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09

製造減肥神話 三大通路成幫兇


【記者沈伶鎂台北報導】為迎合社會上「瘦即是美」的迷思,不少人甘冒性命危險用違法傷身的減肥產品,甚曾有人因此被騙6千萬元。董氏基金會表示,這股減肥神話,經藥粧店、購物頻道與網站三大幫兇推波助瀾,恐愈益加劇,又因現行法令難以約束通路商甚至罰則過輕,令人憂心民眾將不斷砸大錢跳入陷阱。


減肥藥吃出人命

「濫用減肥產品,心律不整的人可能會心搏加速、中風、暈眩甚至死亡。」陽明大學內科教授、台北榮民總醫院胃腸科主治醫師黃以信表示,亂吃減肥產品造成不良後果的事件層出不窮,他以近來相當熱門的「菘蘿酸」為例,曾有三姊妹因為食用親戚自國外帶回來的減肥膠囊,喝了大約一個月左右,其中一位黃疸指數高達28(正常人是1),另外兩位也有肝功能受損的情況發生。

黃以信說,菘蘿酸乃地衣植物,國外將其製煉成減肥茶,然而不少人飲用後卻發生濕疹、皮膚發炎、肝炎等症狀。他表示,目前美國已經發生20個因為飲用含有菘蘿酸的減肥茶,導致肝硬化、肝衰竭症狀的案例,其中有兩例必須進行換肝手術。據此,美國藥物食品管理局已經在2001年警告不得再使用菘蘿酸這種成分,然而目前菘蘿酸卻已經化身成各種食品,令人防不勝防。此外,還曾有一位民眾因為飲用內含中藥材「千里光」的減肥茶,導致肝功能受損的情況,英國政府去年已經準備監控來自中國的內含「千里光」的食品。黃以信提醒,過瘦減重不僅嚴重危害身體健康,造成抵抗力差等後遺症,更嚴重的恐怕還會因此失去生命,不得不慎。

業者玩文字遊戲

然而,究竟是誰在製造這套減肥神話?董氏基金會指出,目前台灣一年減肥產品有超過6百億的市場,琳瑯滿目的減肥瘦身廣告中,又以食品為最大宗。董氏基金會執行長周逸衡表示,由於業者蓄意換湯不換藥,甚至以幽靈公司、變更產品名稱等方式企圖規避法令責任,加上罰款過低以致無法遏阻違法廠商。此外,購物頻道、藥粧店及網路購物等通路商更被認為是這些黑心廠商的三大幫兇。他說,販售通路經常被主管單位忽略,因此許多通路商藉著不實廣告與置入性行銷一同催眠消費者,例如藥粧店的「瘦身產品專題」、「全民健康減重戰鬥贏」等字眼;購物頻道減肥產品販售或電視台的節目置入性行銷;及知名網站的「減肥專區」。

周逸衡說,知名通路影響力遠遠大過其他通路商,也常讓一些違法業者藉此偷渡產品,消費者基於對知名通路商的信任,卻因此誤食危害身體的減肥產品,實在相當冤枉。他呼籲政府,不該再讓這些業者玩弄文字遊戲,也期許通路商愛惜羽毛並兼顧社會責任。

衛生署無法可管

衛生署食品衛生處副處長蕭東銘表示,衛生署向來主張沒有任何一個食品可以瘦身減肥,均衡營養與適切運動才是正確法則。針對那些不實廣告,或標榜產品可以「豐胸」、「減肥」、「塑身」、「延遲衰老」等皆屬於易生誤解的名詞,將會被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9條處罰,去年各地衛生局已經辦理393件,處分239件;而今年則已辦理425件、處分144件。至於在藥粧店常見到以「纖體」、「纖盈」、或宣稱可以加速代謝及去脂等效用的產品,蕭東銘表示將會積極研議處分方式。此外,有關於藥粧店或其他通路商設置「減肥專區」這部分,他則說由於衛生署現行法令尚未能針對此部分處理,近日將與新聞局、消保會或公平會等單位,共同研議從嚴處分。

行政院消保會組長邱惠美則表示,據她所知,曾有民眾花了6千萬元購買減肥食品,這是近年來單價最高的減肥產品爭議,最後判定廠商應歸還3千萬元。她說,事實上一旦衛生署認定這些廣告或專區有誇大不實,將來公平會仍可援引公平法第21、24條進行處分,此外若有危害消費者權益部份,則亦可以消保法來處罰。邱惠美提醒,消費者別看見減肥廣告就失去判斷力,必須秉持著「不要輕信廣告」、「不要接受誘惑」、「不要刷下龐大費用」、「要詳閱標示」、「要訂契約」,並記住申訴專線:0800-233-789,別花錢當冤大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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