假設是買外電新聞,也節錄多一些內文吧,看來看去重點只有「只要肯努力,一樣可成功。」。我比較想知道的不只是鄧亞萍付出了多少(而且文中也太輕描淡寫了些),而是中國政府幫助了她多少,而這種機會又有多少中國人可以得到?
呼,不過居然去修經濟學博士,實在太令人敬佩了。那真是一塊我很難提得起勁的領域,嘖嘖,法律都比經濟學有趣太多了。不知道有多少曾經像我這樣厭惡經濟學、投資學、財政學的人,最後去拿了博士?這三門課真是我大學修過最痛苦的課了,雖然魏艾老師大學開財政學課時講的冷笑話總是能讓人精神稍微提振些...XD
吼,這篇報導要轉寄給我們班同學。畢竟他們幾個的指導教授一直在洩他們的氣,已經讓他們很鬱悶了,這應該可以稍微提昇信心。
A 學生:碩士論文寫完後,我不會考所上博士班,我想出國唸書
某教授:你英文這麼爛,你以為你這種程度可以考上什麼好學校?
A 學生:我打算花1年到1年半的時間來準備出國的考試、申請資料等等
某教授:你就算花1年半也申請不到什麼好學校...
B 學生:我碩士班唸完後,暫時不打算繼續念...
某教授:為什麼?我跟你說,像某C學生那樣人緣差的傢伙,你叫她去外面工作,她怎麼可能有辦法呢?所以說,你們最好還是留在學術圈...
B 學生:......。
這位A同學很沮喪,我跟他說該教授的這段話就當空氣吧!哪有這樣瞧不起別人的傢伙。我同學大學第一年考上文化,第二年考上世新,人家認真努力了一年多,還不是申請到了所謂的美國常春藤學校。而且,那間學校肯定比德州奧斯汀好太多太多,哪有這麼武斷說別人辦不到的道理阿。嘖嘖,所以我相信,努力的人一定會成功,並且達到目標。但是驕傲的人肯定會一敗塗地,而且最後淪為老是認為自己懷才不遇的可悲傢伙。
(轉) 短評─馬政府不要公視了嗎
2008-12-03 中國時報 【中時小社論】
沒有犯什麼大錯的公視,今年預算竟然被藍委凍結到現在,只能勉強發出員工薪水。府院高層則始終不吭聲,以為閉上眼睛就可以裝作沒這回事。馬政府不要公視了嗎?府院高層應該說清楚、講明白,不要再打馬虎眼了。
公視節目品質、經營績效見仁見智,但是,公視預算可是法律明訂的,不能任憑立委主觀好惡予以凍結剝奪。無奈的是,公視今年九億元預算從去年十二月遭藍委凍結一半至今,已嚴重影響公視正常運作。
過去一年,外界並無印象公視曾犯下大錯。公視內部雖傳出管理階層與工會嚴重不和,但這是公視的家務事,不應該影響法定預算依法過關。藍委長期凍結預算,只會被認為藉此施壓,影響公視走向。
匪夷所思的是,對於藍委長期凍結公視預算,府院高層至今竟然不置一詞,好像公視存不存在都沒關係。媒體圈甚至傳出藍軍高層欲藉此「讓前朝提名經立法院通過的董監事知難而退」說法,如果這項陰謀論是真的,藍軍高層只想把手伸進公視,視公視法任期保障於無物的心態實在可議。
社會對於公視的期待,是超越藍綠,以公益為依歸,但馬政府目前的曖昧態度,卻只會讓外界認為府院高層放任藍委干預公視運作,而這正是公視最不應該發生的事情。
出處: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112008120300145,00.html
沒有犯什麼大錯的公視,今年預算竟然被藍委凍結到現在,只能勉強發出員工薪水。府院高層則始終不吭聲,以為閉上眼睛就可以裝作沒這回事。馬政府不要公視了嗎?府院高層應該說清楚、講明白,不要再打馬虎眼了。
公視節目品質、經營績效見仁見智,但是,公視預算可是法律明訂的,不能任憑立委主觀好惡予以凍結剝奪。無奈的是,公視今年九億元預算從去年十二月遭藍委凍結一半至今,已嚴重影響公視正常運作。
過去一年,外界並無印象公視曾犯下大錯。公視內部雖傳出管理階層與工會嚴重不和,但這是公視的家務事,不應該影響法定預算依法過關。藍委長期凍結預算,只會被認為藉此施壓,影響公視走向。
匪夷所思的是,對於藍委長期凍結公視預算,府院高層至今竟然不置一詞,好像公視存不存在都沒關係。媒體圈甚至傳出藍軍高層欲藉此「讓前朝提名經立法院通過的董監事知難而退」說法,如果這項陰謀論是真的,藍軍高層只想把手伸進公視,視公視法任期保障於無物的心態實在可議。
社會對於公視的期待,是超越藍綠,以公益為依歸,但馬政府目前的曖昧態度,卻只會讓外界認為府院高層放任藍委干預公視運作,而這正是公視最不應該發生的事情。
出處: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4+112008120300145,00.html
省錢版
最近發現,PTT省錢版很有趣。然後開始檢討一下自己過去揮霍無度的可惡。喔喔,雖然比起我們班某個血拼女王在荷蘭不到一星期就花掉1千歐元的事蹟來說(很恐怖!這是荷蘭遊記十大令我吃驚的事件,因為她剛從上海血拼過...囧),我實在算節儉了。不過沒收入太久,快吃光自己老本的我,前陣子驚覺到省錢的重要。嗚嗚~我腦海中突然浮現大學修「投資學」這堂課時,授課老師的奸笑神情...>"<
既然講到荷蘭,先說說很多朋友問到的花費問題。我們在荷蘭、比利時的兩星期,兩個人的交通費、住宿費、博物館、購物費等等總共花大概7萬多台幣,平均一個人大概近4萬台幣。歐洲的高物價,果真名不虛傳阿,即便是青年旅社,也沒便宜到哪。也因此,我們好幾天都是找一些價格接近或者低於青年旅社的旅館,而且一定要附早餐,因為吃的實在太貴了,超市裡最便宜的三明治,小小一塊、只有一點點料,就要3.5-3.8歐左右。八月底、九月初的歐元超貴,歐元兌台幣是1:46.8。總之,好多天我們都只有吃一、兩餐,而且通常是早餐吃非常非常非常飽。
不過,荷蘭實在漂亮的太不像話了。我最喜歡的三個地方:Delft(台夫特)、Giethoorn(羊角村)、Amsterdam(阿姆斯特丹)。我個人不是很推薦的地方則是Rotterdam(鹿特丹),可能因為他太「現代」了。
吼,重點是省錢版,遊記以後再說。
ptt省錢版上,有人在問大家平均一個月「吃」了多少錢。po文發問者的文章如下:
好可怕的花費~~~好可怕好可怕。我本來以為我已經吃很多了,沒想到他大勝。Orz
因為前陣子身體狀況百出,花了太多醫藥費,實在很不想再跟自己的荷包還有身體過不去,因此開始自己煮東西吃。粗略估算一下,如果照我以前幾乎三餐都吃7-11(自從關老來信後,我就改掉了...囧)的話:
早餐:三明治(38元)或飯糰(22-26元)、牛奶(25元)
午餐、晚餐:一個便當70元*2餐
這樣一天吃下來大概也要2百多元,一個月真的這樣吃下去也要6千多。嚇死人喔~
現在大概每週花5百元左右購買食材或生活用品(有些可以用好幾個月,類似醬料、洗衣精之類的東東),一個月花在吃的費用就大大降低為大概2千元左右。而且,自己煮不加防腐劑、調味料也沒太複雜,身體感覺比較健康了。至少,現在每天都有便便~XDD 還有,垃圾也變少很多,因為外買的食物太多包裝了。
前天晚上我參考了阿基師的59元出好菜那本食譜,做了「左宗棠雞」。天阿天阿,我個人覺得還蠻好吃的啦(旁邊那位KB白老鼠也這麼覺得)>/////< 不過因為在家樂福買的雞腿肉沒有去骨,加上可能我沒掌握好去骨技巧,所以去骨對我來說是全部過程中較麻煩的一個步驟。材料跟步驟都不難,強烈推薦大家可以試試看阿!!
呼,最近覺得自己肯定是跟雞有仇,不然我怎麼這麼愛吃雞腿跟雞蛋。前陣子用雞胸肉做了糖醋雞丁,上週KB還煮了麻油雞給我吃,真是又油又香又嫩又好吃,嘖嘖。總而言之,自己煮真的很省。
不過ptt這po文的同學花費真的很驚人阿。我以前工作時,一個月也沒花這麼多錢...囧。他如果把日用雜費3338元、其他費用2980元、治裝費2010元省下來,就可以省下8328元耶。雖然說我以前也是每個月都要理髮一次,但自從研究所之後,就大概2-3個月左右一次。現在覺得最省錢的方式就是去燙捲髮,可以撐一年,期間自己稍微修剪分叉或瀏海即可。至於衣服喔,因為我衣櫃裡有很多美國阿姨、姨婆買來的新衣,但是有些實在太性感了、尺寸稍微大或小了點,所以從沒穿過,我能想到的一個辦法就是變瘦、一個辦法就是變胖,總是會有穿不完的新衣服。上個月回天母整理了自己的衣櫃,就整理了一堆全新的衣服,很多是美國size的S、M或4號、6號,這些對我來說都太大件了,如果有人不嫌棄,改天來幫我穿走他們吧,沒人穿可惜又浪費呀~總之,如果像他這樣每個月花2千買新衣,衣櫃應該很容易爆倉吧。
呼呼~~昨天晚上突然很想吃滷肉飯,所以在政大女舍外的羹大王買了滷肉飯,後來又跑去木新路上買了藥燉當歸枸杞羊肉湯。希望這周外食別太多阿。
忘了說,週日去家樂福一把青菜(菜種以賣場為準)才9元耶,想到以前常花30元點燙青菜就覺得好傻喔。雞蛋價錢都有波動,前幾周有買到一盒30元,平均一顆蛋甚至比學校附近雜貨店價格低了0.3元,不過週日去的時候蛋價又變成33元了。
既然講到荷蘭,先說說很多朋友問到的花費問題。我們在荷蘭、比利時的兩星期,兩個人的交通費、住宿費、博物館、購物費等等總共花大概7萬多台幣,平均一個人大概近4萬台幣。歐洲的高物價,果真名不虛傳阿,即便是青年旅社,也沒便宜到哪。也因此,我們好幾天都是找一些價格接近或者低於青年旅社的旅館,而且一定要附早餐,因為吃的實在太貴了,超市裡最便宜的三明治,小小一塊、只有一點點料,就要3.5-3.8歐左右。八月底、九月初的歐元超貴,歐元兌台幣是1:46.8。總之,好多天我們都只有吃一、兩餐,而且通常是早餐吃非常非常非常飽。
不過,荷蘭實在漂亮的太不像話了。我最喜歡的三個地方:Delft(台夫特)、Giethoorn(羊角村)、Amsterdam(阿姆斯特丹)。我個人不是很推薦的地方則是Rotterdam(鹿特丹),可能因為他太「現代」了。
吼,重點是省錢版,遊記以後再說。
ptt省錢版上,有人在問大家平均一個月「吃」了多少錢。po文發問者的文章如下:
作者 shencookie (好多事) 看板 Lifeismoney
標題 [問題] 大家一個月都吃多少?
時間 Mon Dec 1 17:22:38 2008
───────────────────────────────────────
小弟在中壢讀書
平日有記帳的習慣
一個月都花差不多18000上下 = =
每個月都把父母親給的錢和家教錢花光光
最近景氣越來越差
想說先從吃的省起來
我一個月花費在吃的上面大概要6500元
想請問板上的都吃多少
(是說我覺得一天花兩百塊在吃的上面很合理啊 = =)
講一下我這個月花費好了
固定支出(剪頭髮500元/月 電費1600元/月 機油齒輪油450元/月)=2550元
飲食費用(就光吃的) 6413元
日用雜費(大潤發搬一些生活用品 衛生紙沐浴乳之類的 也有吃的(大概佔一半)=2996元)
(屈臣氏342元) 3338元
交通費用(加油)425元
治裝費 2010元
娛樂費(租漫畫電影之類)319元
其他費用(一些阿里阿雜的 如煙 icash 影印 其他有的東西不是每個月必買的
我就沒列了 ) 2980元
總TOTAL 18035元
謝謝
好可怕的花費~~~好可怕好可怕。我本來以為我已經吃很多了,沒想到他大勝。Orz
因為前陣子身體狀況百出,花了太多醫藥費,實在很不想再跟自己的荷包還有身體過不去,因此開始自己煮東西吃。粗略估算一下,如果照我以前幾乎三餐都吃7-11(自從關老來信後,我就改掉了...囧)的話:
早餐:三明治(38元)或飯糰(22-26元)、牛奶(25元)
午餐、晚餐:一個便當70元*2餐
這樣一天吃下來大概也要2百多元,一個月真的這樣吃下去也要6千多。嚇死人喔~
現在大概每週花5百元左右購買食材或生活用品(有些可以用好幾個月,類似醬料、洗衣精之類的東東),一個月花在吃的費用就大大降低為大概2千元左右。而且,自己煮不加防腐劑、調味料也沒太複雜,身體感覺比較健康了。至少,現在每天都有便便~XDD 還有,垃圾也變少很多,因為外買的食物太多包裝了。
前天晚上我參考了阿基師的59元出好菜那本食譜,做了「左宗棠雞」。天阿天阿,我個人覺得還蠻好吃的啦(旁邊那位KB白老鼠也這麼覺得)>/////< 不過因為在家樂福買的雞腿肉沒有去骨,加上可能我沒掌握好去骨技巧,所以去骨對我來說是全部過程中較麻煩的一個步驟。材料跟步驟都不難,強烈推薦大家可以試試看阿!!
呼,最近覺得自己肯定是跟雞有仇,不然我怎麼這麼愛吃雞腿跟雞蛋。前陣子用雞胸肉做了糖醋雞丁,上週KB還煮了麻油雞給我吃,真是又油又香又嫩又好吃,嘖嘖。總而言之,自己煮真的很省。
不過ptt這po文的同學花費真的很驚人阿。我以前工作時,一個月也沒花這麼多錢...囧。他如果把日用雜費3338元、其他費用2980元、治裝費2010元省下來,就可以省下8328元耶。雖然說我以前也是每個月都要理髮一次,但自從研究所之後,就大概2-3個月左右一次。現在覺得最省錢的方式就是去燙捲髮,可以撐一年,期間自己稍微修剪分叉或瀏海即可。至於衣服喔,因為我衣櫃裡有很多美國阿姨、姨婆買來的新衣,但是有些實在太性感了、尺寸稍微大或小了點,所以從沒穿過,我能想到的一個辦法就是變瘦、一個辦法就是變胖,總是會有穿不完的新衣服。上個月回天母整理了自己的衣櫃,就整理了一堆全新的衣服,很多是美國size的S、M或4號、6號,這些對我來說都太大件了,如果有人不嫌棄,改天來幫我穿走他們吧,沒人穿可惜又浪費呀~總之,如果像他這樣每個月花2千買新衣,衣櫃應該很容易爆倉吧。
呼呼~~昨天晚上突然很想吃滷肉飯,所以在政大女舍外的羹大王買了滷肉飯,後來又跑去木新路上買了藥燉當歸枸杞羊肉湯。希望這周外食別太多阿。
忘了說,週日去家樂福一把青菜(菜種以賣場為準)才9元耶,想到以前常花30元點燙青菜就覺得好傻喔。雞蛋價錢都有波動,前幾周有買到一盒30元,平均一顆蛋甚至比學校附近雜貨店價格低了0.3元,不過週日去的時候蛋價又變成33元了。
2008-11-29
給好姊妹們
別這樣嘛,不過是失戀,真的沒什麼大不了,特別是回頭想起那一切,總是會忍不住笑自己的痴傻。但現在這種痛苦也不需要壓抑,用力的發洩吧!或者像我一樣很不厚道的在部落格痛罵、跟姊妹們一起指出他的幼稚與不成熟。
我們都遇到了長不大的男孩,雖然年紀已經到了/過了而立之年,但他們卻不肯誠實面對自己,不敢勇敢直視自己的瘡疤與懦弱,卻用自以為的堅強與「為你好」的藉口來掩飾無能為力的可笑。
這種人,放手讓他們自己成長吧。或者,他們可以遇見跟他們一樣天真(或更精確一點幼稚?)的另一半,老媽子這種角色還輪不到你我來扮演。
現在我可以講的那麼輕鬆自在,是因為在我最失落、難堪的時候,有你們陪伴著我。所以,不管怎樣,我也會陪在你們身邊。說好了,要一起成長、一起走完豐富的人生,不是嗎?
我不後悔曾經看走了眼,雖然麻煩了很多人照顧我實在有點丟臉,但這也是人生的一部分呀,小小的一部分。不用強迫自己遺忘過去,畢竟那都是成就你我的根基,無論歡笑與悲傷,總是消化了即可。消化不良的時候,記得幫自己找個出口阿(就像便秘久了很不健康一樣XD),千萬別憋著,這樣可是非常傷身、傷神喔。
大三暑假車禍開刀那次,我曾經以為自己從此不能講話,臉也會變得比科學怪人更恐怖。但是溫老一句「大難不死,必有後福」讓我重拾對生命與自己的信心(看來我還真容易被擺平XD)。就算只剩下一絲希望,只要還有一絲希望,都沒有放棄的理由,對吧?更何況,世界那麼大,不可能遇不到那個對的人,是吧是吧是吧!而且許多社會重男輕女,讓男人簡直快塞滿他們生活週遭每寸土地,沒必要被眼前這根枯草絆倒了美好的人生旅程,不然也有很多好女人等著人疼愛阿(別趁機跟我告白)。
(不負責任統計、但負責任的強烈推薦阿姆斯特丹是全球帥哥密度最高的城市!>//////<)
所以說阿,不管將來我們又會遇到什麼樣的挫折與困難,把彼此找出來互相恥笑、相互擁抱後,就繼續一起勇敢往前邁進,不就好了嗎?失望、難過、自卑、無力、自責、不確定感、寂寞、痛恨...等等情緒不要刻意壓抑、隱瞞,用力宣洩吧,然後用力呼吸(儘管可能一度喘不過氣來),然後曾經一度遺落的快樂與自在,總會回到我們身邊。需要人陪,歡迎隨時摳我(我最近有特別注意手機了,有沒有很感動)。
我們都遇到了長不大的男孩,雖然年紀已經到了/過了而立之年,但他們卻不肯誠實面對自己,不敢勇敢直視自己的瘡疤與懦弱,卻用自以為的堅強與「為你好」的藉口來掩飾無能為力的可笑。
這種人,放手讓他們自己成長吧。或者,他們可以遇見跟他們一樣天真(或更精確一點幼稚?)的另一半,老媽子這種角色還輪不到你我來扮演。
現在我可以講的那麼輕鬆自在,是因為在我最失落、難堪的時候,有你們陪伴著我。所以,不管怎樣,我也會陪在你們身邊。說好了,要一起成長、一起走完豐富的人生,不是嗎?
我不後悔曾經看走了眼,雖然麻煩了很多人照顧我實在有點丟臉,但這也是人生的一部分呀,小小的一部分。不用強迫自己遺忘過去,畢竟那都是成就你我的根基,無論歡笑與悲傷,總是消化了即可。消化不良的時候,記得幫自己找個出口阿(就像便秘久了很不健康一樣XD),千萬別憋著,這樣可是非常傷身、傷神喔。
大三暑假車禍開刀那次,我曾經以為自己從此不能講話,臉也會變得比科學怪人更恐怖。但是溫老一句「大難不死,必有後福」讓我重拾對生命與自己的信心(看來我還真容易被擺平XD)。就算只剩下一絲希望,只要還有一絲希望,都沒有放棄的理由,對吧?更何況,世界那麼大,不可能遇不到那個對的人,是吧是吧是吧!而且許多社會重男輕女,讓男人簡直快塞滿他們生活週遭每寸土地,沒必要被眼前這根枯草絆倒了美好的人生旅程,不然也有很多好女人等著人疼愛阿(別趁機跟我告白)。
(不負責任統計、但負責任的強烈推薦阿姆斯特丹是全球帥哥密度最高的城市!>//////<)
所以說阿,不管將來我們又會遇到什麼樣的挫折與困難,把彼此找出來互相恥笑、相互擁抱後,就繼續一起勇敢往前邁進,不就好了嗎?失望、難過、自卑、無力、自責、不確定感、寂寞、痛恨...等等情緒不要刻意壓抑、隱瞞,用力宣洩吧,然後用力呼吸(儘管可能一度喘不過氣來),然後曾經一度遺落的快樂與自在,總會回到我們身邊。需要人陪,歡迎隨時摳我(我最近有特別注意手機了,有沒有很感動)。
2008-11-28
修養不足?
雖說管到別人腦子裡面在想些什麼實在太超過,而且又為了這種自己也搞不清楚狀況的事情生氣更是無聊。但我一直對於不少男生喜歡的A片跟H-game感到很不舒服。為什麼?因為在我終於知道那是什麼之後,我才知道這裡面存在著多少對女性的歧視與莫名其妙的幻想。
幻想沒啥不好,只不過當某些整天關在家裡的人,以為這個世界就跟他們在影片中、電玩中、漫畫或遊戲中所看見的是一樣的,或者是所謂的翻版時,我就感到很不以為然。
我對宅男的定義不懂,也不會隨便幫人套上宅男的稱號。但我心中有一種很瞧不起的人,就是整天在屋子裡漫無目的哭邀的人,然後以為出門後的世界會有他想像中的情景。當然,抱持著希望總是活下去的動力,我不置可否。
最近路上公車、電視上廣告等,一直出現一個我覺得很不可思議的電玩廣告。Lxxa的遊戲。本來,我已經告訴自己,這社會上有很多人,各式各樣都有,大家有不同的喜好與想法,別去評論人家,這樣很缺德。
然而,晚上讓我在電視上看見這個遊戲的廣告,真是燃起我心中熊熊怒火。在我看來,這遊戲就是對一種不可能出現在真實世界中的「幼齒」女生的意淫。人物特徵是:國小左右年紀的臉龐與身高(但是有超乎尋常的大胸部);佔去臉部1/2範圍的大眼睛;不合比例的超長、超細的雙腿;然後動不動眨一下眼睛、扭一下屁股、然後還「不經意」露出內褲。
我很用力的想辦法讓自己很冷靜的去思考這種現象。可是因為自己知識淺薄,再怎麼用力回想過去心理學、文化研究所學的一切,都無法平息我的不以為然與憤怒。
男生愛看A片、玩H game這件事,以前的老師總是說這是他們生理需求所致。但我覺得這是這個社會變態的壓抑、排擠面對「性」這件事。於是,這些男生們將這種在日常生活無法接觸卻又相當好奇的事情,轉而求助於A片或遊戲,然後有些人就這麼不幸的接收了那些媒介所傳達的一切。不幸在哪?當他們以為那就是真實世界時,不僅是他們本身,任何存在於這社會上的女/男/雙性/變性/...人也跟著遭殃了。那種片面的,有時候甚至是誇大的、扭曲的影像傳播,對於接受單一資訊來理解社會的人來說,實在很恐怖。也許他們以為,這個世界上就只有男性跟女性、異性戀的存在,而女性就該像那些媒介中所表現出來的一樣:美麗、永不衰老、骨瘦如柴卻又有誇張豐滿的胸部等等。
哪個白痴男生會相信這種事情阿?我前男友就是其中之一。
拜託,學一下生理學好嗎?不然問問醫生或啥,一個人要瘦,根本就不可能有什麼局部瘦,一定都是全身一起瘦。另外,那些體重輕的女生,不見得比較瘦,因為脂肪本來就比肌肉還要輕。我現在看起來比以前瘦、體重也比以前輕,是因為我以前是運動員,身上已經很多肌肉(而非脂肪),然而很久沒運動後,我的肌肉都萎縮了,當然體重就下滑了,而我身上剩下的也多是脂肪而非肌肉。路上那些瘦不拉機的女生,有一半以上都是不會運動的傢伙,所以當然會有那種鳥仔腳阿。而這種「柔弱」的特質,剛好迎合很多大男人主義者的口味。還有,媒體有太多東西都是「做」出來的,天殺的誰會相信那些藝人說沒整形、沒隆乳?拜託這些想要要求自己女朋友跟那些藝人一樣的男生,自己先照照鏡子看看自己的模樣吧,憑什麼一味要求女生的外貌,卻把自己搞得一塌糊塗卻還自以為率性?
吼,講到前男友,就忍不住激動起來。
好啦,也許這些人只是追求某種感官刺激?我也沒啥立場評斷人家。不過,當我又在網路上看見某大學學生在所謂新一帶設計展上想呈現的東西居然是基於下列理由,我就更不爽了。
這就是一直以來許多廣告、行銷手法的問題。他們真的在賣產品嗎?還是在賣肉體?那些展場裡面留著口水的男生們,看見的多半不是產品設計有多好吧?所有的這一切只不過是再次告訴社會大眾,在這個社會裡,女生的肉體是可以被販賣的,而且多數時候都不是出於自願。
性,這種東西,應該處於一種平等的、對等的情況中,在這當中任何幻想都可以被接受。然而,如果相反的想用自己的幻想來期待整個社會的女性都是如此的話,也未免太自以為是了吧。
關於那個Lxxa遊戲,也許我真的太過「沒童年」,所以不懂得欣賞所謂的「萌」?天阿,我最怕的就是莫名其妙的裝可愛,然後將對成人的性幻想生硬的套在幼童身上。忍不住找了wiki對於「萌」的定義,全文大家自個兒去看。
吼,氣到睡一半起床寫網誌,我真是修養不足。這樣我今天中午打球會不會沒力氣阿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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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維基百科
為什麼宅男會被討厭
【極樂大學】主任!大四畢業展我們要做H GAME!
幻想沒啥不好,只不過當某些整天關在家裡的人,以為這個世界就跟他們在影片中、電玩中、漫畫或遊戲中所看見的是一樣的,或者是所謂的翻版時,我就感到很不以為然。
我對宅男的定義不懂,也不會隨便幫人套上宅男的稱號。但我心中有一種很瞧不起的人,就是整天在屋子裡漫無目的哭邀的人,然後以為出門後的世界會有他想像中的情景。當然,抱持著希望總是活下去的動力,我不置可否。
最近路上公車、電視上廣告等,一直出現一個我覺得很不可思議的電玩廣告。Lxxa的遊戲。本來,我已經告訴自己,這社會上有很多人,各式各樣都有,大家有不同的喜好與想法,別去評論人家,這樣很缺德。
然而,晚上讓我在電視上看見這個遊戲的廣告,真是燃起我心中熊熊怒火。在我看來,這遊戲就是對一種不可能出現在真實世界中的「幼齒」女生的意淫。人物特徵是:國小左右年紀的臉龐與身高(但是有超乎尋常的大胸部);佔去臉部1/2範圍的大眼睛;不合比例的超長、超細的雙腿;然後動不動眨一下眼睛、扭一下屁股、然後還「不經意」露出內褲。
我很用力的想辦法讓自己很冷靜的去思考這種現象。可是因為自己知識淺薄,再怎麼用力回想過去心理學、文化研究所學的一切,都無法平息我的不以為然與憤怒。
男生愛看A片、玩H game這件事,以前的老師總是說這是他們生理需求所致。但我覺得這是這個社會變態的壓抑、排擠面對「性」這件事。於是,這些男生們將這種在日常生活無法接觸卻又相當好奇的事情,轉而求助於A片或遊戲,然後有些人就這麼不幸的接收了那些媒介所傳達的一切。不幸在哪?當他們以為那就是真實世界時,不僅是他們本身,任何存在於這社會上的女/男/雙性/變性/...人也跟著遭殃了。那種片面的,有時候甚至是誇大的、扭曲的影像傳播,對於接受單一資訊來理解社會的人來說,實在很恐怖。也許他們以為,這個世界上就只有男性跟女性、異性戀的存在,而女性就該像那些媒介中所表現出來的一樣:美麗、永不衰老、骨瘦如柴卻又有誇張豐滿的胸部等等。
哪個白痴男生會相信這種事情阿?我前男友就是其中之一。
拜託,學一下生理學好嗎?不然問問醫生或啥,一個人要瘦,根本就不可能有什麼局部瘦,一定都是全身一起瘦。另外,那些體重輕的女生,不見得比較瘦,因為脂肪本來就比肌肉還要輕。我現在看起來比以前瘦、體重也比以前輕,是因為我以前是運動員,身上已經很多肌肉(而非脂肪),然而很久沒運動後,我的肌肉都萎縮了,當然體重就下滑了,而我身上剩下的也多是脂肪而非肌肉。路上那些瘦不拉機的女生,有一半以上都是不會運動的傢伙,所以當然會有那種鳥仔腳阿。而這種「柔弱」的特質,剛好迎合很多大男人主義者的口味。還有,媒體有太多東西都是「做」出來的,天殺的誰會相信那些藝人說沒整形、沒隆乳?拜託這些想要要求自己女朋友跟那些藝人一樣的男生,自己先照照鏡子看看自己的模樣吧,憑什麼一味要求女生的外貌,卻把自己搞得一塌糊塗卻還自以為率性?
吼,講到前男友,就忍不住激動起來。
好啦,也許這些人只是追求某種感官刺激?我也沒啥立場評斷人家。不過,當我又在網路上看見某大學學生在所謂新一帶設計展上想呈現的東西居然是基於下列理由,我就更不爽了。
因此要吸引顧客上門還是要先理解顧客內心所需要的是什麼?除了完美漂亮、互動式的有趣設計,還有更重要的就是正妹加持!!少了正妹,你的設計在會場只是一個屁;少了正妹,沒有人來驚嘆你的設計;少了正妹,出了會場你會遭人設計。在我們這所男校裡,萬事具備只欠正妹,為了學校的未來,為了我們的人才不被埋沒,只好退一步化真實為虛擬,將三者合一,我們要做─────H GAME!!
這就是一直以來許多廣告、行銷手法的問題。他們真的在賣產品嗎?還是在賣肉體?那些展場裡面留著口水的男生們,看見的多半不是產品設計有多好吧?所有的這一切只不過是再次告訴社會大眾,在這個社會裡,女生的肉體是可以被販賣的,而且多數時候都不是出於自願。
性,這種東西,應該處於一種平等的、對等的情況中,在這當中任何幻想都可以被接受。然而,如果相反的想用自己的幻想來期待整個社會的女性都是如此的話,也未免太自以為是了吧。
關於那個Lxxa遊戲,也許我真的太過「沒童年」,所以不懂得欣賞所謂的「萌」?天阿,我最怕的就是莫名其妙的裝可愛,然後將對成人的性幻想生硬的套在幼童身上。忍不住找了wiki對於「萌」的定義,全文大家自個兒去看。
宮崎駿身為一位女性主義的支持者,是完全地反對這些「萌系」人物柔順、服從的特性的。比起扮演傳統的角色,他認為對於女性角色的描述不應只是可愛但也應當描述他們勇敢堅強且足智多謀的一面,但從這看出其實宮崎先生並不真正了解萌,因為事實上「倔強」「堅強」等都可以是萌屬性。宮崎駿在他執導的動畫電影中,已實踐了自己的論點。對於御宅族將具可愛特質的女性角色的物化的現象,宮崎駿評道: 「這是個難題。她們立即成為「蘿莉控的玩物」。就某方面而言,如果要以肯定、正面的態度描繪某個角色,除了儘可能使她們討人喜歡以外別無選擇。但是現在,有太多人以無恥的方式描繪她們(那些女主角),好像他們只想要什麼寵物一樣,而這種情況是越來越嚴重了。」[2]
吼,氣到睡一半起床寫網誌,我真是修養不足。這樣我今天中午打球會不會沒力氣阿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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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7
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全國婦聯)
歷次全國婦女代表大會
中國婦女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1949年3月24日—4月3日在北京舉行。出席代表500多人。董必武代表中共中央致詞。蔡暢致開幕詞。鄧穎超作了關于《中國婦女運動的方針任務》的報告,李德全作《國民黨統治區民主婦女運動的現狀及其任務》的報告。大會正式宣布成立中國婦女群眾組織的最高領導機構--中華全國民主婦女聯合會,選舉產生了全國婦聯執行委員會。雷潔瓊致閉幕詞。在全國婦聯一屆一次執委會上,何香凝被推選為全國婦聯名譽主席,選舉蔡暢為全國婦聯主席,鄧穎超、李德全、許廣平為全國婦聯副主席。
中國婦女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1953年4月15日—23日在北京舉行。出席代表900多人。饒漱石代表中共中央致詞。許廣平致開幕詞。鄧穎超作《四年來中國婦女運動的基本總結和今後任務》的報告。大會確定婦女運動的中心任務是:大力發動和組織廣大婦女群眾參加工農業生產和祖國各方面的建設。章蘊作了綜合發言。李德全致閉幕詞。大會修改通過了《中華全國民主婦女聯合會章程》,選舉產生了全國婦聯第二屆執行委員會委員和候補委員。在二屆一次執委會上,宋慶齡、何香凝被選舉為全國婦聯名譽主席。選舉蔡暢為全國婦聯主席,鄧穎超、李德全、許廣平、史良、章蘊為全國婦聯副主席。
中國婦女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1957年9月9日—20日在北京舉行。出席代表1,260多人。朱德代表中共中央致祝詞。蔡暢致開幕詞。章蘊作《勤儉建國、勤儉持家,為建設社會主義而奮鬥》的報告。大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聯合會章程》,選舉了全國婦聯第三屆執行委員會。鄧穎超致閉幕詞。在三屆一次執委會上,選舉宋慶齡、何香凝為全國婦聯名譽主席,蔡暢為全國婦聯主席,鄧穎超、李德全、許廣平、史良、章蘊、楊之華、劉清揚、康克清為副主席,羅瓊為全國婦聯書記處第一書記,田秀涓、李寶光、吳情、吳衡、胡耐秋、曹孟君、曹冠群、曾憲植、楊蘊玉、董邊為書記。
中國婦女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1978年9月8日—17日在北京舉行。出席代表近2000人。鄧穎超致開幕詞。康克清作《新時期中國婦女運動的崇高任務》的報告。大會總結二十一年來婦女運動的經驗,討論和制定新時期的婦女運動的新任務,修改並通過《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章程》,選舉產生第四屆全國婦聯執行委員會。宋慶齡致閉幕詞。在四屆一次執委會上,選舉康克清為全國婦聯主席,史良、羅瓊、吳貽芳、曾憲植、雷潔瓊、林巧稚、李寶光、郝建秀、黃甘英、林麗蘊、關建、阿沛·才旦卓嘎、瑪依努爾為全國婦聯副主席。在全國婦聯常務委員會首次會議上設立全國婦聯書記處,決定羅瓊為書記處第一書記,李琴、李寶光、黃甘英、吳全衡、田秀涓、李淑錚、董邊為書記處書記。
中國婦女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1983年9月2日—11日在北京舉行。出席代表2,011人,其中特邀代表64人。鄧穎超代表中共中央致詞。雷潔瓊致開幕詞。康克清作了題為《奮發自強開創婦女運動新局面》的工作報告。大會選舉產生了第五屆執行委員會,通過了《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章程》。大會表彰8568名全國“三八”紅旗手,1391個全國“三八”紅旗集體、9888戶全國“五好 ”家庭。五屆一次執委會上選舉康克清為全國婦聯主席,羅瓊等13人為副主席,張幗英為全國婦聯書記處第一書記。
全國婦聯五屆執委會三次會議:1985年11月11日—16日在北京舉行。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郝建秀到會講話。會議通過決議,號召全國婦女奮發圖強,改革創新,在實現“七五”計劃中充分發揮“半邊天”作用。會議同意羅瓊、郭力文、黃甘英不再擔任全國婦聯副主席職務的請求,保留常委、執委的職務。
中國婦女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1988年9月1日—9月6日在北京舉行。會議代表共1183人,其中特邀代表114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家主席楊尚昆以《中國婦女是建設和改革的一支偉大力量》為題發表了祝詞。第五屆全國婦聯副主席、書記處第一書記張幗英代表全國婦聯五屆執委會向大會作題為《自尊、自信、自需、自強,為深化改革,振興中華建功立業》的工作報告。會議通過了全國婦聯第五屆執委會工作報告的決議、關于修改全國婦聯章程決議和全國婦聯會徽圖案的決議。會徽圖案為圓形,外圍由英文字母``W''組成的花朵形狀,會徽的色彩為紅色和金色。在1988年9月5日召開的全國婦聯六屆一次執委會全體會議上,陳幕華當選為全國婦聯主席,康克清為全國婦聯名譽主席,張幗英等10人為副主席。9月6日,全國婦聯六屆一次常委會推舉張幗英為全國婦聯書記處第一書記,黃
啟璪等4人為書記處書記。
中國婦女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1993年9月1日─6日在北京舉行。江澤民、李鵬、喬石、李瑞環、朱鎔基、劉華清、胡錦濤等領導同志出席了大會。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書記處書記胡錦濤代表黨中央向大會致祝詞。第六屆全國婦聯執委會副主席、書記處第一書記黃啟(王+‘噪’的右半部)受全國婦聯第六屆執委會的委托向大會作了題為《全國婦女團結起來,為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努力奮鬥》的報告。大會通過了關于中國婦女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報告的決議、關于修改《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章程》的決議。大會選舉陳慕華為全國婦聯執委會主席,黃啟璪等13人為全國婦聯執委會副主席。推舉黃啟璪為全國婦聯書記處第一書記,趙地等7人為書記處書記。
中國婦女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1998年8月31日至9月5日在北京召開。大會總結了中國婦女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以來我國婦女運動的經驗,部署了今後一個時期的工作,會議動員億萬婦女高舉鄧小平理論的偉大旗幟,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五大精神,為把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全面推向21世紀而奮鬥。全國婦聯副主席顧秀蓮作了《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團結動員各族各界婦女為實現我國跨世紀的宏偉目標努力奮鬥》的報告。大會認真審議並通過了工作報告;修改了《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章程》;大會選舉陳慕華為名譽主席,彭珮雲為主席,顧秀蓮、巴 桑(藏族)、沈淑濟、孔令仁、謝麗娟、錢易、韋鈺(壯族)、劉海榮、 彭鋼、劉雅芝、田淑蘭、華福周為副主席。
中國婦女第九次全國代表大會:2003年8月22日至26日在北京召開。這次大會的主要任務是: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六大精神,總結中國婦女八大以來婦女工作的新發展和基本經驗,確定今後5年中國婦女事業發展的目標和任務,選舉產生全國婦聯新的領導機構。大會的主要議程是:聽取和審議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第八屆執行委員會報告;審議通過《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章程》(修正案);選舉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第九屆執行委員會。新一屆全國婦聯執委會由245名委員組成。全國婦聯第九屆執委會第一次會議,推舉陳慕華、彭珮雲為全國婦聯名譽主席。會議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選舉顧秀蓮為全國婦聯主席,黃晴宜、巴桑、沈淑濟、謝麗娟、劉雅芝、汪紀戎、張梅穎、陳秀榕、黃彥蓉、吳啟迪、莫文秀、趙少華、劉曉連為副主席。會議還選舉產生了31名全國婦聯常務委員,推選黃晴宜為書記處第一書記,沈淑濟、陳秀榕、莫文秀、趙少華、洪天慧、甄硯、張世平為書記處書記。
中國婦女第十次全國代表大會:2008年10月28日至31日在北京舉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賀國強代表黨中央發表了題為《充分發揮婦女“半邊天”作用 為奪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勝利貢獻智慧和力量》的祝詞。大會選舉產生全國婦聯新一屆領導機構,大會還通過了關于《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章程(修正案)》的決議。
www.XINHUANET.com 來源: 新華網
出處: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4-11/15/content_2220569_1.htm
2008-11-23
(轉) 檢舉「鑽石夜總會」違反動保法、野保法
檢舉「鑽石夜總會」違反動保法、野保法

據11月20日媒體報導,台視由利菁主持的「鑽石夜總會」錄影現場,製作單位找來「北美白鼬、沼林袋鼠、藍舌蜥蜴、黃金蟒」等稀有野生動物,供來賓戲謔、娛樂。報導更以來賓李佩甄小姐懷孕大膽扛起黃金蟒,卻遭蟒蛇鑽裙下為題,用不雅字眼如「毒龍鑽」來描述動物爬行的自然行為,並以「肯定是懷孕憋壞了,連巨蟒都不放過」來嘲諷懷孕女性,有性別歧視之嫌。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表示,該節目以戲謔、騷擾動物為噱頭,忽略動物是有感知的生命,除了剝削動物福利外,對社會大眾對動物的態度更有不良影響;相關行為更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下稱野保法)、動物保護法(下稱動保法)規定,已於21日函文向農委會檢舉,要求農委會儘速查明下列事項:
一、野生動物的來源是否合法?
北美白鼬、沼林袋鼠、藍舌蜥蜴、黃金蟒等稀有野生動物皆非台灣本土物種,農委會應查明是否為公告之「保育類野生動物」或「適用野保法之人工飼養、繁殖野生動物種類」;並調查上述野生動物的來源,是否符合野保法第24條第1項規定,「野生動物之活體及保育類野生動物之產製品,非經中央主管機關之同意,不得輸入或輸出。」並依同法第29、31條規定,辦理檢疫及檢驗,並填具野生動物資料卡並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且同法36條另規定,經營野生動物之飼養、繁殖、買賣、進出口者,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領取營業執照。
若飼主違反上述規定,農委會應依野保法第40、49、51條規定處份。
二、鑽石夜總會製作單位、主持人、來賓的行為已違反動保法,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
藝人在主持人、來賓鼓躁下,將蟒蛇纏繞於身,牽著或抱著白鼬等,再加上攝影棚陌生吵雜的環境,均會造成動物緊迫,屬不必要之騷擾,違反動保法第6條,「任何人不得惡意或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農委會應儘速確認製作單位、主持人、現場來賓的身份,調查當天節目對這些野生動物是否還構成其他虐待、傷害情形,依據同法第25、30、32條規定處分。
農委會身為動物保護主管機關,依職權更應主動告知各家電視公司,不應製播違反動物保護法之節目,同時並與國家傳播通訊委員會研商如何事前防範,或禁止已錄製節目的播出。
三、飼主提供野生動物供節目玩樂,違反動保法規定的飼主責任,避免管領動物遭受惡意或無故之騷擾、虐待或傷害!
農委會應儘速查明這些野生動物的飼主,由於該飼主提供野生動物給製作單位,並供主持人、來賓玩樂,已違反動保法第5條第2項規定,應「避免其遭受惡意或無故之騷擾、虐待或傷害」,未善盡飼主之責。應據同法第25、30、32條處分。
「看電視」已成了現代社會全民運動,電視內容對大眾影響更甚以往。但許多研究報告則指出,電視中出現的戲謔、虐待、殘殺動物的內容,傳達歧視生命、忽視他者痛苦的意涵,容易造成閱聽者的錯誤認知、行為模仿,甚至擴及對他人的侵犯、暴力。
出處:http://www.east.org.tw/e_paper_content.php?e_id=118
據11月20日媒體報導,台視由利菁主持的「鑽石夜總會」錄影現場,製作單位找來「北美白鼬、沼林袋鼠、藍舌蜥蜴、黃金蟒」等稀有野生動物,供來賓戲謔、娛樂。報導更以來賓李佩甄小姐懷孕大膽扛起黃金蟒,卻遭蟒蛇鑽裙下為題,用不雅字眼如「毒龍鑽」來描述動物爬行的自然行為,並以「肯定是懷孕憋壞了,連巨蟒都不放過」來嘲諷懷孕女性,有性別歧視之嫌。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表示,該節目以戲謔、騷擾動物為噱頭,忽略動物是有感知的生命,除了剝削動物福利外,對社會大眾對動物的態度更有不良影響;相關行為更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下稱野保法)、動物保護法(下稱動保法)規定,已於21日函文向農委會檢舉,要求農委會儘速查明下列事項:
一、野生動物的來源是否合法?
北美白鼬、沼林袋鼠、藍舌蜥蜴、黃金蟒等稀有野生動物皆非台灣本土物種,農委會應查明是否為公告之「保育類野生動物」或「適用野保法之人工飼養、繁殖野生動物種類」;並調查上述野生動物的來源,是否符合野保法第24條第1項規定,「野生動物之活體及保育類野生動物之產製品,非經中央主管機關之同意,不得輸入或輸出。」並依同法第29、31條規定,辦理檢疫及檢驗,並填具野生動物資料卡並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且同法36條另規定,經營野生動物之飼養、繁殖、買賣、進出口者,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領取營業執照。
若飼主違反上述規定,農委會應依野保法第40、49、51條規定處份。
二、鑽石夜總會製作單位、主持人、來賓的行為已違反動保法,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
藝人在主持人、來賓鼓躁下,將蟒蛇纏繞於身,牽著或抱著白鼬等,再加上攝影棚陌生吵雜的環境,均會造成動物緊迫,屬不必要之騷擾,違反動保法第6條,「任何人不得惡意或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農委會應儘速確認製作單位、主持人、現場來賓的身份,調查當天節目對這些野生動物是否還構成其他虐待、傷害情形,依據同法第25、30、32條規定處分。
農委會身為動物保護主管機關,依職權更應主動告知各家電視公司,不應製播違反動物保護法之節目,同時並與國家傳播通訊委員會研商如何事前防範,或禁止已錄製節目的播出。
三、飼主提供野生動物供節目玩樂,違反動保法規定的飼主責任,避免管領動物遭受惡意或無故之騷擾、虐待或傷害!
農委會應儘速查明這些野生動物的飼主,由於該飼主提供野生動物給製作單位,並供主持人、來賓玩樂,已違反動保法第5條第2項規定,應「避免其遭受惡意或無故之騷擾、虐待或傷害」,未善盡飼主之責。應據同法第25、30、32條處分。
「看電視」已成了現代社會全民運動,電視內容對大眾影響更甚以往。但許多研究報告則指出,電視中出現的戲謔、虐待、殘殺動物的內容,傳達歧視生命、忽視他者痛苦的意涵,容易造成閱聽者的錯誤認知、行為模仿,甚至擴及對他人的侵犯、暴力。
出處:http://www.east.org.tw/e_paper_content.php?e_id=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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